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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6-01-08

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与履职机制研究


□江  岚


民主党派不仅是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也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健全完善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平台上的履职机制,对于发挥新型政党制度效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价值。


一、准确认识历史方位:民主党派是人民政协制度的共同缔造者、重要建设者和内在革新动力

纵观人民政协七十六载光辉历程,民主党派始终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命运与共、相互成就。

(一)民主党派是政协制度的共同缔造者。1948年中共“五一口号”发布,各民主党派热烈响应,自愿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共同筹备新政协,协商建国。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中,民主党派成员占比近四成。这段历史表明,民主党派是政协制度当之无愧的“共同缔造者”。

(二)民主党派是政协性质定位演进的核心要素。政协性质定位历经了三次重大转型,从“代行人大职权”到“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机构”,再到新时代“专门协商机构”。每一次转型,都伴随着民主党派功能定位的同步调适与提升。民主党派从协商建国的参与者,转变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参政者,再到新时代国家治理的深度参与者,其角色演进是政协制度发展完善的关键变量。

(三)民主党派是政协制度优势生成的主体力量。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利益代表广泛、奋斗目标同向、决策施策科学、国家治理有效”的显著优势,这离不开民主党派在政协平台上的生动实践。他们在政治协商中求同存异,在民主监督中坦诚建言,在参政议政中集智聚力,在社会服务中联系群众,是制度优势的“共同受益者”。民主党派通过政协提交的提案建议大量被采纳,成为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策源。

(四)民主党派是政协制度自我革新的内在动力。政协制度历久弥新,离不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秉持“十六字方针”的共同推进。从多党合作制度的规范化,到政协协商格局的不断完善,民主党派始终是重要的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为制度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二、深刻把握重大意义:发挥民主党派作用是推进协商民主的关键环节

发挥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对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多维价值。

(一)价值指向:确保协商民主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

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其根本政治前提。在政协协商中,民主党派是“支持者”“合作者”。通过界别渠道汇集多元诉求,又通过组织化方式凝聚政治共识,实现了“上情下达”与“下情上传”的良性互动,确保了协商民主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制度效能:以“协商式监督”提升协商民主整体效能。民主党派依托政协开展的民主监督,是一种以支持施策、促进工作为目的的“协商式监督”。这种监督嵌入决策前后,具有建设性、专业性、连续性等特点,犹如“助推器”,有助于提升决策科学性和治理韧性,是协商民主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体现。

(三)治理功能:通过“知识嵌入”与“组织嵌入”提升协商民主专业化水平。民主党派成员以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涵盖各专业领域,具有“知识密集”和“组织网络”双重优势,能将专业知识和基层情况转化为高质量政策建议,有效避免“外行协商”问题,显著提升协商民主的专业化水平。

(四)文化塑造:以“和合文化”厚植协商民主的社会心理根基。民主党派成员在协商中理性表达、包容倾听,向社会传播“有事好商量”的协商文化,传承“和而不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有助于培育理性包容的社会心态,夯实协商民主的社会心理根基。


三、深化实践探索:以机制创新保障民主党派在政协平台充分发挥作用

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和人民政协密不可分,政协为各民主党派履职提供了良好舞台,各民主党派又为政协发挥作用提供了资源基础;政协不断完善机制为民主党派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联系广泛、智力密集的优势,在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贵州省政协为例,政协在实践中,通过一系列机制创新,为民主党派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撑,形成了良性互动格局。

(一)强化平台支撑,畅通建言主渠道。 贵州省政协高度重视为民主党派在政协各类会议上发挥作用提供优先保障和制度安排。在全体会议这一最高协商形式上,明确要求优先安排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大会发言、联组讨论发言,比例不低于40%。在提案工作中,对民主党派提交的集体提案予以重点关注,立案比例占集体提案的相当份额,并优先列为重点督办提案。例如,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民主党派省委提交的提案占集体提案的73%左右,发言占比约40%,确保了民主党派的声音在政协最高议政殿堂得到充分表达。同时,完善提案办理协商、跟踪反馈和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建言成果有效转化落实。

(二)深化计划引领,嵌入年度“协商链”。贵州省政协每年年初制定并印发年度协商计划与调研视察计划,将全年重要的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省长及副省长与政协委员座谈会、法检“两长”与政协委员协商会等各类协商监督拟定的议题提前公布。各民主党派省委可以据此“按图索骥”,结合自身优势选择重点议题,将其纳入党派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实现党派调研与政协协商的“无缝对接”。这种计划性、前瞻性的安排,有利于民主党派的履职更加紧密地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通过充分准备提升参与协商的深度。

(三)健全知情机制,确保建言靶向性。“知情”是“明政”和“善议”的基础。贵州省政协建立了规范的知情明政制度。在每年全体会议前,向民主党派征集提案撰写意向和需要了解的政策信息,汇总后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回应,并召开知情明政座谈会,邀请党政部门通报情况、解读政策、提出建言期待。这一机制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帮助民主党派更精准地把握政策方向和实际需求,使所提建议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现了“参政参到要点上,议政议到关键处”。

(四)激活界别功能,打造特色履职单元。 界别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特色,也是民主党派在政协履职的重要依托。贵州省政协制定《界别协商工作规则》,鼓励和支持各民主党派依托自身界别开展活动。例如,民建贵州省委定期组织民建界别政协委员召开参政议政座谈会、开展联合调研、进行学习培训,有效凝聚了界别集体智慧,提升了界别整体履职效能,使界别作用发挥更加活跃、更具特色。

(五)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直通车。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民主党派履职的“快车道”。贵州省政协建立健全社情民意信息的征集、编报、反馈和激励机制,定期向民主党派提供选题参考、通报采用情况、组织座谈交流。在省政协的指导与激励下,各民主党派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积极性高涨,质量不断提升,许多信息被全国政协采用、被省领导重视和批示,成为党政部门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

(六)完善保障激励,激发履职内生动力。 贵州省政协通过多种方式提升民主党派成员的履职能力与积极性。一是加强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线上学习等方式,帮助民主党派成员和机关干部提升政治把握能力和参政议政水平。二是完善制度,出台系列文件对支持民主党派履职作出具体规定,如保障发言优先权、提案重点督办、在表彰评优中设定合理比例等。三是落实安排,完善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协兼任副秘书长等制度安排,为其深度参与政协日常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本文系贵州省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2025年理论研究课题目研究成果(课题编号:SZX 2025032);作者系民建省委调研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