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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3-11-24

“双管齐下”破解地方文物保护困境


□何勇海


11月14日,位于四川省南江县赤溪镇金银村五社的“石飞河摩崖造像”被村民涂色破坏引关注。网友提供的现场图片显示,摩崖造像已被人漆成彩色,面部还被描绘了五官、胡须等。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发生于11月初,“破坏造像的村民是信众,他们认为涂色是在做好事,也是保护文物,因此没有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向村委报告此事。”该工作人员解释,造像外设有大棚和监控保护,但因地处偏远,发现情况时已来不及制止。(11月15日《新京报》)

据报道,石飞河摩崖造像虽规模不大,但距今1400多年,历经北魏晚期、初唐、武周、中晚唐四个开凿阶段,保存较好,其中北魏晚期造像为巴中首次发现,对完善巴中和四川石窟造像序列,探讨南北佛教文化艺术交流,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该造像在被浓墨重彩地重绘之前,其整体颜色是朴素的石头本色,古朴沉稳,然而在重绘后,被涂上大红大绿大黑大黄色彩,还被描绘了五官、胡须等,不少网友称“要多丑有多丑,要多俗有多俗”,还有网友直指这些造像遭到“野蛮重绘”,让人深感痛心。

按照当地相关人员的解释,“破坏造像的村民是信众,他们认为涂色是在做好事,也是保护文物”。如此“保护文物”无疑是好心办坏事。众所周知,不同于一般庙宇的现代雕塑,文物造像本身就该有文物的模样,保持原有样貌才是其价值所在。若因缺损等原因需修复,无论是出于保护、研究、展览或商业目的,都要保持原状、原质、原味,遵守“最小干预”原则,将文物修旧如旧、修旧如故,把破坏降到最低。这才是文物保护的王道,才不会对文物的史学和艺术价值产生大的破坏。

石飞河摩崖造像被“浓妆艳抹”,几乎沦为了“伪文物”。该造像被涂抹后,不仅会对文物材质有一定影响,且会丢失一部分文物的历史信息。如果文物都被如此“保护”,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子孙后代只能通过图片等资料去了解历史与艺术,我们就会失去滋养中华文化的土壤。 

然而遗憾的是,近年来国内此类事件时有发生。2018年8月,四川资阳市一寺庙石窟佛像遭遇油漆重绘、水泥修补事件,引发热议。经四川省文物局核查,发现当地有13处文物点确实存在佛像被“妆彩重塑、不当维修”的情况,其中大部分发生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此外,在四川广安、内江等地也存在类似情况。

这些破坏性保护均有一个共同特点:系当地群众自募资金所为。为石刻造像重塑金身,是许多信众表达信仰的传统方式,他们具有文物保护的热情,却缺乏文物保护的正确意识和常识,做出“毁容式”保护行为就在所难免。这表明,相关部门在文物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需要跟上民间力量的保护行动,不然还会有更多“浓妆艳抹”的文物出现。

同时,文物修复保护既需要极大的热情、耐心和毅力,也需要具有跨学科专业知识和高超的技术。石刻文物等历史遗迹的修复,不能单纯依赖民间力量的自发而为,更应“双管齐下”。原因无他,民间保护力量毕竟只是“游击队”,保护文物首先需要大力宣传和普及文物保护知识,让广大群众认识到文物修复工作只能依靠有科学保护意识、科学保护手段的“正规军”。如果人力财力等方面存在短缺,一定要及时弥补,因为“野蛮重绘”对文物极有可能造成不可逆的破坏,必须切实落实保护责任,提升文物保护工作的及时性、专业性,根据文物状况分级分类按时修缮保养,全力保护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