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就业莫踩“坑”
□袁文良
2022届本科毕业生田某今年拿到了一家银行的管培生入职通知,合同中明确,管培期为3年。到岗后他才发现,公司并没有轮岗安排和培养计划,他的岗位其实就是卖理财产品的销售。同样踩“坑”的还有2021届本科毕业生方如玉。她在去年入职了一家运动品牌公司的人力资源管培生岗位,公司承诺轮岗6个月后定岗。但在一线门店打杂了半年后,公司却通知她,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已满额,让她考虑转做零售管培生。无奈之下,她只能临时转岗。(7月11日《工人日报》)
据教育部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高校毕业生达1076万人,规模和数量均创历史新高。而眼下,正是毕业生求职集中的时段,一些企业“大方”的拿出多个岗位向他们敞开了就业大门。然而,不少求职者发现,一些“看上去很美”的招聘岗位,却让求职者踩了“坑”。从每年的相关案例来看,招聘中的“坑”不外乎以下几种:一是“收费坑”。用人单位以招聘审查为名向求职者收取所谓的体检费、服装费、押金、培训费、岗位稳定金、资料审核费等,而后编造各种理由拒绝求职者上岗或者中途辞退;二是“试用坑”。对求职者要么是只试不用,要么是随意延长试用期,要么是拒交或欠交社保,要么是借口压低工资福利;三是“合同坑”。与求职者不签正式纸质合同,或只是签个简单合同或口头合同,或签霸王合同等。此外,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还可能会遇到“传销坑”“地点坑”“智力坑”等等。
所以,面对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眼花缭乱的招聘信息,要想让众多的求职者避免掉入花样频出的求职之“坑”,一是需要求职者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不要有“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投机心态,一定要通过学校或者大型招聘网站等正规渠道求职,要认识到轻松高薪又门槛低的招聘背后往往都是骗局。同时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便发现踩“坑”时能够依法维权,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是招聘单位要增强法律意识,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全面考察、择优录用的原则,将招聘条件、岗位性质、薪资待遇等求职者关注的内容都如实向求职者讲明,并将招聘工作全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杜绝招聘中的虚假宣传、就业歧视,真正为求职者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更优质便捷的就业服务。
三是需要人力资源、劳动监察、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从招聘广告发布、招录人员条件、招聘岗位设置、招聘实施流程、录用手续办理、试用期限长短、工资福利落实等方面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从重、从快处理;同时要加强社会宣传,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并对踩“坑”求职者和群众的举报一查到底,依法提高惩处力度,从而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