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文化街区中寄托乡愁
□本报记者 万里燕
提案标题:关于进一步推进贵州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利用的建议
提案者:田洪
主办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会办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贵阳市政府
改革开放以来,祖国的变化日新月异,尤其城市的发展飞速,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一条条马路横贯东西。回头望,多少历史文化的见证已湮没在这过程中,令人扼腕的同时也唤醒了人们的历史文化保护意识。
城市历史文化遗存是前人智慧的积淀,是城市内涵、品质、特色的重要标志。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注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能让人们记得住历史、留得住乡愁,增强家国情怀,坚定文化自信。
近年来,贵州省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方面初有成效。2017年,省政府印发了《贵州省历史建筑确定和历史文化街区核定工作方案》,引导各地推进普查登记历史文化街区潜在对象12条,其中至2019年11月底已经核定公布7条;历史建筑潜在资源1070处,其中已核定公布896处,并初步有效开展了一系列保护利用工作。但也存在一些地方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与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街区的环境关系亟待处理好等问题。
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田洪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贵州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利用的建议》提案,被列为2020年省政协主席会议重点督办提案,由省政协副主席张光奇领衔督办。
提案认为,如何加快构建形成确保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得到有效保护与传承利用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我省大中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增强建设的特色文化内涵,打造各具特色的宜居、宜游、宜商的美丽城市环境,是今后一段时间内城市规划发展亟待谋划和破解的难题。提案建议,从省级层面开始,强化相关的法规、政策、投入和督促落实保障,加强相关人才建设,建立及完善相关各部门、各层级单位的统筹协调机制和联动工作责任制,共同做好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贵州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普查登记,进一步引导各地将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区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管理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期探索推进我省省会城市等大中城市传统历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收悉提案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单位实地调研了省工委旧址、八路军办事处旧址、文昌阁、武胜门及城墙、大觉精舍、虎峰别墅、石板路等历史建筑及传统民居,并召开座谈会。并根据座谈会的成果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已建立了由省级部门牵头总抓,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了省、市(州)、县工作联动机制。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把历史文化街区核定公布和历史建筑确定公布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推进,继续执行并督导各地执行好历史文化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争取配套专项资金及鼓励社会资金支持相结合的模式,实现资源永续利用。
田洪委员对相关回复很满意,他表示,我们都坐着一辆名为“历史”的马车,一路向前,永不回头。车轮扬起的尘烟可以抛诸脑后,但车辙中的乡愁绝不能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