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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2期 本期28234版 当前A4 上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20-09-29

小区停车费怎么收 相关部门给出回复

 

□本报记者 陈 庆

 

  提案标题:关于完善贵州省住宅小区专有停车位定价机制的建议;关于完善贵阳市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有关制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

  提 案 者:省政协港澳台侨与外事委员会

       省政协委员蒋海波

  主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贵阳市政府

  会办单位:省政协委员蒋海波提案由省住建厅会办

 

  小区停车场收费问题,已成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矛盾纠纷的主要诱因之一。在2020年省政协提案委商有关承办部门确定的重点办理提案中,有两个提案讲到了有关小区停车场收费问题。一个是省政协港澳台侨与外事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完善贵州省住宅小区专有停车位定价机制的建议》,另外一个是省政协委员蒋海波提出的《关于完善贵阳市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有关制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两个提案分别由省发展改革委及贵阳市政府主办。

  省政协港澳台侨与外事委员会的提案得到了省发展改革委的高度重视。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建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并给出了详细答复。

  关于停车定价评估难问题,住宅小区专有停车位的有偿使用,在法律上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政府部门不能以行政手段强制业主或其他组织签订协议。对少数业主恶意欠费的,建议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简易程序诉讼解决。

  有关制定工作规则的问题,省住建厅将继续指导各地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执行《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持续规范细化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停车场车位的使用和管理。

  在加强管理监督工作方面,一是规定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保障相关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妥善、有效管理停车场;二是明确要求停车场经营单位要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三是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要按照规定的统一样式印制。

  按照职能职责,省住建厅负责督促指导全省城市公共停车场设施建设,根据省政府相关要求,2020年全省将完成新增3万个公共停车位的目标任务。

  省政协港澳台侨与外事委员会对回复非常满意。

  蒋海波委员同样也在该问题上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住宅小区停车收费问题引发纠纷带来的社会风险;统筹考虑居民、物业、房开等多方面利益,科学制定收费制度;制定出台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价格调整工作流程,明确价格调整有关程序。

  贵阳市政府相当重视蒋海波委员的提案,表示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对贵阳市了解小区停车收费实际存在的问题很有帮助,就蒋海波委员提出的三点具体建议,贵阳市将认真开展研究,并积极吸纳到正在拟稿的《贵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当中,联合贵阳市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做好小区停车收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停车收费协商困难的小区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对未成立业主大会又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在权限许可范围内提出相应措施,如考虑由属地社区居委会提出建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共同议定,来解决协商困难问题等。

  蒋海波委员对贵阳市政府的回复感到满意,他表示:“随着私家车的飞速增长,小区停车费价格成为了小区居民十分关注的问题,只有把这个问题解决好,小区才能和谐,进而整个社会才能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