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一江碧水 促进绿色发展
——毕节市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发展综述
□肖昌元
赤水河流经云南省昭通市、贵州省毕节市和遵义市、四川省泸州市三省4市16县(市、区),是长江上游的一级支流和重要生态屏障。一条河让云贵川三省4市山水相连、人文相通、共进共赢,结成了“同饮一江水、共同谋发展”的合作共同体、责任共同体。
为助推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发展,云贵川政协缔结了《云贵川三省政协助推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发展协作协议书》。三省4市政协建立机制,轮流承办由民革中央、云贵川三省政协主办的“中国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协作推进会”。今年的协作推进会以“生态优先·协作共赢”为主题,在毕节市金沙县举行。
多年来,三省4市政协持续发挥政协职能作用,助推建立跨省、跨部门的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发展协作机制,共同致力把赤水河流域打造成为长江上游最美生态河,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典范,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先行示范区,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区域合作、互利共赢,让赤水河流域的绿水青山成为三省4市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金山银山。
赤水河是毕节市境内的主要河流之一,流经七星关区、大方县、金沙县的27个乡镇,流域干流全长约99公里,面积3067.42平方公里,涉及人口约89万人。
近年来,毕节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毕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深入推进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不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协同推进流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力实现“绿水青山泽两岸、一江清水送下游”。
提高政治站位 统筹推进流域生态文明建设
赤水河被誉为“美酒河”“英雄河”“美景河”“生态河”,是长江上游的一级支流和重要生态屏障。毕节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赤水河流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流域生态环境,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编制《毕节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毕节市贯彻落实<贵州省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毕节市赤水河流域用水总量分配方案》等文件,全面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赤水河流域“河长制”管理,全面压实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健全落实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机制,近年来,全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9333余万元、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206余万元,全部用于赤水河流域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促进了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毕节市强化监管执法,狠抓流域生态环境整治,与云南昭通市、贵州遵义市、四川泸州市建立流域跨界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上下游联动、干支流统筹、林河长合力的共同大保护格局。建立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近年来共查处违法案件29件。仅2021年以来,就开展联合执法7次,依法查处赤水河流域环境违法案件7件,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为保护赤水河生态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强化空间管控 持续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毕节市严格实施赤水河流域毕节境内生态空间管控,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禁止限制类目录》要求,全面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健全“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管理,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在赤水河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划定流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将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500米范围内区域划为禁养区,500米以外3000米范围内为限养区,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将各类活动限制在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之内。
坚决守牢生态底线,有序推进赤水河流域毕节境内359个疑似排口和支流581个疑似排口人工排查、监测、溯源等工作,实现“源头”底数台账化、清单化管理。目前,赤水河流域毕节境内2个国控断面、5个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流域所辖3个县(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97%以上,山青水绿岸美的景象正呈现在世人面前。
强基础促发展 稳步推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是保护好、治理好、发展好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毕节市加大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提升流域治理能力和水平,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5个,实现干流和重要支流水质实时监控。建成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8个,总处理规模17.6万吨/日,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26个、垃圾转运站27座,垃圾收运覆盖率96.6%,乡镇及以上医疗废物保持100%收集处置。
2016年以来,毕节市累计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7325.36万元,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2463套,处理规模达4963万吨/日。2座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稳定,62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部实施规范化建设,完成流域4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查整治,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验收率达100%,粪污综合利用率高于国家规定80%以上要求达到88.35%,使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畜禽养殖规范化整治得到持续有序推进。
抓落实见行动 实施山水林田河综合治理和修复
为确保赤水河一江碧水流下游,毕节市以改善流域环境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固废治理、乡村环境整治战役,着力解决流域内各种环境污染问题。强化水生态保护,出台《毕节市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工作机制(试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方案》等文件,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等专项行动,依法查办案件16件,侦办刑事案件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人。同时,还开展珍稀特有鱼类监测,监测到鱼类品种10余种,并人工增殖放流鱼苗55万尾。积极清理整顿小水电站,2021年拆除小水电站14座,剩余小水电站退出正按时序全力推进。
着力强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化肥减量增效典型示范4400亩、田间试验及测土配方施肥15个,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覆盖率达90%以上。大力实施流域生态修复和炼硫废渣治理,累计修复矿山44处、图斑46个,修复治理面积35.64公顷。治理历史遗留炼硫废渣11.58万立方米,封存废渣131.2万立方米,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利用率达50%以上。关闭煤矿17家、保留矿权未建4家、技改扩能停建2家、正常生产2家,排查发现存在生态环境问题的煤矿和酒厂已全部完成整改。累计完成赤水河流域造林绿化298.61万亩、治理石漠化面积7.16万亩。持续实施水土流失治理,2021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万亩,促进了赤水河流域的水更绿、山更青、土更净。
绘绿色促经济 奋力谱写流域绿色发展崭新篇章
全力推进流域绿色发展,践行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理念,是让流域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更是流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毕节市扎实做好流域生态优势资源转化,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和空间格局,生态价值转化初显成效。
受益于赤水河流域的资源禀赋,毕节市提质扩容乡村旅游、生态观光旅游点89个。2021年以来,流域内三县(区)共接待游客总人数27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60亿元。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生态特色产业,初步形成七星关刺梨、大方皂荚、金沙茶叶和高粱等经果林、酒用高粱产业带,累计发展刺梨70万亩、茶叶56.79万亩、蔬菜70万亩、中药材29.75万亩、食用菌6万亩、水果40万亩、酒用高粱27.3万亩、各类林下经济面积151.28万亩,实现产值15.4亿元。林下经济利用森林面积204.35万亩,实现产值15.22亿元。实施“碳汇”项目开发,国土绿化行动实现价值转化,七星关区I期国储林项目计入减排量9.58万吨,大方县凤山乡和羊场镇单株碳汇开发涉及13个村344户农户,开发碳汇树115994株,预计可售金额347982元。积极推进流域“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大方县获得“生态价值产品转化试点县”命名,大方“中国天麻之乡”农牧业绿色生态发展项目成功申报进入第二批EOD模式试点,总投资约14亿元。良好的生态环境,叠加全社会共同保护赤水河意识的增强,推动了流域朝着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为毕节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和国函〔2022〕65号文件,以及省委、省政府召开的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把毕节建设成为百姓富、生态美、活力强的示范区,奋力书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毕节新篇章,注入了强劲动力。
云贵川三省交界处的赤水河
立于毕节市清水铺镇赤水河畔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
云贵川三省4市政协开展联合视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