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文章检索
关键字: 标 题: 作 者:
3722期 本期30304版 当前A1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21-10-28

构筑履职“新阵地” 架起群众“连心桥”

  

——罗甸县政协搭建协商议事平台纪实

  

□胥正东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罗甸县政协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探索搭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平台,切实将政协“会协商”优势转化为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

  

搭“新平台”架“连心桥”

  按照“不建机构建机制”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职能定位,制定了《关于搭建基层治理新平台促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和《罗甸县“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方案》,依托政协成熟的民主协商制度优势,按照组织规范、场地规范、制度规范、议事规范、流程规范、标识规范的要求,建立“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为基层开展民主协商搭建了规范平台。目前,全县“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搭建已覆盖了所有乡镇(街道)。

  

创新“三项机制”畅运转

  构建闭环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作为基层民主协商重要平台的作用,坚持协商前围绕确定的协商议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摸清群众具体诉求,找准问题症结所在,吃透相关政策标准,确保协商意见更加聚焦主题;协商中组织协调政协委员、乡镇和相关部门人员、群众代表、行业专家等各方人员参与调研协商、共同议事,确保协商质量;协商后围绕协商结果进行交办督办,及时跟进协商成果落实情况,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实现了“事前选题调研、事中协商议事、事后落实反馈”。

  探索政协委员履职触角向乡村延伸机制。围绕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印发了《罗甸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挂点指导和委员下沉乡镇(街道)开展“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工作方案》,按照“就近、就便、全覆盖”的原则,将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政协委员分组分片下沉至“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进行联络指导,重点负责收集社情民意、梳理和审核把关协商课题、开展协商调研、做好协商服务和跟进协商意见落实等工作,切实把政协委员履职的触角延伸到了基层的“神经末梢”,打通了委员履职的“最后一公里”。

  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制定了《罗甸县“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了多方联动参与“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协商议事的良好氛围。同时,将协商成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政协委员参与“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工作作为履职考核内容,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常态。

  

规范“五步流程”提质效

  聚焦重点精心组织选题。聚焦当前改革发展大事、民生改善实事、社会治理难事,以政协委员下沉一线收集的社情民意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重点,征集协商议题,精心组织协商议事。今年,在协商选题中,斛兴街道重点在小区物业费收取难、小区供水设施移交难等制约社区治理方面开展协商;龙坪镇重点在街道、社区等行政区划调整后村与社区之间、组与组之间的山水林田纠纷问题开展协商;边阳镇重点围绕推进示范小城镇建设中涉及的卫生费收取难、车辆规范停放等的问题开展协商;红水河镇、茂井镇聚焦少数民族村寨的垃圾乱扔乱倒、污水乱排等环境卫生问题开展协商。截至目前,各乡镇、村(社区)共征集到“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协商议题100余个,经县政协指导组审核把关后,最终确定与基层社会治理有关,通过调研协商能够解决的乡村两级协商议题22个。

  围绕重点明确协商主体。围绕推进“民事由民议、民议后民决”的要求和协商议题聚焦的利益诉求,协调推荐乡村干部、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群众代表和利益相关方代表作为协商议事会议成员,集中群众利益诉求到“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开展协商议事,把党委和政府要干的事、群众想干的事变成群众自己的事,让基层治理工作由“干部说了算”向“大家商量办”转变。

  突出焦点广泛开展调研。坚持“不调研不协商”的原则,围绕协商议题需要解决和化解的矛盾焦点问题,组织协商议事室相关成员和各方代表开展调研和沟通,多渠道、多角度了解协商议题的相关情况,多层面、多维度咨询解决协商问题的政策支撑,收集梳理各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政策标准,为召开协商议事会和开展协商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今年以来,乡村两级“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围绕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难题开展调研12次,形成调研报告12篇。

  严格程序召开会议协商。按照政协“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的协商议事模式,在充分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弄清问题症结、把握政策标准的基础上,聚焦选题开展协商议事。今年以来,全县共组织“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召开协商会议12次,达成共识形成决议12个,协商成功率达100%。

  督促跟进落实协商成果。对协商达成的共识按其归属分类进行落实。其中,属群众履行的义务,由村党组织督促实施;属乡镇承办的事项,由乡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属行业主管部门的事项,由县政协转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同时,县政协适时通过“回访”“沟通”“通报”“对口协商”等多形式对协商成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有力地保证了问题得到真正解决。目前,通过“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协商议事,先后协商化解了县城安邦华城(一期)拖欠水费及供水设施移交、县城新旺角小区供水设施移交、原龙坪村集体与十一组林地界限不清、边阳镇兴隆村卫生费收缴难、红水河镇平亭村白望组通组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整治等历史遗留问题,得到群众和相关利益主体的普遍认可,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