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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8-11-23

云南:“最美丽省份”呵护最美丽山水

□本报记者 李 丽

  “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今年7月17日,云南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提出“坚持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拥有独特自然资源秉赋的云南,是许多人心目中的“诗与远方”。美丽的赤水河发源于该省昭通市镇雄县北部的雨河镇花果顶梁子,海拔2000米,上游称鱼洞河。为呵护这方美丽山水、建设“最美丽省份”,云南各方正全面发力。

整治环境 合力而为

  日前,云南省政府召开会议研究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对做好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省级有关部门继续强化工作调度、进展通报、现场督办、技术指导,有关州(市)召开工作推进会、约谈通报、现场督办指导,有关县(市、区)党政统筹推动、调配资源、加大投入、倒排工期等,合力推进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按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要求,在今年底前,云南要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目前,该省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已进入攻坚阶段。针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问题,云南将继续加大督促力度,开展好月进展排名通报、加密进展情况调度频次、召开现场督办会议等督促整治,要求未完成整治的州(市)、县(市、区)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提高效率,确保按国家要求于今年底前完成整治销号工作。

  全省有关州(市)政府正按“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则,抓紧推进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截至10月31日,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41个问题已整治完成278个、占比81.5%,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余问题正在加紧推进整治中。

  今年7月下旬,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昆明召开。会议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严密法治观、“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行动观、“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共赢全球观,将其转化为实际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省际及与周边国家共抓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性。

  无疑,这次会议在云南发出和奏响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动员令、进军号。

  环保部门正切实履行云南省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按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制定好全省八大标志性战役作战方案,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四梁八柱”制度构建。

  水利部门正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扎实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打好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牛栏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水源地保护攻坚战;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纲要》,统筹推进长江、珠江、澜沧江、红河、怒江、伊洛瓦底江、牛栏江等水系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及水资源管理,不断提高优良水体比例,确保2020年六大水系、牛栏江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实施水质不达标水源地限期达标治理;开展水源区环境集中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力争到2020年,乡镇以上饮用水水源全面完成保护区划定。

  同时,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云南省水利厅制定了《云南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时间从今年7月20日至明年7月1日,在全面摸清河湖管理突出问题现状的基础上,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确保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今年3月中旬,昭通市环保局参加云南省财政厅组织的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调研工作。调研组围绕赤水河流域水质监测、“两污”处理设施建设、生态产业发展等现状,分别深入威信扎西河流域、石坎水质监测点、赤水源取水口、芒部镇“两污”治理点、磺区生态治理点等地进行实地查看,并听取了威信县、镇雄县关于流域生态补偿工作的汇报。

  通过“看”“听”“查”,调研组对赤水河流域生态环保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但仍存在生态环境脆弱,“两污”治理设施严重缺乏等问题。调研组按云、贵、川三省签订的《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要求积极推进生态补偿工作机制建设,切实保护好赤水河流域水质环境。此举表明,关于生态环保的意识提升与落地落细正越来越紧密地衔接起来。

高位推动 务实行动

  对于赤水河流域生态环保工作,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研究、亲自督促指导“河长制”工作,明确提出省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和总督察、副总督察安排方案,要求全省“河长制”实现河湖库渠全覆盖。及时召开全省动员视频会议,吹响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冲锋号;制定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对推行“河长制”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安排,确保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在云南得到贯彻落实。

  制定方案,整体推进。按《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省、州(市)、县、乡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对推行“河长制”进行细化实化,确保有关工作贯彻到位、开展到位、落实到位。

  构建体系,落实责任。建立完善五级“河长制”工作体系,积极落实各级河长责任;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及时开展巡河、巡湖工作,切实落实河长责任。

  强化督察,严格考核。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国家水利部、珠江委分别对云南“河长制”进行督导检查。同时根据省委安排,由省政协主席担任省级河长制副总督察,省政协负责督察云南六大水系、牛栏江的“河长制”工作。为有序推进督察督导工作,省政协党组专门制定印发《关于六大水系及牛栏江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督导方案》,全面开展“河长制”督察督导工作。全省各级河长各司其职,有效开展了督察督导工作。

  为保护好水源地,昭通迅速在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并明确河长,为高位推动赤水河“河长制”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镇雄、威信两县党政立足县情实际,及时成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三级河长体系,共设立县级河(段)长15名、乡镇级河(段)长16名、村级河(段)长30名。全面推进显水河等水系“河长制”工作,认真落实河长职责,深入一线开展河湖渠塘巡查工作。

人水和谐 相得益彰

  立足保护优先,不断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力度,积极开展炼硫区生态修复及石漠化治理,流域内山体植被状况不断改善,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水源涵养功能逐步增强。加大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的保护力度,每年定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加强河岸及沿河湿地保护,开展湿地研究、水生植物移栽,涵养自然保护区水域环境。严格开展水质监测,在三岔河渡口出境断面水质监测点监测及与毕节市七星关区清水铺联合设置省控断面监测点。加强宣传引导,在赤水源头、河道两岸、公路两旁等设置“河长制”宣传标语,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营造全社会关爱赤水河、珍惜赤水河、保护赤水河的浓厚氛围。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流域综合治理。突出源头治理,加大赤水河源头保护力度,坚决杜绝源头畜禽乱养殖、工矿乱排污;突出重点治理,重点打击乱捕鱼虾、生活排污等行为,加强清淤疏浚、环境整治、水系连通,狠抓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突出重拳治理,整治违法排污、占河建房、违法开采及违法倾倒垃圾等行为,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从根本上解决河道阻塞、河库白色垃圾和建筑垃圾污染等问题。

  突出全民治理,把爱水、护水、节水教育融入诚信自强、感恩教育等群众工作中,引导群众自觉养成绿色、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减少和杜绝河流人为污染。建立健全赤水河水系区域联运机制,通过会商会办、联防联治,切实解决跨区域污染防治问题,实现管水治水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互促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