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我省从2014年9月份开始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旨在全面推动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质量监管机制,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提升建筑质量 筑牢发展根基
□本报记者 曾 丹
积极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
前不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了我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2015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至2015年6月,全省共检查项目13351项次,共检查出质量隐患26841条,限期整改项目9835项次,停工整改822项次,通报批评135家单位(128人),处理质量投诉233起。原开工项目补签承诺书5974个,新开工项目签订承诺书1293个,设置永久标牌702个。处罚企业81起,处罚项目274起,处罚金额205.6万元。
从通报信息情况来看,黔东南州、遵义市、贵阳市、黔西南州处罚力度相对较大;六盘水市、铜仁市、安顺市处罚力度较弱;贵安新区、黔南州处罚力度明显不足,其中毕节市、仁怀市、威宁县处罚严重不足,无处罚。
通报显示:全省累计新办理监督手续 1356项,新签订承诺书1152个,签订率8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801项,设立永久标牌702个,设定率77.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建立质量信息档案备案508个,备案率59.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4个百分点。其中承诺书签订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地区:毕节市、黔东南州;永久性标牌设定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地区:安顺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威宁县,其中毕节市永久标牌设定率为零;质量信息归档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地区:六盘水市、铜仁市、安顺市、毕节市、黔西南州、仁怀市,其中毕节市、仁怀市质量信息归档率为零。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力度不足,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大,距我省年初所定的100%目标严重滞后。
从上报信息情况来看,遵义市、毕节市、六盘水市、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报典型案例数量符合要求,其余地区上报数量少于每月1-2个典型案例要求,其中黔东南州、贵安新区、威宁县上报为零。上报的信息反映出部分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曝光力度不足。
确保建筑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今年9月上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我省开展建筑质量安全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
案例一:威宁县盐仓镇乌江源(营洞林)河堤治理工程中,建设单位为威宁县盐仓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为贵州省高原交通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龙某;监理单位为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无,只有1个监理代表赵某。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施工单位允许个人以该公司名义承揽威宁县盐仓镇乌江源(营洞林)河堤治理工程,并收取龙朝阳管理费。
案例二:三都县县府西路改造开发项目3#楼工程的建设单位为贵州华洲实业公司;施工单位为广东电白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黄某;监理单位为黔南州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王某。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施工单位将劳务分包给私人施工,经核实该劳务分包作业队伍不具备相应劳务施工资质。
案例三:兴义市阳光书院建设项目四标段工程的建设单位为贵州兴义阳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无;监理单位无。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现已主体已经基本完工。
“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行业形象,阻碍行业发展,工程质量无法保障,企业责任难以落实,社会反映强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转包挂靠形式多样、手段隐蔽,认定较难。为此,我省住建系统制定了相关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明确界定了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认定标准。
“专项治理行动,主要安排了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三个层次。”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在2014年10月底前,我省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已开展了自查自纠,并对照管理办法,查找和纠正了自身存在的问题,还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自查自纠情况。2014年11月到2016年6月,由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和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排查每4个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要重点关注保障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检查主要针对三种情况:第一,群众有投诉举报的;第二,排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盯住不放,对其承建的其他项目,都要进行检查;第三,排查中发现有问题的项目,要重点跟踪检查,看是否整改到位。
提升建筑质量守住发展底线
9月25日,全省2015年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会在贵阳举行。会上,由中建三局一公司西部公司承建的贵阳黄埔国际项目接受了500余名业界同仁的观摩,项目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精细尖,让参观者们赞口不绝。
据悉,9月是2015年质量月。值此契机,我省积极开展以“迈向质量时代,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此次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会为活动的重要一环。会上,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做了经验交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毛方益表示,质量是企业的命脉,安全是群众的命脉,提升建筑质量是我省守住底线,有别于其他发展模式的重要基点,全省各建筑单位要确保质量、严守安全,共同促进我省城市化建设的良性发展。
“我们现在讲的工程质量,并不是简单地指具体的实体工程质量,而是质量的管理体系、控制体系、服务体系、创新体系和投入体系。”毛方益表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已进入由“量”向“质”转变的转型升级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对质量工作作出了推动“三个”转变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坚持质量强国、效益兴邦之路”;中央进一步强调“要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所以,以“质量”促“发展”、以“质量”促“转型”、以“质量”促“升级”是当前的工作重点。
“抓质量是我省弯道取直后发赶超的主要措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毛方益指出,在我省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下,建设项目数量、规模势必激增,而这些项目最终是否能取得如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保效益,人民能不能满意,质量安全是关键,是各环节的核心要素。同时提升质量也是我省守住“底线”和有别于其他发展模式的重要区别,是弯道取直、后发赶超的主要措施。
“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要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前不久,省建设监理协会一发出倡议书:监理企业要按照《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价格法》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签订监理合同,按政府指导价或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计取监理费用,不围标、串标,不签订“阴阳合同”,反对不正当竞争。监理人员要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与此同时,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也发出了《保障全省工程质量严禁虚假检测报告行为倡议书》:
——依法检测,合法经营。坚持守法、独立、公平公正、科学、诚信原则,诚恳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依法监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测机构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和出卖资质证书,杜绝超范围承接、违法转包检测业务行为。
——加强检测制度建设,规范检测市场行为。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杜绝虚假检测报告行为。禁止检测机构挂靠、新建不满足资质条件要求的分支检测机构。
——提高业务技能,恪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检测技术水平。检测人员坚持持证上岗;杜绝向单位或个人相互串通,弄虚作假,不得损害他人名誉、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从业资格证书。
——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职责。坚持公平竞争,自觉执行我会公布的《贵州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严禁低于成本价格承接检测业务的恶性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