戮力同心 精准扶贫
省扶贫办开创扶贫开发新局面
□本报记者 张 洁
贵州是全国扶贫攻坚的主战场、示范区和决战区。有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70个片区县,涉及武陵山、乌蒙山和滇桂黔石漠化三大片区,是我省扶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和“堡垒”。特别是受区域整体贫困与民族地区发展滞后并存、经济建设落后与生态环境脆弱并存、人口素质偏低与公共服务滞后并存“三重矛盾”的制约,我省一直是全国扶贫开发任务最重、难度最大的省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贵州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贵州要“探索扶贫开发工作的新途径新路子”,要“把扶贫开发的工作抓紧抓紧再抓紧,做实做实再做实,真正使贫困地区群众不断得到真实惠”。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全省“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发出了“向绝对贫困发起总攻”的号召。按照扶产业、强基础、提素质、优保障、惠民生、促开放、探路子的思路,通过实施“三个十工程”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全省深入推进新一轮对口帮扶、“集团帮扶”、“减贫摘帽”,集中资源打好扶贫脱贫攻坚战,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贵州特色的扶贫开发道路。
值得一提的是,2011-2013年,全省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96.3亿元,减少农村贫困人口464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贫困发生率下降到21.3%;2014年,共投入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2.1亿元,实施了1.5万个到村项目。减少贫困人口170万以上,新增11个贫困县159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贫困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2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贵州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四项措施”打造扶贫新路径
2014年,我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中之重、第一工程,着力推进精准扶贫、片区扶贫、整体扶贫、绿色扶贫、创新扶贫、党建扶贫、社会扶贫、对口扶贫,加快同步小康的步伐。同时,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为扶贫开发明确了新的路径和指引,吹响了新常态下扶贫攻坚的号角。
调结构、扶产业,做好“山”字文章。省委书记赵克志指出:“大力发展遵循山地经济规律的现代高效农业,建设无公害有机农产品大省,是我省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扶贫攻坚的根本出路。”我省“八山一水一分田”,“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气候、生物多样性及山水气土组合的独特优势,决定了我省“最大的国土资源就是山地”。同时,我省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深山区、石山区和连片特困地区,为贫困地区打好扶贫攻坚和发展山地高效农业提供了人力资源和发展空间,为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提供了可能。
解决贵州山区贫困的希望在山、潜力在山、出路在山、致富在山。念好“山字经”,种好“摇钱树”,做好“山”字这篇大文章,实施山地农业扶贫开发,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是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主线。第一,发展山地农业的定位。产业、生态、旅游“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种养加”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具备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四个特征”,体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的现代高效山地农业模式。第二,发展山地农业的目标。巩固提高坝区农业,重点攻克山地农业,通过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提质增效,使山地农业成为我省农业增效、贫困群众增收的新增长极。第三,发展山地农业的路径。绿色生态、立体发展;调整结构、种养结合;以短养长、长短结合;一业为主、多品共生;产业化拉动、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组织推动。第四,发展山地农业的关键。要因地制宜调整种养结构,实现“三调四转”,即重点向市场紧缺产品调整,向优质特色产品调,向“种养加销”全产业链调整,促进农业生产从注重面积向面积和产出并重转变,从注重数量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从注重生产向生产和市场并重转变,从注重开发向开发和保护并重转变。第五,发展山地农业的重点。通过实施“三个十工程”,加快主导产业规模扩张和特色产业形成,将山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在喀斯特山区走出一条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扶贫开发新路子。
强基础、惠民生,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围绕贫困群众最关心、最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我省研究制定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路、讯、房、寨”六大行动计划,力争用5到8年时间, 统筹安排专项资金1510亿元,将我省广大农村建成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美丽乡村、幸福家园。截至目前,已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点达1.6万个,投入资金374.4亿元、受益群众达1560万人。
增信心、奋赶超,增强内生动力。为克服各地争戴“贫困帽”的现象,增强扶贫开发内生动力,在省内实行了减贫摘帽,摘帽不摘政策。鼓励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减贫摘帽”,对实现“摘帽”的重点县、贫困乡,给予扶贫项目、资金奖励,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转发了“贵州做法”。目前,全省已有25县525个贫困乡镇实现“减贫摘帽”。
创机制、聚合力,构建大扶贫格局。实现了对口帮扶、定点扶贫、驻村帮扶(集团帮扶)三个全覆盖。8个沿海发达城市“一对一”对口帮扶我省8个市(州),31个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我省50个重点县,国家烟草专卖总局整体对口帮扶贵州。帮扶双方在加强我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产业发展,推动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开展技术培训和劳务输出,共建产业园区,人才交流,招商引资,深化旅游合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驻村帮扶按照联县、帮乡、驻村的总体要求,38位省领导联系38个重点县,定点帮扶76个一类贫困乡,108个省直厅局以及全省55864名各级干部对11590个行政村派驻工作队开展驻村工作,实现了对全省9000个贫困村驻村工作的全覆盖。
“八项着力”创建扶贫新高地
2015年,省扶贫办将以创建全国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为统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扶贫开发第一民生工程,坚定不移地突出扶产业、强基础、提素质、优保障、惠民生、抓改革、促开放、创机制、探路子的扶贫工作主线,力争创造出更多的“贵州经验”,为与全国同步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着力实现扶贫开发思想认识新突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真扶贫、扶真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从全局和战略抓扶贫、从治国理政高度抓扶贫、用重中之重的思想抓扶贫、转变作风抓扶贫、用科学态度抓扶贫、用底线思维抓扶贫、用精准扶贫理念抓扶贫的战略思想,进一步增强推进扶贫开发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创建扶贫攻坚克难的精神新高地,实现扶贫开发思想认识的新突破,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
着力实现扶贫项目、资金和监管改革新突破。一是按照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要求,全面落实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制度。二是全面规范扶贫项目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乡镇申报、县级审批、乡村实施、乡镇初检、县级验收、乡级报账”的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扶贫项目库,探索贫困乡镇和贫困村通过“菜单式”安排,选择适宜本地发展需要的项目,不断提高扶贫资源配置效率。四是推动区域发展和精准扶贫到村到户的高度融合,建立完善扶贫项目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区域发展、产业扶贫、到村到户和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动力的有机结合。五是全面运行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发挥“制度+科技”的优势,着力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信息化水平。
着力实现贫困县考核、约束和退出机制建设新突破。一是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符合贵州实际的“一个管总、两个侧重点”的考评框架体系,推动贫困县工作考核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二是坚持分类考核评价。以结果为导向,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贫困县考核指标体系,对贫困县实施分类考核评价。三是稳妥建立贫困县约束和退出机制。按照副总理汪洋关于“贫困发生率低于5%的贫困县,应该退出贫困县”的思路,在不与国家扶贫政策冲突的前提下,按照对下不对上的原则,继续开展“减贫摘帽”工作并严格兑现奖惩。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贫困县约束机制精神,在国家出台贫困县约束和退出机制政策后,明确细化贫困县应为、禁为和承诺事项,及时衔接并研究细化,适时出台我省跟进性政策。
着力实现山地特色农业产业扶贫提质增效机制建设新突破。一是继续着力打造十大扶贫产业,扩大规模、提质增效,精准扶贫。二是将创建十大扶贫攻坚示范县与“减贫包干试点”融合并开展试点。三是按照敏尔省长对农业园区上不封顶的指示,新增影响区域产业发展的十个扶贫园区,把扶贫产业园区建设作为提升扶贫产业成效和助农增收的“新引擎”,实现扶贫产业基地、扶贫园区、加工销售和利益联结机制“四提升”。
着力实现小额信贷、雨露计划、生态移民“三个品牌”机制建设新突破。一是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杠杆效应,积极探索“小额信贷”金融扶贫试点经验,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通过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探索解决贫困户担保难、贷款难、贷款成本高的问题。设立阳光共济产业发展基金,探索解决融资难问题。二是启动实施《贵州省创新“雨露计划·1户1人”扶贫职教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2017年)》(黔扶领办通〔2014〕12号),协调组织、教育、人社、农业、民宗、工青妇等部门,将各项教育培训、优惠政策向贫困人口倾斜,重点实施5项行动15类项目,全年资助及培训40万人。三是创新扶贫生态移民模式,探索以地生财支持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着力实现扶贫攻坚重大事项推进行动新突破。全面实施“六个到村到户”和“六项行动计划”,做好驻村帮扶与精准扶贫、“三支队伍”建设、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三个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权责匹配,做到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监管、项目评估“四个全程参与”,着力破解精准扶贫“管道”不畅问题。强化“三支队伍”建设,推广“迤那经验”,夯实基层党的执政基础、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
着力实现社会扶贫创新能力建设新突破。一是认真落实首个国家“扶贫日”活动后续工作,力争举办“创新民营企业参与社会扶贫行动论坛”,召开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5年年会“生态文明与开放式扶贫”分会。二是出台《社会扶贫募捐管理办法》。三是开展扶贫资源“送下乡”活动。四是开展扶贫济困“直通车”建设,实现扶贫对象需求和帮扶者意愿的“点对点”对接。五是深入开展“百企帮千村”活动。六是开展省内区域性结对帮扶工作。
着力实现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设新突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按照“一岗双责”和“一岗双查”要求,扶贫部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着力抓班子、带队伍、管干部,班子成员严格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围绕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监管、验收、绩效评估等重点环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预防和惩治扶贫工作领域的腐败。
“四项坚持”护航扶贫工作生命线
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是各级扶贫部门的重大责任,是扶贫工作的生命线。据悉,2015年省扶贫办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省市县乡规范运作的“四到县”运行管理机制,并通过“四个坚持”开发扶贫工作体制机制的改革。
坚持“六个必须”。各级必须坚持“四到县”原则;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必须坚持规范运作、程序管理的原则(七流程、十步骤);必须坚持乡镇申报、县级审批、乡村实施、乡镇初检、县级验收、乡级报账的运作体系原则;必须坚持抓大不放小、规范利益联结机制的原则;必须坚持主体责任、“谁审批、谁负责”、“一岗双责”、接受监督的原则,切实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扶贫、公正扶贫、廉洁扶贫。
坚持规范流程。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后,县、乡两级是项目资金的审批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管理是确保“权责一体”的关键。因此,各级必须按照“乡镇申报、县级审批、乡村实施、乡镇初检、县级验收、乡级报账”的原则,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七流程、十步骤”,并作为检查验收评估的必备依据。通过“七流程、十步骤”,使项目从申报、立项、审批、资金拨付、报账、实施、监管、验收、绩效评估等重点环节都能实现有效监管。
坚持项目备案。按照《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级审批的项目,都要严格实行项目备案制,未通过备案的项目不能立项。备案由县级通过“贵州省扶贫系统电子政务平台”完成。项目的备案情况,作为项目报账、检查验收、绩效考评的必备依据。据了解,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今年省审计厅将对28个贫困县进行审计,并在2月份将要求提供各县2013年、2014年电子政务平台备案项目的明细。
坚持公开公示。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规定,各县须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公告公示资金安排、项目建设、举报电话等情况,行政村要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信息发布栏等形式,公布“到村到户”项目建设内容。此外,国务院扶贫办的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已经开通,各地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和处理答复工作。
1月10日,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武 敏/摄)
2014年10月17日,全省社会扶贫表彰暨“扶贫日”公募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图为会议现场举行的捐赠仪式。
2014年7月12日,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前排左二)在毕节市赫章县海雀村调研。
2014年10月17日,全省社会扶贫表彰暨“扶贫日”公募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图为会议现场,获表彰的社会扶贫先进集体。
大力发展遵循山地经济规律的现代高效农业,建设无公害有机农产品大省,是我省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扶贫攻坚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