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谱新篇
——2014年全省老龄工作综述
□冯昌泉 万晓霞 本报记者 黄福九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全国老龄办的指导下,我省各级老龄工作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五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均有新突破,老龄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重视老龄工作成为新常态
省老龄委领导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老龄工作。会后,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省老龄委主任孙永春与副省长、省老龄委常务副主任慕德贵致信各市(州)党政主要领导,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解决老龄工作机构人员不足和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九个市(州)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老龄办、民政局等相关单位认真学习信件精神,仔细对照检查,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贵阳市、遵义市按照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保证足额拨付;六盘水市按老年人口数每年每人1元的标准安排老龄事业发展经费;毕节市各县(区)均按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每人提取0.5元老龄事业经费;铜仁市各区(县)均按标准足额或超标准计提老龄事业发展专项经费;黔南州老龄办提出按《规划》足额计提老龄事业发展经费的落实意见等。
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贵阳市充实和配强工作人员,积极督促和指导新成立的观山湖区设立老龄工作机构;遵义市老龄办向编制管理部门提出了增设老年维权科;六盘水市成立隶属于市老龄办的老年服务中心;毕节市增设老龄工作委员会顾问,由部分离退休正厅级老领导担任;铜仁市明确各区(县)老龄办必须保障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黔西南州同意按程序向州编办报告申请解决机构和用编问题等。
健全养老保障制度推出新举措
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加大。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扩大覆盖面,年底参保人数354.58万人。出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惠及全省企业退休人员82.61万人,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1792元提高到1977.38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98.9%,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资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从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新农合范围内住院费报销比例达75%以上。
社会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全省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从2013年的352元提高到398元,农村低保年平均保障标准从1841元提高到2125元,增幅分别达13.07%和15.4%,包括老年人在内的464.83万城乡低保对象生活得到保障。从2014年起,省、市、县三级财政分别按人均200元、100元、200元的标准,提高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全省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2.15万人,集中供养率达到23%。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特困和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补贴有所增加。
农村计生家庭奖扶工作进一步加大。全省共计投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保障、救助、优惠”四项制度资金15.32亿元,惠及计生“两户”家庭162万户(次)。对农村计生“两户”年满60周岁的夫妻,兑现落实了每年每人1200元的奖励扶助金和每人每月65元的基础养老金计生补贴,尤其是“失独”家庭老年夫妻扶助金从每年每人2000元提高到4800元。
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快。贵阳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实施高龄老人补贴政策”列入为民“十件实事”;遵义市拟出台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六盘水市将高龄老人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80周岁;安顺市要求各县区对高龄老人发放补贴;毕节市将高龄老人补贴从90周岁以上扩大到80周岁以上;铜仁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实现全覆盖,并将高龄老人补贴工作纳入市委先行启动项目进行专项督办;黔东南州拟出台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黔西南州对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人进行补贴。
养老服务体系趟出新路子
省政府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并召开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大会暨招商引资推介会,副省长、省老龄委常务副主任慕德贵与各市州分管领导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现场签约11个项目,签约金额30亿元。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养老服务业得到快速发展,全省养老床位达到12万张,比“十一五”期末增加9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23张,比“十一五”期末增加17.5张。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新路子,建立了政府监督、市场运作的机制。
惠老政策不断推出。省老龄办联合省直23个部门转发了全国老龄办等2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意见》,起草了《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黔西南州以州委办、州政府办名义出台了《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黔东南州出台了留守老人帮扶措施,铜仁市出台了《加快养老服务业实施方案》;六盘水市出台了《高龄津贴制度实施方案》;毕节市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的通知》;黔南州起草了《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制定《关于规范全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1.03亿元资助我省51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1个省级示范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项目。省级财政累计投入496万元资助全省民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新增养老床位3000张。抓好全省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建设,向全国申报6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试点项目。目前全省已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996个,其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19个,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不断加强。全省开展了“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年”活动,成立了贵州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下发了《关于开展“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继续推进《贵州省村(居)老年协会工作考核评估试行办法》的落实。全省成立老年协会15566个,城市社区老年协会成立率96.5%,农村老年协会成立率为89.9%。
农村养老服务搭建新载体。以完善活动设施、提升服务功能、探索养老模式为目标,以“新建与改扩建相结合,居家养老服务站与老年协会平台相结合,农村敬老院与村闲置房利用相结合”等模式,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新突破。全省首批1181个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共计投入经费7236万元,幸福院新建养老床位6167张,入住老人454人,覆盖50余万老年人。
为老服务工作亮出新招数
全省各级司法部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发放有关老年法规宣传资料25000余份,接受老年人法律咨询23000人次,调解各类涉老纠纷8500件,提供法律援助600人次。组织部门建立党员激励关怀帮扶资金机制。宣传部门继续开展“和谐贵州三关爱”绿丝带志愿服务活动。省总工会开展为困难职工送温暖关爱空巢老人活动。共青团为老志愿服务逐步规范化、常态化、纵深化。省卫生厅开展老年病健康教育和义诊、咨询工作。省民委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展老龄政策法规宣传和老年人生活状况调研。公安部门开展一系列打击危害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住建部门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为老年人出行安全便捷提供保障。旅游部门认真落实风景名胜区老年优待政策等。
老年文体活动增添新色彩
成功举办第四届老年文化艺术节暨第二届贵州老龄产业博览会。10月14—19日,省老龄办在贵阳举办了第四届贵州“福彩杯”老年文化艺术节暨第二届贵州老龄产业博览会。龙志毅、何仁仲、王思明等7位省级老领导出席开幕式,省人大副主任张群山、省老领导杨序顺、何永康出席闭幕式,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鲍学全出席开闭幕式并致辞,各市州老龄办、老年社团、老年观众2000余人参加了活动。老年文化艺术节内容包括书法、绘画、摄影、诗词楹联展和声乐舞蹈大赛。书画展共有642幅作品参展,声乐舞蹈大赛共有12支代表队36个节目参加比赛。第二届贵州老龄产业博览会内容主要包括老龄产品展销、老年书画艺术作品展示、老年文艺演出及金婚典礼,参展单位80余家,现场总交易90余万元。
积极参加全国第四届老年文化艺术节,获奖成绩创我省历史之最。省老龄办认真安排,各地各部门积极参展参赛,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共获144个奖,老年文艺团体和个人获奖113个(特等奖3个、金奖27个、银奖52个、铜奖31个),31家单位获优秀组织奖,获奖数量和质量均为历史之最。涌现出一批具有较高艺术性、娱乐性和观赏性的优秀老年文艺节目和作品。
老年教育成果斐然。全省已建立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2037所,在校学员207316人,展老年人口的4.45%,基本形成了省、市(州)、县(市、区)、街道(镇)、社区(行政村)五级办学网络。老年教育在建设学习型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老年体育活动蓬勃开展。组织参加了第三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创新交流大会、第四届老年人网球赛等5项全国交流比赛活动;举办了贵州省直属单位老干部健身运动会;在凤冈、荔波县和安顺市举办了门球、气排球、柔力球、网球等10项省级老年人体育竞赛和展示交流活动,参与年人达4000余名。体育彩票公益金加大对农村老年活动设施建设的投入,新建了8个“县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
老龄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
老龄宣传形式多样。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加大宣传,提升了老龄工作的社会影响;通过《贵州老年报》阵地,开辟“发展中的贵州老龄事业”专栏,全面宣传我省在居家养老、老年协会、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等12项工作方面的做法、经验,并开设了“银杏树下”老年评论专栏,撰写刊发18篇评论。通过《贵州老龄工作》杂志和简报,宣传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精神,部署工作,交流经验,指导工作发展。
敬老文化活动形式多样。认真开展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在巩固首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对各地开展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认真部署 “敬老月”活动,广泛开展了走访慰问、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为老服务、老年法律援助等活动。积极参加首届“全国敬老文化论坛”,《敬老文化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文在500余篇论文中被评为三等奖。
首届“全国老有所为先进人物”典型闻名全国。认真开展“老有所为”先进人物评选工作,在近20名候选人中优中选优,向全国老龄办推荐2名特别优秀的人物参评,毕节市黔西县水西社区68岁的党支部书记喻超芬在全国101位推荐人中脱颖而出,被中宣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授予“全国十大最美老有所为人物”,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其先进事迹进行了集中持续的报道。原省劳动局副局长,现任省扶贫开发协会会长78岁的杨翠光被全国老龄办评为“全国老有所为楷模”
第六届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获多项奖励。全国老龄办、民政部、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开展此项活动,我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黔东南州天柱县邦洞镇灯塔村塘钵组村民姚茂和,荣获“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89人被评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贵阳市观山湖区碧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铜仁市碧江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凤冈县老年协会总会、赤水市大同镇老龄办荣获“全国敬老模范单位”。
《贵州老年报》改扩版效果好。在经过调整领导班子,充实专业人员后,省老龄委机关报—《贵州老年报》于2014年年初实施了近年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改扩版,内容上新增加10余个版面,形式上推行了规范化版式设计,改扩版收效良好,得到广大读者的充分肯定。
省老龄委召开第十三次全体会议,省老龄委领导等出席会议。
老年朋友积极参加第四届“福彩杯”老年文化艺术节歌舞大赛。
全国老龄办领导在第二届贵州省老龄产业博览会现场考察老龄产品。
省老龄办领导在全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暨农村幸福院建设观摩会上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