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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7期 本期16918版 当前B2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4-12-19

福泉超额完成2014年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

  本报讯(李金玉)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市场主体发展文件的精神,福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培育发展市场主体,通过认真贯彻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注册登记“审核合一”、“先照后证”,进一步简化住所登记等多项举措,最大限度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有力地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发展。

  按照州政府市场主体发展分配的目标任务,福泉市2014年度的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数为3286户,目前,我市已超额完成全部市场主体目标任务。截至12月12日,我市共发展各类市场主体3292户,从业人员8100人,新增注册资金23.19亿元。其中,发展私营企业578户,注册资金19.06亿元,从业人员3804人;发展内资企业6户,注册资金2.06亿元;发展个体工商户2671户,注册资金16207万元,从业人员4066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7户,注册资金4526万元,从业人员230人。较去年同期相比,各类市场主体增加112.25%,新增注册资金上升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