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政协“十个坚持办提案”工作制度施行18年
本报讯 (王殿华 蒙若跃) 荔波县政协始建于1984年11月24日,直至1993年初设置提案专门委员会后,在抓好提案质量、服务质量、办理质量方面,按省、州《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寻求新的工作方法,总结成功经验,推进提案工作服务于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确立了“十个坚持办提案”的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会议交办;二是坚持领导批办;三是坚持协办、督办;四是坚持重点提案重点办;五是坚持面办和现场办;六是坚持多头提案联合办;七是坚持标准认真办;八是坚持“回执卡”制度,完善反馈机制;九是坚持评选先进,开展表彰工作;十是坚持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和创新。”迄今施行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