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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07-11-07


“要我办”转变为“我要办”

省教育厅通过办理提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本报讯记者 杨华) 近年来,省教育厅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通过办理提案推动、改进了省教育厅的工作,促进了从原来的“要我办”转变为“我要办”。  
  在办理提案的过程中,省教育厅把办好提案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一项重要的政务工作来开展,把办好提案工作视为履行宪法和法律的具体体现,并以此作为接受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作为实行民主、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因此,省教育厅党组对办理政协提案工作非常重视,要求各处室充分认识办理政协提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提案本身就是委员关心教育、支持教育,为教育献计献策的具体表现。作为管理我省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一定要诚恳欢迎并认真按时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由于厅领导高度重视,认识到位,确保了办理工作能够落到实处,认真按时完成了办理任务。
  省教育厅在办理提案的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办理提案推动、改进了省教育厅的工作,促进了从原来的“要我办”转变为“我要办”,从办理过程中尝到了甜头,从而增强了办理的自觉性。教育工作中存在的许多困难和问题,仅仅依靠教育部门自身的力量很难得以解决,特别是一些涉及其他部门管理权限的问题,协调起来非常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们的呼吁往往能起到很关键的作用。委员熟悉情况,素质高,对教育工作有很深入研究,提出的提案对研究情况,解决新问题有很大帮助,因此自觉地把办理提案作为推进本部门工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方面来抓,将提案作为决策参考内容,从而提高了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在办理工作中,省教育厅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办理规章制度,从提案的登记、立卷、批办、承办、催办、答复到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使承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办理中做到“三不”:  能及时办的不拖,能创造条件办的不推,不能办的不怨。办理提案工作由厅“一把手”总负责,其他厅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收到提案后,由具体办理的同志进行登记、分类,会同办公室主任提出初步办理意见,经厅领导审定后交有关处室办理。具体办理的同志负责经常和处室联系,及时了解办理情况,进行“催办检查”,着重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初期普遍联系,了解各承办处室的安排情况。二是中期普遍催办,力争尽早答复。三是后期督促重点,着重督促任务重、进度迟缓的处室。四是末期逐件清理。各承办处室办理完毕送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审核、编号、打印、回复、归档等工作,且所有提案都由一把手亲自把关、签发,努力保证了提案办理的效率和质量,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