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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07-10-09


件件有着落 事事有回音

六盘水市政府提案办理工作重落实

  本报讯记者 曾 丹)今年以来,六盘水市政府共收到政协提案210件。为确保提案办理质量,市政府在收到提案后进行逐件分办,并将分办情况报市长、副市长审核,确定承办单位后,召开交办工作会议进行落实,截止到8月底全部办结完毕。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市政府在工作分工上,明确由常务副市长分管提案工作,市政府秘书长亲自抓。在收到提案后,市政府领导都要专门听取市政府办公室的专题汇报,对提案办理工作做出安排。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提出分解办理落实意见报市政府各位分管领导审核,对政协主席督办的重要提案和涉及面广的提案,市长、副市长都认真研究,组织部门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措施。市政府明确要求承办单位实行一把市手负责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管,责任落实到科室,明确专人办理,做到一抓到底、落到实处、办出结果。
  二是推进规范化办理。市政府在不断总结提案办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工作制度,做到任务、人员和措施“三落实”,理顺了各种工作关系,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六盘水市政府在收到提案后,根据内容和要求进行分类,逐件登记。按照涉及范围,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由秘书长先召集办公会议提出拟办意见,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召开交办会议,落实责任单位。另外,市政府还建立了签收回执制度。凡是市政府办公室交给承办单位的提案,一律实行签收,并填写回执。有关单位收到提案后,如不属本单位职能范围的,在收到之日起,市中心城区的在3日内,六枝、盘县的在10日之内必须退还市政府办公室,不得滞留在本单位或代转其他部门,避免遗失和贻误办理时间。为了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提案办理任务,市政府还狠抓督办工作。除电话跟踪催办、制发督办通知单、作好记录备查督办外,还深入到县、乡进行督办。由于实行了督办制度,使提案的办理时间大大缩短。为了不断提高办理提案的质量,市政府要求承办单位的答复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正面答复提案人提出的实质问题,力戒空话套话。为此,各承办单位在答复主席会议督办件和重要提案之前,要将办理意见送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然后再按照统一格式行文答复。对不符合要求或未经审核,提案人又不满意的答复,坚决退回重新答复,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三是加强协商和沟通工作。市政府要求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主动联系和走访提案人,或邀请提案人座谈和现场调研,主动征求意见,按照“不沟通不回复,沟通到位再回复”的要求,努力提高协商率。今年,提案协商率在60%以上。对一时解决不了或属政策性不允许的问题,加强走访,把走访工作同广泛了解民意、提高部门效能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扎实有效的走访工作,提高提案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确保落实到位。市政府对提案办理严格把好“四关”。即提案的交办关、督办关、审核关、答复关。把提案办理重点放在抓落实上。抓住事关全局、事关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提案人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狠抓落实,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