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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2期 本期18648版 当前A1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5-11-10

规范程序管理 强化责任措施

我省有效发挥建议提案办理“八大机制”作用

  本报讯 (记者 王 吟) “今年,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府系统建议提案交办、沟通、调研、办理、答复、公开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研究,制定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建议提案办理改革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意见》,并以‘黔府办发〔2015〕1号’印发。《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政情通报机制、审理机制、主会办机制、沟通协商机制、督查通报机制、答复意见审核机制、办理结果公开机制、综合评价机制‘八大机制’。”11月1日,在省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办公室,该处处长江山对记者介绍说。

  据了解,通过规范程序和管理、强化责任和措施,“八大机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进一步畅通了代表、提案者知情明政渠道,进一步提高了答复文稿质量,避免了因答复意见不一致导致代表、提案者不满意的情况出现。同时,充分调动了各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了建议提案推动政府工作的积极作用。各级人大、政协以及人大代表和提案者对省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不断创新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实施政情通报机制中,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于5月14日、6月12日、10月19日,积极协调配合和参与代表、提案者围绕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等进行专题调研,帮助代表、提案者提高所提建议提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为认真实施好审理机制,2015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府办公厅抽调了12人,分成两个小组,专门协助人大、政协做好省“两会”建议提案审理工作,对近20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建议提案要求重新修改或不予立案,对14件建议提案实行并案处理。

  从2015年起,省政府办公厅在原来只对重点建议提案实行主会办基础上,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的建议提案,全面实行主会办责任制。今年主会办、独办、分办建议提案分别为835件、374件、6件,占建议提案总数(1215件)的68.7%、30.8%、0.5%。

  在实施沟通协商机制中,一方面,各承办单位通过电话沟通、现场调研、上门拜访、座谈协商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提案者的沟通,确保沟通率100%。另一方面,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在承办单位与人大代表、提案者单向沟通的基础上,推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沟通机制,加强主会办单位、省人大、省政协相关委员会、代表、提案者等建议提案提出、管理、承办单位与人员之间的互相沟通。

  在督查通报机制的实施中,注重督促检查。省政府办公厅于5月20日至21日,到贵阳市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国税局等单位开展办前督查,督促和指导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8月31日至9月1日、10月13日,分别到遵义、贵阳等市就重点建议提案开展督查,督促相关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推动重点建议提案办理落实。

  在实施答复意见审核机制中,省政府办公厅严把政策关、内容关、文字关、格式关,确保答复意见做到“四个明确”,对已经解决的,有明确的结果;对正在解决的,有明确的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对列入规划逐步加以解决的,有明确的规划目标和解决办法;对不能解决的,有明确的原因。

  在实施办理结果公开机制中,省政府办公厅在省人民政府网站“中国贵州”—“政务平台”—“互动沟通”栏目下设置了“建议提案”专栏,集中公开省政府办公厅及各承办单位经审查同意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等信息。同时,指导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税局、贵州电网公司等40余家承办单位在政府(企业)网站设置了建议提案专栏,及时主动公开办理结果信息。

  在综合评价机制实施中,省政府办公厅经与省直目标绩效办对接,“建议提案办理”已被纳入“省委、省政府专项工作”内容进行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制定了《贵州省政府系统2015年建议提案办理考核实施细则》;已委托贵州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2015年省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第三方评估;将评选优秀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并给予通报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