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省长禄智明领衔督办致公党省委提案
科学规划 统筹安排 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面貌
□本报记者 顾怡 王吟
农田水利设施是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保障。我省作为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具备典型的喀斯特山区山高、坡陡、谷深的特点,既缺土又缺水,农业发展受到严重限制。2009年7月至2011年春季,我省均遭遇了严重的干旱灾害,这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对我省农业抗御严重旱涝等自然灾害能力的担忧。为切实推进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形成全社会重视和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合力,致公党省委在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经省政府领导研究决定将该件提案作为副省长禄智明领衔督办。禄智明高度重视该件提案的办理工作,要求相关部门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面貌。
科学规划 统筹安排
在提案中,首先被提到的就是“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基本建设的投入”。罕见的大旱使贵州更明确地意识到,要积极谋划长远的水利工程设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制约贵州发展的问题,在重点实施我省长远的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规划的同时,应充分考虑我省山区地形地质条件的特殊情况。目前,农田水利反映突出的问题和农民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多数发生在“最后一公里”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上。长期以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缺乏政府投入、设计标准低、配套程度差、工程老化等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制约了我省农田抗旱能力的提高。因此,政府也应加大对我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财政补助和投入及规划和指导。
副省长禄智明在督办提案的答复中指出,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是我省下一步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面貌的工作重点之一,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二是加快推进水源工程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十二五”期内,力争实施10个大型、50个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加强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和田间工程配套;四是抓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建设。2011年,我省力争增加10个以上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建设;五是抓好“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小型水利建设取得较快发展,建成“五小”水利工程设施51处,承担了340万亩农业灌溉面积,有效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在“十二五”期间,我省将继续抓好“五小”水利工程的建设,计划完成31万个小型畜水工程建设。其中,2011年力争完成10万个小型水利工程建设。
加强农田水利地方法规建设
致公党省委调研后认为,农田水利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我省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亟待通过相关农田水利立法工作,明确农田水利建设责任主体,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明确社会组织和受益群众在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中的地位和义务。借鉴先进省份经验,相关立法部门应尽快启动我省地方性农田水利立法调研工作并通过制订相关法规,切实推进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形成全社会重视和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合力,构建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答复中指出,省委、省政府对农田水利工作一直高度重视。省委还专门出台文件将水利工作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同时,贵州省全国水利工程普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中,为下一步制定或修订相关法规条例,加强水利法制建设打下了基础。目前,全国农田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正在调研起草过程中,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后,省政府将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结合我省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
提案认为,切实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领导,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充分发动群众,尽职尽责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应针对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答复中说,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领导,是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一环,一直以来,中共贵州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作为水利工作的重头戏抓紧抓好,切实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今年1月11日,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成员的通知》,由副省长禄智明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学军、省水利厅厅长黎平任副指挥长,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水利、林业等单位负责同志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并由禄智明作为召集人,建立贵州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两级也分别成立完善了相应组织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作为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真正将农田水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
发动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
致公党省委认为,农田水利冬春修是发动广大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形式,对于维持我省现有的农田水利工程的良好运行意义重大。各级政府应进一步落实冬春修责任,要结合水利工程实际,因势利导把有计划地进行农田水利冬春修作为今后提高抗旱防涝能力的长期重要工作;同时要研究调动农村群众积极性的具体办法,采取“以奖代补”、“以工代赈”、“有偿投工投劳”等形式,发动广大农民进行农田水利冬春修,形成制度,维护好已建农田水利工程,保障已有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为我省农业持续稳定发展保驾护航。答复中说,中共贵州省委、省政府长期以来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的重点任务,大力引导和组织农民投工投劳兴建、维修、管护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社会化。认真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2010年9月至2011年4月底,全省新增防渗渠道2518.39公里,新建及维护水池、水窖工程126759个。灌溉条件下不断改善,为加快雨水集蓄利用“五小”工程建设步伐,搞好大、中、小型灌区配套改造和节水示范项目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组织发动农民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2010年9月至2011年4月底,全省农民向农田水利建设投资3591.2万元,投工13289.34万个。
落实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主体
致公党省委在提案中建议,可以通过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明晰所有权,落实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主体。同时,鼓励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按照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政府指导、农户自愿、自主管理的原则,采取一库、一塘、一渠、一堤、一站一会等形式,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发挥农民自建、自管、自用的优势作用,切实解决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主体缺位问题。各地要出台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健康有序发展,还要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农业灌溉、农村饮水按“保本微利、适当提取工程折旧和维修费用”的原则确定,促进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尽快步入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轨道。
对于这一建议,答复中指出,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推行并完善农田水利“民办公助”激励机制,鼓励和发动社会各界广大受益农户积极参与工程建设,有力助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度。深化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用好“政府补助物资、群众自愿投工投劳”政策;用好“项目群众定、占地群众调、劳力群众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