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中的一项,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履行好民主监督的职能,一直是各级各地政协组织努力探求的方向,多年来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工作模式,在实践中也积累了不少的经验。
遵义市政协根据《政协章程》和中央两个5号文件的精神,结合遵义市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制定了相关的《工作规则》和《办法》,创造性地开展了对热点部门和工作的民主评议,使民主监督由普遍性监督转变为对重点单位实行评议,逐步探索出了一条能切实有效地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路子,使民主监督有了新的形式和好的抓手。
评议“评”出新成果 监督“督”出新气象
□本报记者 潘建 陈铭江
“遵义市政协开展民主评议这项工作,这种形式非常好,利于促进我们的工作,对政府各职能部门是一种有效的督促和监督,而且很客观公正、公平,指出了我们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忽略的和没有做到的地方。通过民主评议,真实反映民众的诉求,同时也给了我们对广大民众一个解释的机会,真正反映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心声。”9月16日,遵义市城管局副局长吴学章在接受记者就遵义市政协对城管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工作采访时如是说。
同样,记者在对遵义市政协对民主评议的单位和部门如遵义市供电局、遵义市交通局等采访了解到,市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已然深入人心,被评议的单位和部门没有一句怨言,有的单位和部门还主动要求市政协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希望通过民主评议来推进和完善他们的工作,共同致力于遵义市加快发展的步伐。
民主监督是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民主监督最能体现政协工作的主动性,而民主评议又是民主监督中的一种最有效的形式之一。诚然,记者在遵义市政协采访期间,对其亮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时,民主评议工作无疑是他们的一大亮点。
记者看到,市政协在实践基础上逐渐推进民主评议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完善了一整套工作规则和评议的办法,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遵义市委员会民主评议工作办法(试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遵义市委员会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单位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民主评议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形式和原则,民主评议的时间要求和程序,民主评议工作的纪律要求等都进行明确规定。使民主监督由普遍性监督转变为对重点单位实行评议,获得社会各方好评。民主评议工作已成为市政协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他们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较为集中的部门为重点,组织委员进行面对面的民主评议,提出批评和意见,反映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促进了部门作风的转变。
2007年,市政协在探索中推行民主评议工作,始终把民主评议工作的重点放在民生问题上,把广大群众关心的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民主评议的内容。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最终选择了住房、医疗卫生和数字电视收费、交通管理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了对市房管、卫生、广播电视、交警支队等部门(单位)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组坚持用事实说话,由政协委员和评议代表们通过大量深入的调查走访,掌握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在评议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给被评单位很大的触动。同时,配合新闻舆论监督,在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共鸣。对评议组发现的问题,市政府态度明确,被评议单位高度重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至此,经济适用房从2008年起,不再按部门分配,改为由个人申请逐级审核、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确认申购者;遵团小区200多户居民近十年未办成的房产证问题得到解决;廉租房建设中,改成片建设为在商品房开发中同时按比例建设。民主评议工作取得了预期的社会效益和广泛赞誉。
2008年,市政协在实践中深化民主评议工作。这一年,市政协将民主评议工作延伸到县,首次采取市、县两级政协联动,与市纪委行风评议联合等新的民主评议方式,针对群众关心的经济发展、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对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民主评议,进一步拓宽了监督领域,使市、县政协组织开展的民主监督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纪律监督、新闻部门的舆论监督形成了合力。民主评议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提出的整改建议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垂直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被评单位积极采纳和整改。这一年,市发改委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把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委托县(市)发改局办理;市级审批项目时,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
2009、2010年,市政协进一步拓宽评议范围,不仅是对市直职能部门,而且将事关民生的事业单位或垂直系统单位也纳入了评议范围。两年来,先后对遵义供电局、市地税局等单位进行民主评议。针对农村电网改造、小区供电设备选择、税收作风改善等群众一直反映但未得到解决的热点问题提出评议意见,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和评议,遵义供电局将原定2013年完成的农村电网的改造与完善工作提前到在2011年底前筹资35.4亿元实施完毕;对于反映强烈的商品房小区供电设备,从原来指定供货改变为提供10家左右供用户选择;市地税局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为遵义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今年,市政协再次在已有的工作实践上创新方式,一改原来针对职能部门和单位工作的评议,而是对某一项涉及多部门、多单位且事关民生的综合性工作进行评议。通过征求意见,确定了对“中心城区交通整治”、“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两项综合性工作作为评议课题。通过评议,遵义市提高了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等问题的重视,促进了人才工作政策的灵活使用,促进了局属各部门加强协调、局领导多下基层调研指导工作;直接、尖锐地提出了遵义市在交通整治方面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促进了该项工作各部门职责协调性的加强,形成合力开展好进一步的整治工作。
在评议工作中,市政协按照“突出重点”、“发扬民主”、“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民主评议原则,坚持“帮忙不添乱,对话不对立,对事不对人”的工作方式,做到以诚相待,实事求是;举事有据,议事有理;不回避矛盾,不淡化问题;反映情况真实可信,分析客观公正,意见建议合情合理。五年来,先后评议了16 个政府部门和2项综合性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被评议单位转变工作作风,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廉政建设,达到了“政府部门要认真听取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改进工作、推动工作、鼓励创新的目的”,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市政协副主席陈晓红就民主监督工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政协在履行三大职能中,最能体现政协工作主动性的就是民主监督。只有加强民主监督,才能体现出政协工作的重要作用。但民主监督又是基层政协比较薄弱的环节,许多地方存在着三“不”现象,一是不愿监督,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监督要费精力,不愿监督(无所作为,自我否认,自我放松,循规道距)。二是不敢监督,有的是由于主观因素不敢监督,客观上讲是监督水平有限,看不准问题,抓不住实质,怕得罪人,不敢去监督。三是不善监督,监督中方法不当,监督的形式弄不清楚,监督不到点子上,没弄清哪些是大事、小事,看目选单位、选题,事倍功半,监督效果不好,影响委员情绪。市政协在多年的探索和总结中,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如利用提案、建议案进行监督。利用各种参会机会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开展对部门的民主评议工作来实现进行民主监督。利用委员视察、常委会视察以及主席会议视察进行民主监督。利用特约监督员、执法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和参加的相关检查活动进行民主监督等。陈晓红说,我们要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所肩负的重要责任,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唯有如此,才会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进程,为发展人民政协事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