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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5-10-15

以法治护航贵州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健毅   董宝燕   黄  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背景下,中医药产业发展既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也是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

贵州,作为我国中药材资源最为富集的省份之一,拥有4802种中药材资源,占全国总量的40%以上,天麻、杜仲、黄精等道地药材享誉全国,素有“天然药物宝库”的美誉。针对当前中医药产业发展面临的资源保护与开发失衡、标准化程度不足、知识产权保护薄弱等多重挑战,法治是突破发展瓶颈的必要手段。为支撑“贵药”走向世界,推动贵州以特色中医药产业服务健康中国战略、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建议通过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协同监管机制、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及普惠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胜势,以法治现代化赋能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地方立法体系,构建法治保障框架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针对产业特殊性,建议推进《贵州省中药材保护条例》专项立法。在立法过程中,立足贵州实际,构建“保护—发展—传承”三位一体的法治框架。

一是建立野生药材资源动态监测与分级保护制度。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检和地面样方调查等技术手段,对雷公山、武陵山等重点区域实施实时监测。卫星遥感技术可大面积、周期性地获取植被覆盖信息,精准定位野生药材资源的分布范围及变化情况;无人机巡检能深入复杂地形区域,近距离拍摄药材生长状态,获取高清图像数据;地面样方调查则通过实地采样,详细记录药材种类、数量、生长环境等信息。将这些技术有机结合,实现对野生药材资源的全方位、精准化监测。在此基础上,划定若干科学合理的省级野生药材保护区,设立永久性标识,实行采集许可和生态补偿制度,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是完善质量标准体系。组织权威部门和高校等相关机构联合龙头企业,继续完善道地药材种植、加工的地方标准。土壤环境方面,规定适宜不同道地药材生长的土壤酸碱度、肥力指标、重金属含量限制等;在种植密度上,依据药材品种特性和生长规律,确定最佳种植间距和植株数量;对于采收加工,详细界定采收时间、方法以及加工流程中的炮制工艺、干燥方式、包装要求等全流程规范。推行“贵药”认证标识,建立认证标准和程序,对符合标准的药材产品授予认证标识,强化品牌质量背书,提升“贵药”在市场上的辨识度和信誉度。

三是设立民族医药专章。系统梳理苗族、侗族等民族医药特色药材、炮制技艺和经典方剂,建立传统医药数据库。通过实地走访、与民族医药传承人交流合作等方式,收集整理民族医药相关信息,实现知识、技能等信息的数字化永久保存和便捷查询。明确传承人权益保护和技艺传承责任,对民族医药传承人给予政策扶持和经济补贴,鼓励其开展传承活动,防止民族医药文化资源流失。


二、创新法治监管机制,提升多元共治效能

现代治理强调多元共治与效能提升,建议突破传统监管模式,破解协同难题,提升发展合力。

一是推行“药材长制”。借鉴“河长制”成功经验,推行“药材长制”,由市县长担任区域药材产业发展第一责任人,统筹农业、市监、林业、药监等部门,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区域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明确各部门在药材产业发展中的职责分工,农业部门负责指导中药材种植技术、保障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市监部门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林业部门保护野生药材资源生长的生态环境;药监部门把控药材的质量标准和药品生产规范。各部门在“药材长”的统一协调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建设区块链赋能的智慧监管平台。运用区块链不可篡改、可追溯特性,构建“贵药智慧监管平台”,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药材从种植、加工到销售的全链条“一物一码”溯源。消费者扫码即可获取产地环境、农药残留检测、加工工艺等信息。在种植环节,通过传感器实时采集土壤湿度、温度、光照等环境数据,上传至平台;农药残留检测数据由专业检测机构录入;加工企业将加工工艺、流程等信息同步至平台。早日实现天麻、杜仲等重点品种的溯源全覆盖,让消费者对药材质量放心,也为监管部门提供精准、透明的监管数据。

三是构建跨省执法协作联盟。针对中药材跨区域流通特性,加强区域执法协作,与云南、四川、湖南等毗邻省份建立跨省执法联盟,共享违法线索、联合查办案件、互认检测结果,定期开展“护药专项行动”,形成跨区域监管合力。建立跨省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违法案件线索和查处情况;定期召开跨省执法协作会议,共同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对跨区域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激发创新活力

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建议在宏观和微观层面都加强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有效驱动该产业创新发展。

一是强化地理标志保护与国际化布局。地理标志是体现产品地域禀赋与品质声誉的核心知识产权,可设立“贵药地理标志培育基金”,通过财政专项拨款、企业众筹等方式筹集资金,对申报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给予检测认证、品牌策划等全流程支持。联合专业检测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效、准确的检测服务,降低检测成本;邀请品牌策划专家,为地理标志产品制定个性化的品牌推广方案,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天麻、杜仲等优势品种纳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护名录,拓展国际市场。

二是建立传统知识在先使用权制度。建立民族医药传统知识在先使用权保护制度,对黔东南苗药“九节茶药制作工艺”等非遗项目进行确权登记,允许传承人在原有范围内合理使用。明确在先使用权的范围、期限和使用方式,保障传承人合法权益,鼓励其继续传承和发展民族医药技艺。

三是深化产学研融合与专利保护。强化校企合作,支持贵州中医药大学与省内外知名医药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对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给予研发补贴,推动产业创新升级。设立科研项目专项资金,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中药新药研发、中药材种植技术创新等科研活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贵州中药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产业发展的沃土。建议夯实基层监管和司法保障基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撑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在中药材主产县设立专业监管机构,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专业执法人员,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加强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定期邀请相关专家讲解中药材质量标准、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等内容;开展实战演练,模拟执法场景,提升执法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二是探索公益诉讼与产业补偿联动。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对非法采挖野生药材、制售假劣中药等行为开展联合公益诉讼,探索“生态修复+产业补偿”责任承担模式。对于非法采挖野生药材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案件,责令侵权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同时可要求其通过参与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等方式,对受损的产业生态进行补偿,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是开展“法治助企”专项行动。组织法律专家团队定期深入企业,为企业提供合规咨询服务、解答法律疑问,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防范法律风险。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通过良好农业规范(GA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的企业给予税收和用地优惠政策,简化办事流程,为企业提供便利。


 (作者单位:贵州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