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残疾人“授渔”体现助残共富责任担当
□鹰 远
收纳整理、电商直播、咖啡茶艺、中西面点……近日,记者从江苏南通市残联获悉,为帮助残疾人提升职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储备优秀技能选手参加市级以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将从本月中下旬起,常态化开设残疾人实训课堂。(11月19日《江海晚报》)
帮助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提升职业技能,可以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这既能在物质层面上让其安身立命,更有助于帮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就此而言,南通市为残疾人设立职业技能实训课堂,传授职业技能,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值得肯定。
就业是民生之本。不可否认,目前在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方面,残疾人处于弱势,其劳动技能水平整体偏低,对就业影响很大。但是,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获得劳动报酬等权利。因此,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的扶持不可或缺。各级政府应当尊重和优先保障残疾人工作的权利,努力创造让残疾人享受良好待遇的环境。
“授之以鱼,也须授之以渔。”在传统的助残帮扶模式下,提供“就业岗位”是常用的办法,但从实践来看,这一方式并不能满足所有残疾人的就业需求,甚至偶尔还有被帮扶者要求频繁调整“岗位”的现象。只有扶助就业岗位和扶持创业技能相结合,激发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才能让更多的残疾人实现人生价值。
毋庸置疑,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不但要看高楼大厦有多宏伟,更要看每一名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发展权、就业权是否得到了有效保障,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能否得到人性化的关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依法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为残疾人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保障其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是残疾人的现实需求,也是各级政府的必然职责。各地应继续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多渠道多层次促进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只有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缩小其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增加残疾人家庭的收入,才能让残疾人共享发展成果,进而提升残疾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