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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4-04-10

新时代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路径探析


□夏萌梵   王凤祥   黄  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乡村振兴是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内容和核心抓手,而乡村文化振兴是推进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激发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现代化内生动力的关键一环,对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重要意义。新时代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铸牢文化自信,转变发展思路,优化发展模式,不断为乡村振兴、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赋能增效。


铸牢文化自信,不断强化思想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铸牢文化自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新时代新征程,振兴乡村文化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文化自信,源源不断地为乡村振兴注入文化活力和澎湃动力。

2023年10月7日至8日,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首次正式提出了习近平文化思想,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新文化理论成果。习近平文化思想为进一步明确乡村文化振兴的政治方向,揭示乡村文化振兴的内在规律,回应乡村文化振兴的时代之问,为新时代背景下进一步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对于新时代的文化建设包括乡村文化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不但有文化思想上的理论指导,又有工作部署上的实践指导,它在我国文化建设过程中展现出了强大的思想伟力,能够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思想引领和动力源泉。

习近平文化思想融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为一体,推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统一,充分展现了我们党高度的历史自信和文化自信。我们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为乡村文化振兴的核心内容,在实践中积极发挥其思想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将其作为广大乡村人民群众的精神宝库,不断提升乡村文化振兴的思想内涵和发展活力,帮助农村群众铸牢文化自信,强化农村群众的文化归属感,充分激扬他们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乡村文化振兴的引领作用,通过主流意识形态凝聚人心、汇聚民力,不断重塑农村群众的文化观并厚植家国情怀。


转变发展思路,不断深化乡村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乡村文化要振兴,守正创新是第一位的。守正即是继承中国乡村文化的根脉,创新即是在继承的同时也要发展,要跟上时代、跟上未来、跟上人们越来越高的精神文化需求。在乡村文化建设中,只有坚持守正创新,着重推进乡村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以新的发展思路积极推动乡村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城乡文化融合发展,才能有效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在实践中,必须在发展思路上与时俱进,以辩证思维对待乡村文化,分清“宝石”与“劣石”,做到甄选其精华,剔除其糟粕。对于优秀乡村文化制定科学的保护措施,加强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结合乡村地域特色,以“艺术”+“技术”的形式对优秀乡村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积极推动乡村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立足于乡村特色文化资源和区域定位,充分依托乡村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和历史文化等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富有时代特征的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品牌。有条件的地区深入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探索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精心打造一批人文色彩浓厚的文化旅游产业品牌,依托“文旅”项目、经济项目等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以项目的建设和推行反哺乡村文化的传承和推广。同时,在乡村文化振兴上,要吸收城市文化建设的宝贵经验,要利用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政策红利,在城乡文化融合发展的基础之上,充分吸收城市文化的可取之处,利用城市文化建设动能以激活乡村文化振兴的内生活力,从而实现以源自乡村文明的城市文化反哺乡村文化,城乡文化之间互补互促。


优化发展模式,不断凝聚资源合力

新时代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必须不断优化发展模式,进一步倡导多元主体协同发力,不断整合各类资源,汇聚共同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强大合力。

要充分发挥农村群众的主体性作用。人民群众是文化建设的主体,要最大限度激发和调动农村群众的主体性建构意识,再将意识逐渐转化为主观能动性,让广大农村群众从被动参与转向主动参与、自觉参与。在乡村文化振兴的过程中确保农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建议权,不断满足农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到农村群众中去,积极听取农村群众的想法和意见,了解农村群众对于精神文化的实际所需,保障他们的文化权益及各类切实利益。让乡村文化振兴战略,实实在在转变为每一个农村群众的实际所需、发展所需、自觉所需,以此最大化地激发广大农村群众积极投身乡村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要大力培育新时代新乡贤。“矜其乡贤,美其邦族”。“乡贤”一词最早可追溯到东汉时期,“古之剩余斯之有功德于民者也,是之谓乡贤”,意指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为乡人所推崇、造福乡梓的德行高尚、德高望重的贤达之人。“乡贤”作为中国传统农业社会治理的三维结构之一,是乡村文化振兴的生力军和中坚力量。改革开放以来,乡贤被赋予更多的内涵,被称为新乡贤,意指有知识、有能力、视野广,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和感召力,为乡村建设建言献策、出谋划策和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贤达。新乡贤作为乡村反哺桑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既是乡村优秀文化的倡导者、践行者,也是乡村文化振兴的积极响应者。要深入挖掘“新乡贤”,大力培育“新乡贤”,激发其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从而带动更多的农村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文化振兴的队伍中来。

要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乡村文化振兴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离不开多方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在高度重视农村群众主体力量的同时要鼓励引导更多社会民间力量参与。政府在乡村文化振兴系统工程中起着统筹领导的中流砥柱作用,需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服务型政府的定位,为乡村文化振兴不断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省市文旅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对于乡村文化振兴至关重要,要引领乡村积极打造特色文化产业,联合当地文艺工作者、影响力较高的本地名人大力宣传本地特色文化,帮助人们更多了解当地文化的魅力与价值;要号召更多文艺工作者和社会各界深入农村,发挥自身优势,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主动参与者,重点围绕乡村文化产业发展、乡村文艺人才培育、非遗保护推广等,链接文化、资金、项目等资源,深入开展助力乡村文化振兴专项行动,打造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公益品牌;要引导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业优势和商业资源参与文化产业项目,积极发动会员企业到乡村投资兴业,为乡村文化建设提供专业支持;加强村企结对、镇企帮扶,帮助把先进的文化发展理念、文化管理经验引入乡村,助力乡村文化产业全面振兴。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