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卢安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干部政绩观问题,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重大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和指导性,为广大党员干部立身处世、干事创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错误政绩观的现实危害,进一步增强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
一、充分认识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普遍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愈加过硬务实。但是,仍有个别地方的个别干部存在一些工作作风问题和不良现象。如:沽名钓誉的“功利主义”,工作只为功名利禄、捞取钱财、个人升迁;过分顺从的“唯上主义”,对上级唯诺至极、对下和群众意见不屑一顾,忘却手中的权力从何而来,处处揣摩领导心思,乐于做表面文章、投机取巧、哗众取宠,工作仅仅是做给上级看,等上级夸,对群众的冷暖漠不关心;作风漂浮的“形式主义”,工作就是开会,调查检查就是坐着车子转,沉醉于文山会海、紧忙于各种应酬之中;急功近利的“眼前主义”,要显绩不要潜绩,顾眼前不顾子孙;有的沾沾自喜于“吃的盐多、过的桥多”,满足于老经验、老办法,不研究新情况、新政策,观念陈旧、故步自封,拍脑袋做事,等等。究其原因,第一,主要是宗旨意识淡化,淡忘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政绩观出现偏差;第二,政绩评价不够科学完善,还不能准确评价、激励、提醒、制约领导干部的日常工作行为。党员领导干部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出思路、抓落实、出政绩的中坚力量,是群众关注的焦点;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是与群众会面最多、群众感触最深、最能让群众评说的形象,直接关系到一个区域、一个单位的政风、民风,关系到一个地方的发展。不断改进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既是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领导干部践行“领导就是服务”“干部就是干事”职责职能的内在要求。
二、深刻领会树立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树立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贯彻新发展理念,站稳人民立场,坚持系统观念,保持务实作风,把握实践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党性锤炼,筑牢正确政绩观。在强化思想淬炼中端正政绩观。要把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推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牢记和回答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个重大命题。要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深入剖析违背规律搞大干快上、搞“政绩工程”等典型案例,深刻分析问题的性质、危害、原因、教训,举一反三纠正政绩观偏差,坚定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寅吃卯粮的负债工程,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把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
(二)突出用人导向,引领正确政绩观。选人用人导向直接影响领导干部的政绩观,用什么样的人就是倡导什么样的政绩观。各级各部门用干部、评价干部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引领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树牢实干实绩“风向标”,严格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突出实干实绩实效,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特别是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不断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经常性深入窗口岗位、产业项目、乡村振兴等实践一线了解干部思想真情况、工作真业绩、群众认可度,结合干部日常表现、重大事件发生时的表现和一贯表现进行比选择优,真正把既有本事又干实事、既有政绩又有政声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决不用那些搞虚假政绩、泡沫政绩、门面政绩的干部,树牢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优秀者优先的鲜明导向。同时,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坚持以考促改、以考促用、以考促建,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对考核中发现的干事创业有办法、有成效的干部大胆使用,真正做到真干假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从而推动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一切从实际出发,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只争朝夕抓落实、凝心聚力促发展,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严肃问题整改,树牢正确政绩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整治因政绩观偏差而产生的风险问题的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重点、难点,着力解决政绩观偏差的突出问题,重点对“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虚假政绩”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要对照党中央要求,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类项目建设、工作绩效评估等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审视,实事求是地对政绩观偏差导致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治,对政绩观出现偏差的干部,及时教育提醒、咬耳扯袖,同时以经常性谈心谈话推进政绩观有效纠偏。要着眼常态长效,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虚假政绩”出现,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三、增强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自觉性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党员干部落实宗旨意识的内在要求,是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当前发展中存在问题的现实要求。作为基层政协机关干部,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增强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时刻明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服务好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好广大政协委员,把为人民服务与对党忠诚统一起来,把个人政绩与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贯通起来,把履行职责与满足人民期盼需要结合起来,以更严的标准锤炼过硬党性,以更高的要求站稳人民立场,以更大的作为服务发展大局,以更优的作风做到实事求是,以更强的担当推进落实落地,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从而推动基层政协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不断取得新成效。
(作者单位:安顺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