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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3-05-19

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需在全社会形成合力


□王红峰


5月15日,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人民政府通报:5月13日18时45分,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珠珊派出所接110转警称,2名5岁多的双胞胎儿童(廖某旭、廖某阳),于当天15时30分许在珠珊镇花田村走失,请求协助寻找。接到报警后,市区两级高度重视,公安、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志愿者全力开展搜查寻找。经过昼夜连续工作,5月15日5时55分,搜救人员在袁惠渠庄上村段发现一男童遗体并打捞上岸;9时17分,在袁惠渠洋津段发现另一儿童遗体并打捞上岸。经核实,确认死者为2名走失儿童,初步认定为失足落水身亡。

令人痛心的儿童溺水事件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如今立夏已过,天气一天比一天炎热,溺水的安全风险也在明显增加,各地教育部门都在陆续给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打防溺水的“预防针”。但笔者认为:防学生溺水,不能仅靠教育部门“单打独斗”,还需全社会合力,“三强”齐下。

一是“强”宣传。为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各地要组织开展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如可向学生、家长、老师发送一封“珍爱生命,远离溺水”公开信,增强老师、学生家长及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安全防范和履行监护人职责的意识;利用电视台、LED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电影下乡、各单位微信公众号等滚动插播预防溺水公益宣传视频;发动村居干部、网格员等力量,进村入户宣传,向广大群众普及防溺水知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防溺水意识;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打更以及利用村级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溺水知识普及和防溺水工作宣传;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企业要定期向学生家长发送防溺水公益短信;教育部门要通过校讯通、手机短信等平台,定期向学生、家长发送预防溺水宣传短信;电视、报纸、广播、网站等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开展游泳安全、防溺水视频、警示教育和典型经验做法宣传,宣传预防溺水工作的目的意义、具体措施、成效进度,以案说法剖析溺水事故发生原因、预防对策及措施,扩大防溺水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是“强”责任。为明确和落实预防溺水工作责任,有效遏制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各地应制定《预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防溺水预警,重点河段、池塘安全巡查等制度;要不定期进行暗访督查考核,如发生溺水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家长要改变“把孩子送到学校就等于送入保险箱”的观念,主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学校还可在体育课中开展游泳教学,培养孩子的生存技能,增强自救能力。

三是“强”督查。各地要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暑期安全工作督查组,深入校园、农户家庭和田间塘头,重点询问学校家访和是否有学生擅自下水游泳的情况、“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查看危险水域有无警示标志、有无防护设施,以及宣传标语的刷写情况等。

总之,要有效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亟需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联防联动机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督查考核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