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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2期 本期33154版 当前A3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23-04-25

建立“点题”机制  提升协商实效


□黄仕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这是党中央对新时期政协工作的要求,也是对新时期制度化、实效化开展政协协商工作的要求。基层政协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结合政协工作实际,探索建立“点题协商”机制,创新协商的载体和方式,增强协商针对性、体现协商广泛性、突出协商实效性。做到“党委有要求、政协有行动,委员有建议、政协有意见,群众有呼声、政协有回音”。推动协商议事工作提质增效,着力提升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努力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

  ——“三个渠道”明确点题。制定年度政协协商计划,要以党委的要求、政府的需要、发展的需求为导向。因此,要围绕发展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利用政协协商议事平台,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的工作原则,探索协商课题来源新路径,提升协商工作的针对性,实现协商议政与中心工作无缝对接。一是党政点题。政协要充分征求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协商计划的意见建议。在制定协商计划前,分别向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致函,邀请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协商议题。二是委员点题。政协委员结合各自工作生活领域,认真收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政协常委会提出协商议题。三是群众点题。政协主席会议、政协专委会、基层政协机构,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开展“院坝协商”和“社区协商”等方式,收集社情民意,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根据群众期盼和民生需求梳理协商议题。

  ——“三个主体”接题。政协常委会对征集的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点题清单,根据议题的覆盖范围、实效性、前瞻性、完成周期等,提出协商计划建议方案,报请党委审定后形成正式协商计划。在此基础上,分层分类明确责任主体接题办理。一是专委会接题。对涉及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发挥界别活动小组专业特长优势,聚焦“小切口、大民生”,将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或某个专门领域的课题列入专委会专题协商内容。二是主席会议接题。聚焦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针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议题,作为主席会议重点协商议题,由主席会议成员领衔推进开展专题协商。三是常委会议接题。针对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课题,列入政协常委会专项协商议题,由政协常委会通过专题视察、专项协商、专门监督等方式推进协商计划落实。

  ——“三种方式”解题。协商议题确定后,由县政协组织参与协商人员以“一对一”“点对点”方式,通过开展调研视察、专题协商、专项监督等,广纳群言、广聚民智、广求良策,找准问题症结、拓宽解决渠道,切实提升协商成效和助推协商成果转化。一是“调研视察”解题。围绕协商议题,通过分层分类调研视察的方式,探讨解决办法,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党政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二是“专题协商”解题。充分利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与政协委员专题协商座谈、党政班子成员与政协委员专题协商座谈、相关部门与政协委员专题协商座谈等协商平台,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集众人之智,积极开展专题协商活动,协助党委、政府协调关系、理顺情绪、解疑释惑、解决问题。三是“专项监督”解题。由政协民主监督部门牵头,围绕协商议题任务清单,突出推进协商议政成果转化,依托听取汇报、自主调研、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和政协委员、智库成员的意见,形成“专项民主监督项目推进落实情况”清单,起草完成专项民主监督情况专报,报党委、政府参考,推动和促进协商工作落地落实。

  要推动“点题协商”成果有效转化,一是“点题协商”形成的成果,以提案或建议等方式,及时报党委或转政府作决策参考。二是对“点题协商”成果转化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分阶段向党委、政府汇报“点题协商”工作完成情况。


(作者系印江自治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