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让“情感红包”演化变身“高价彩礼”
□贺 成
2月14日,微信红包的金额上限由200元调整为520元,由于“520”谐音“我爱你”,成为恋人间表达爱意的手段。然而,一旦分手,这类特殊金额红包,在分手后还能要回来吗?(2月15日《成都商报》)
从法律角度说,恋爱期间互发红包,尤其是520元、1314元等这类特殊金额红包,可能被认为具有特殊含义,属于赠与,分手时不能主张返还。
当然,笔者所关心的,并非是法律层面的问题,如果感觉“送不起”,完全可以“留一手”。比如,对于大额金钱或贵重财物处置,可进行备注说明转账的真实意图及目的,或保留相关书面凭证。
笔者更关心的是,当下兴起的“热恋红包”,本身是为了表达特殊的心意,但却在跟风和攀比之中,已经日渐变味了。有时,处理得不好,非但没有为幸福加分,还可能会为幸福减分。
现实之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些刚加微信几天的人,在聊天时,开口就是索要红包。有些人彼此没有感觉,但红包一发,两个没有感情的人就很快黏在一起;有人彼此交往很深,也有了感情基础,甚至都是老夫老妻了,但因为一方经济不济,或者一方为老人孩子操劳过度,没有情绪过情人节,或者感觉到生活重重压力,没有给对方发红包,竟然导致双方关系淡漠,乃至两人情感出现问题。
一个时期以来,因为女方索要彩礼过高,成了阻碍婚恋走向幸福的“绊脚石”,演变为社会问题后饱受社会公众诟病,也得到政府职能部门的重视,各地不断形成反高价彩礼的新风。
殊不知,高价彩礼刚得到根本性重视,“热恋红包”居然又接踵而至。虽然说,520元、1314元等这类特殊金额红包,相比数十万上百万的高价彩礼,就是小巫见大巫,但长此以往,会演变成什么样子,无从得知。何况,当前已呈泛滥之势,已令人感觉别扭了,或者已经衍生出矛盾纠纷了。
试想,如果对此听之任之,缺乏应有的引导,或者必要的干预,一切在狂欢中跟风和攀比,谁又能保障这不会加重人们生活负担,重蹈高价彩礼的覆辙,最终影响婚恋和幸福,由情感问题变为社会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