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文章检索
关键字: 标 题: 作 者:
3910期 本期32474版 当前A3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22-12-29

为“余药共享”的市民朋友击节叫好


□袁文良


  这两天,深圳市民黄女士刚刚康复。她在朋友圈里刷到有人通过“新冠防护药物公益互助”小程序发布求助信息,点进去一看,大多是需要退烧药。黄女士想到家里还有两盒未开封的退烧药,她便在平台上发布了可提供帮助的信息。很快,黄女士接到5个人的电话,她将药物分装好,每一份是3天的量,找同城快递分别送出。“特殊时刻,能帮一点是一点,希望大家一起渡过难关。”(12月24日《光明日报》)

  最近几天,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不断优化调整,全国多地出现了退烧药、抗原测试盒等抗疫物资缺货、断货问题。为此,相关生产厂家昼夜奋战,各地有关部门加紧采调,尽量满足群众购药需求。有的地方还采取“按需调剂”,一些医药经营企业还采取“拆零限购”或“免费送药”等方式缓解群众购药难。特别是不少地区还发出倡议,号召家中有“余药”的市民将“余药”拿出来,在邻里间“共享”。于是,越来越多的居民都像深圳黄女士那样,通过“新冠防护药物公益互助”小程序将自己的“余药”拿出来“共享”给急需的人。市民群众在确保全家用药的基础上,响应“余药共享”,让一些缺少药品的患者及时得到医治,切身感受到人间大爱。从这个意义上说,“余药共享”无疑是雪中送炭。

  有“余药”的市民将“余药”拿出来“共享”,不仅不会影响供药者自己以后有可能出现的用药需求,而且有利于实现涉疫药品价值的最大化,让有限的药品资源发挥更大作用。当患者出现用药困难时,可以通过“共享”渠道及时得到用药的保证,自然有助于患者增强战胜病魔的信心,尽快走出“新冠”带来的阴影。同时,对备药较多的市民来说,任何一种药都有明确的保质期,而当自身未被感染或已经康复时,明显无需继续服药。这时,“余药”就有可能变为“过期药品”或“变质药品”,而“余药共享”显然可以把紧缺的药品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从而避免药品资源浪费现象的发生。

  病毒无情人有情。“余药共享”作为医院、药店等供药渠道之外的一种有益补充,彰显了中华民族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彰显了风雨同舟、众志成城的精神力量,向全社会传达了温暖和力量。“余药共享”的小小举动,也许能够帮助一位正在高烧的患者退热康复,进而让一个家庭重新充满希望与欢乐。政府的力量和民间的力量形成强大的合力,我们一定能早日迎来明媚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