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阳县检察院四个100%提升办案质效
本报讯 (陈贵红) 今年6月以来,开阳县检察院实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组建简案快办团队,推行“简案快办”工作模式,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实现四个100%,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
认罪认罚适用率100%。在轻微刑事案件办理中强化释法说理,做好教育引导,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100%,办案期限平均缩短了10日,最快的1天内办结起诉到法院。
值班律师参与率100%。与县司法局建立值班律师日常联络制度,律师事务所派驻律师轮流值班,全程参与公开听证、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提供法律咨询等工作。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参与率100%,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程保障。
速裁程序适用率100%。根据同类同判的原则,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指导侦查机关对涉毒(零包贩毒)、酒驾、轻微盗窃等简单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推行类案集中审查、集中起诉的模式,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实行集中告知、集中讯问、集中送达、集中起诉,建议人民法院采取速裁程序集中审理。“简案快办”运行以来,三年以下轻微刑事案件且认罪认罚的,速裁程序的适用率达到100%,法院均当庭宣判,有效节约了诉讼资源和司法成本。
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充分运用好量刑建议辅助办案工具,对辅助办案工具收纳的罪名,在提出量刑建议时均通过辅助办案工具进行计算,再综合全案实际情况,精准提出量刑建议。对辅助办案工具未收纳的罪名,采取表格式计算方法,依据基准刑—从重加重情节—从轻减轻情节—认罪认罚后从宽处理幅度的顺序,确保刑期计算全程规范准确留痕,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均得到了法院100%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