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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2-12-14

“三孩”政策对母婴护理行业的新要求


提案者:何  枢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改善我国人口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的战略高度,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制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立足我省实际,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随着“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实施,母婴护理服务的社会需求急速增加,特别是母婴护理行业“月子中心”“产后康复机构”等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机构应运而生。这些机构作为一种母婴护理新兴业态,处于生活服务和医疗保健服务的交叉领域,主要提供帮助产妇产后尽快恢复、婴儿喂养等服务,开展的服务内容和收费都有较大差异。省政协委员何枢针对目前母婴护理行业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提出要加强母婴护理服务新业态监管的相关建议。


现状分析


  目前我省母婴护理行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缺乏监管主管部门导致监管难。母婴护理行业涉及面广,监管工作涉及卫健、市场监管、商务、人资社保等部门。在实际运行中,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商事登记管理,商务部门负责监管家政行业。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仅从事母婴生活照料服务的“月子中心”不应当纳入医疗机构管理范围,从事诊疗活动的“月子中心”应当纳入医疗机构管理范围。由于上述原因,导致该类机构在不明确主管部门的监管下运行,具有较大的潜在安全风险。

  二是缺乏行业标准导致门槛低。由于目前还未出台母婴护理行业标准及规范等,导致母婴护理行业存在准入门槛低、投入门槛低、技术门槛低的“三低”现象。“月子中心”和普通商业机构一样,只要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营业。

  三是缺乏规范培训导致隐患多。除医疗机构开设的“月子中心”内有专业的护理人员外,其他类型的护理人员多为非专业性的“月嫂”,不懂医学护理知识,仅参加短期培训后上岗,无行业规范培训,存在安全隐患。


对策建议


  具体建议一: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部门联动,建立母婴护理行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商务、民政、发改、公安、人资源社保、妇联等部门组成成员单位,形成合力统筹协调母婴护理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落实监管责任,定期协调研究解决母婴护理行业运行中的相关事宜,有效解决持证(照)经营、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等问题。

  具体建议二:成立母婴护理行业协会。

  提高行业自我管理水平,在民政等部门指导下,成立母婴护理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建立投诉化解机制,实现行业自律。

  具体建议三:规范母婴护理行业标准。

  制定出台“母婴护理行业标准和规范”,对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机构的服务质量、卫生安全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会同相关部门对从业人员开展清洁消毒、营养管理、康复护理、心理疏导、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促进母婴护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