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里的蟋蟀
□丁爱华
在童年,我见过无数次蟋蟀,对这位可爱的能发出清脆声音的小“歌手”十分熟悉。后来,城里渐渐变成钢筋水泥森林,几乎很难再看到蟋蟀了。但就在不久前,我突然听到有蟋蟀在书房里吟唱。
它是怎么进家门的?我甚是诧异。循声四处寻找,最终确定它在书柜下某个角落。此后的几天,白日里它默无声息,一到晚上便唧唧有声,清脆又响亮。
它从哪里来?我一直在寻思。沿着墙的缝隙钻进来的?顺着下水道爬进来的?躲在某样物品中捎回来的?还是穿过纱窗飞进来的?
或者,它是从《诗经》里蹦出来的?记得那位无名诗人在《唐风》里说:“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此时,蟋蟀已在堂屋,一年匆匆临近岁暮。今天不及时行乐,时光一去不复返。行乐不可太过度,本职事情莫耽误。行乐事情两不误,贤良之士多警悟。诗歌意在劝人勤勉,处理好“行乐”与“本职”的关系,中庸而平和。诗中的蟋蟀何用?古人见一叶而知天下秋,观蟋蟀由野外迁至屋内,想到“时节忽复易”,“蟋蟀在堂”是物候变化的典型迹象,由此而来的时间感喟顺理成章。
或许,它是从《聊斋》里跳出来的。宣德年间,朝廷崇尚促织(蟋蟀)之戏,岁征民间,为人迂讷的成名被摊派交纳促织,寻而不得,受刑杖百,苦不堪言,后神卜得虫,转悲为喜,儿子好奇,偷偷打开蟋蟀盆,不小心把蟋蟀打死,害怕父亲责骂,投于井中,后来魂化促织,勇斗其他蟋蟀,最后成名。一家得到丰厚的赏赐,良田百顷,楼阁万椽,牛羊千计,裘马过世家。小小蟋蟀,牵动百姓之心,主宰人之命运,官贪吏虐、封建统治阶级的荒淫可见一斑。
还可能,它是从流沙河的笔下溜出来的?高中时,读现代诗歌《就是那一只蟋蟀》,便觉蟋蟀是一种神奇的存在,且不说它“钢翅响拍着金风/一跳跳过了海峡”的神勇,且不说它“在深山的驿道边唱过/在长城的烽台上唱过/在旅馆的天井中唱过/在战场的野草间唱过”的无处不在,更不必说它“凝成水/是露珠/燃成光/是萤火/变成鸟/是鹧鸪”的变幻莫测,就看它让人“想起雕竹做笼/想起呼灯篱落/想起月饼/想起桂花/想起满腹珍珠的石榴果/想起故园飞黄叶/想起野塘剩残荷/想起雁南飞/想起田间一堆堆的草垛/想起妈妈唤我们回去加衣裳/想起岁月偷偷流去许多许多”,这样的触一物而万感生,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传统、生我养我的家园、童年生活的美好、伟大深厚的母爱、丝丝缕缕的乡愁、阻隔不断的亲情……都在其中,任由你品味,任由你感同身受。
再不,它是从狄更斯的火炉边跑过来的?它越过十九世纪的英吉利海峡,轻盈地落在我的书桌上。在小说《炉边蟋蟀》中,皮瑞宾格和约翰都喜欢这小昆虫,他们说炉边能有一只蟋蟀,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事,作者狄更斯,就是写《双城记》的那位大文豪,形容蟋蟀“像一颗星星在屋外的黑暗中闪烁,歌声到最高昂时,音调里便会出现微弱的、难以描述的震颤”“小小的家神——人们受苦,悲愁时它一声不鸣;人们高兴,万事如意时它又放声高唱”,炉边蟋蟀鸣声是清越的,它能使人凄冷的心境变得温暖,故事以快乐的婚礼为结局,充满了生活的温情。那厨房里的这只蟋蟀会给我带来什么呢?
两周后的一个夜晚,当我端坐桌前,想再次聆听这位草野诗人的吟唱时,许久不听动静。打开柜子一番找寻,确定它已离开。我怅然若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