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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4期 本期31764版 当前A2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22-07-26

人民政协知识(之三十六)

  

中共中央对地方政协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有何原则规定?

  中共中央1995年第7号文件对地方政协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提出了两条原则:一是地方各级政协机构的改革,要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二是政协专门委员会的设置要符合综合、精干的原则,其办事机构要综合设置;着力压缩机关超编人员,减少后勤服务人员的比例,充实业务工作力量,改善干部结构,提高干部素质。

  

全国政协办公厅、财政部对解决地方政协活动经费有何要求?

  全国政协办公厅、财政部1995年4月22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16个计划单列市政协办公厅、财政厅(局)发出通知,要求切实解决地方政协活动经费的问题。通知内容如下:

  中共中央〔1995〕13号通知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各级党委要为政协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对政协干部编制、活动经费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要切实帮助解决。

  几年来,地方政协紧密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在推动各地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请地方财政部门会同当地政协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通知精神。对政协的活动经费,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以及委员视察、调研等专项业务经费,视财力的可能给予必要保证。

  地方各级政协要继续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加强支出管理,节约经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