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售假药顽疾还需“猛药”根治
□戴先任
网购药品,在线问诊“老中医”竟由熟练使用话术的销售团伙假冒;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全是“P”的;药品冒用食品生产批号,吃了不知好坏;一年多时间,就让6000余人上当……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暴露出网络药品销售中存在的诸多问题。(12月22日《经济参考报》)
网售假药早已不是新鲜事,呈多发频发之势。在银川这起案件中,一年多时间内,就有6000余人上当受骗,广大患者不仅蒙受经济损失,身体健康还可能遭到损害。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药品流通”也日渐普及,网络药品市场不断扩大,但网售药品市场也是乱象丛生。比如在微信等社交平台上,就有一些不法分子销售假药,在快手等直播平台上,也有主播兜售假药。另外,网上药店甚至一些外卖平台也存在违法销售处方药的现象。
从银川这起生产与网售假药案来看,目前对于网络药品市场的监管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监管力量捉襟见肘,像宁夏就存在执法人员少、监管设备落后等问题。而药品网络销售所依托的第三方平台大多集中在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省份,这些发达地区的相关案件较为集中,当地监管任务重,而其他地区又鞭长莫及。另外,一些假药分子还依托于微信等社交平台,在熟人圈中进行销售,具有私密性与闭环传播特点,这给监管带来了很大难度。
银川这起案件中,一些第三方平台完全罔顾职业伦理,只要给的钱多,很多假药、违禁药也被放置于首页,甚至被置顶,消费者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交了“智商税”。
网售假药已成顽疾,要下大功夫、下“猛药”才能根除。对此,要能加强监管力量建设;还要能依法依规整治违规第三方平台,第三方平台则要尽好自身的管理责任,不能沦为销售假药的“帮凶”;还要加大力度查处生产、销售假药违法犯罪,要升级监管手段,犯罪分子手段在升级,监管手段也要随之升级,魔高一尺,就要道高一丈,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对生产销售假药的黑色利益链进行全链条打击。
互联网诊疗、“互联网+药品流通”是新业态,只要引导得当、规范有方,对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难题能够起到积极作用,能够为老百姓求医问药提供更多便利。但不能任由互联网诊疗野蛮生长,要防范网络售药的“副作用”,让网络售药的“药效”能够“正用”。这样就能促进互联网诊疗、“互联网+药品流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用药安全。当然,广大患者也要增强防范意识与健康素养,比如购买处方药要选择先找医师开处方,在网上购药要先查看对方资质等等,避免用药不当,防范被不法分子收割了“智商税”,还导致延误、错误治疗,赔上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