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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1-11-17

我看“法治教育进课堂”

  

□任启鑫

 

  近日,教育部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提出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提升法治教育课时占比,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高考中的内容占比等。(11月15日《法治日报》第04版)

  当下,青少年的法治教育环境的确令人堪忧,通过课外教育推动法治教育并不现实。一方面,很多家长根本就不会认真地对待孩子的法治教育,因为“不考试,学来干嘛?”另一方面,社会普遍遵循“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传统经验灌输,逐渐形成了“不怕违法,就怕无法”的行事逻辑,在越小的城市越表现明显。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进“法治教育进课堂”,强化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无疑值得肯定。

  但是,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需要警惕把“法治教育进课堂”当成任务来完成的情况。从以往开设的音乐、美术、美育、地方等课程来看,由于升学压力大、竞争激烈,很多学校或者班级通常会采取“挂羊头卖狗肉”的应对之策,副科的老师由主科老师担任,虽有其“名”却无其“实”。比如,课表上排的是音乐课,实际上上的语文课或数学课,音乐课教案、作业等也都有“记录”,即使有检查督促,只要学生、老师和家长的“口径”一致,也很难从中查出“瑕疵”来。

  在课时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设立专门的法治教育课程,势必要减少其他课程的时间。而且由于目前缺乏专职师资,其他老师“兼职”担任法治教育老师是名正言顺的。表面上看起来,法治教育的课时占比有了,任务也落实了,但教学效果却有待考量。且不讨论法治教育课上不上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的问题,仅就师资力量而言,“兼职教师”不一定会具备法治教育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就算想上好课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当然,《规划》除了要求提升法治教育课时占比外,还明确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高考中的内容占比等。“纳入考试”必然会引起学校、老师和家长的高度重视,真正把开展学校法治教育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同时也应防止落入应试教育的旧窠。因为没有专门的教材,教学方案和教学设计也需要逐步规范完善,当务之急是要避免用备考应考辅导材料当作课堂教材使用,不能用查考点、划重点的方式来代替法治教育课堂教学内容。

  一言以蔽之,青少年法治教育“课外不足课内补”值得期许,只不过要先解决教师和教材的问题。唯有确保了“课有人上,书有模样”,开齐开足开好每一堂课,才不会让“法治教育进课堂”沦为为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