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进乡村振兴要做好“四业”文章
□韦兴生
推进乡村产业、企业、就业和创业工作,是振兴农村经济、促进持续增收巩固脱贫成果的根本选择、必然要求和重要路径、重大举措。乡村“四业”是有机的一个体系,简单的逻辑就是“有产业就可以引进和发展企业,有企业就提供更多的、更好的就业,有就业就能让群众有收入、有资金创业,能创业又可以推动产业的多元化、规模化、融合化发展”的一个过程,形成一个良性互动循环,推动群众增收致富、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
坚持把产业兴旺作为基础工程。产业是推动群众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稳定脱贫的根本出路。要在做到尊重群众意愿和尊重市场规律“两个尊重”的基础上,做实产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基础设施“两个保障”,处理好群众、企业、市场、政府的“四方关系”,解决好组织经营、资金筹措、管理服务、利益分配的“四个问题”。任何时候,产业发展的前提都要尊重和理解农民在发展中的主体性,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产业扶贫政策必须首先回应农民自身的发展诉求,而不是将政府的目标强加给农民。要围绕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培育产业,注重推出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发展成果最大化的扶贫产业,并延伸产业链条,将贫困户镶嵌在产业链上,让贫困户在产业链中受益,突破“年年种植年年荒、年年种在老地方”的发展困境,破解“动员—失败—再动员”的“逼民致富”陷阱。要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组织模式、经营模式,多形式搭建风险小的资金筹措平台,提供优质高效的管理服务,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方式,推动农民、企业、政府等多方参与主体的共建共赢,实现农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多方效益的美美与共。
坚持把发展乡村企业作为重点。当前,“单家独户”“单打独斗”“孤身上路”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和应对市场风险的需要,只有“集群合作”“结伴而行”“抱团发展”才能行稳致远。振兴农村经济,要强化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补短板延长板的作用和强保障防风险的作用。龙头企业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精锐部队”,也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开路先锋”,更是按照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方式引导农民、帮扶农民、提升农民的骨干力量,要切实扶持前景看好、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尽快发展成为行业龙头,带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集群化经营,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建立企农之间“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等多种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千村万寨、辐射千家万户,防范贫困户“单打独斗”的经营风险,形成产业发展“重点突破,全面开花”的生动局面和“一家带头百家欢”的良好格局,实现“富民又富企”的双赢发展。
坚持把保障就业作为民生之本。一方面是要加强实用技术培训。针对广大农村农民市场观念落后、科学技术素质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要把群众组织起来,统筹各类资源,按照“农民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农民怎么方便就怎么开展”的原则,实行分产业、分类型、分层级、分模块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实现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培训全覆盖,着力解决培训谁、培训什么的问题,促使广大群众有“一技之长”,增强谋生能力、就业能力和发展能力。同时,注重培训同扶志、扶智的结合,从思想上激发群众发展内生动力。另一方面是保障充分就业。要做好劳务输出就业,针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群众,建立完善输出地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推进区域间的劳务协作,不断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等工作机制,对转移劳动力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维护好权益。要做好就地就近灵活就业,针对不能与不愿远出务工的群众,通过发展本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实现就近就业养家、居家就业养娃,如民族手工技艺产业的居家灵活就业,实现”带着娃、绣着花、养着家“的愿望。要做好保障性就业,针对年老或有病等弱劳力特殊群体,充分开发公益性岗位,保障其就业有收入,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坚持把创新创业作为硬核驱动。打通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神经末梢”,落实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大政策的“基层细胞”。鼓励群众在家乡创业,不仅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转型与升级,还能促进解决群众就业问题,增加农民收入。要创造乡村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创业条件,既抓好“硬环境”建设,又抓好“软环境”建设,围绕创业基本需求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为创业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辅导、政策咨询等服务,提升农民的创业理念,在市场准入上简政放权,为农民自主创业提供宽松的环境,维护其产权收益。要着力完善农民创业扶持政策,打造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针对农民现有的知识水平和条件,从理念、人才、技能、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创业扶持,特别是切实改进金融扶持政策,加大为有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创业基金、低息或无息创业贷款等。同时,要及时了解农民创业进展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提高创业成功率,真正实现群众自主创业能发展、稳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