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极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任瑞羾
中共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根据新时代所面临的复杂多变的新情况,对我国民主党派的性质和功能定位作出了新的概括,明确指出各民主党派是同执政的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不仅有力回应了西方学者对中国民主党派的政党性质的质疑,而且客观描述和准确判定了当代中国现实政治体系中民主党派的社会主义政党性质,也意味着民主党派具有了新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民建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个参政党之一,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参与者及推动力量,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是民建与其他参政党共同的基本职能和主要政治责任。
2014年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一文中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
从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来看,要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就是要改革创新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使之适应国家制度化、民主化、现代化发展的历程。特别是在运用国家权力形式运作能力、职能实施能力、功能运行能力和制度执行能力的过程中要不断完善和提高自身运作方式、层级结构、功能效果的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然而,国家治理行为是权利目标的实现,没有权力也就无以体现国家治理。中国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其职能的有效发挥首先是不以竞争国家权力来体现的,也不是以竞争乃至斗争为根本出发点的。但要科学有序地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就需要解决由什么样的人行使权力以及他们怎样来实现多数人的权责、利益的问题。特别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既要依靠执政党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能力,也要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基本方略。这是民建作为中国的八个参政党之一,在履行其政治职能和作用之前必须要清楚理解和认识的政治理念,也是民建在通过思想、组织、制度和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进程中,在新时代发挥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用的前提保障。
参政党的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依法享有的一项政治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赋予民主党派的重要政治责任,也是实现我国政党关系和谐,实现多党合作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参政党的民主监督是建立在对现有政治体制认同的基础上,主要是政党之间的高层次监督、决策前监督、“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质的监督。民建发挥好党派的监督作用与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制度、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共同发展,相辅相成,不仅对执政党克服“潜在的危险”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促进政治团结和社会稳定,凝聚社会力量,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时代要求。毛泽东同志在阐述“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多党合作方针时指出:“所谓互相监督,当然不是单方面的,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大家知道,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但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有益。”邓小平同志在1957年也指出:“党要受监督,党员也要受监督。监督来自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有了他们的监督,我们就会谨慎一些。”
民建组织要敢于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这对于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在发挥好这一职能的首要条件是,民建各级组织要敢于公开表明自身的政治主张和历史使命,要积极与中共的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探讨在当前的民主监督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纪律的强制性条件下,如何被重视?尤其是被一些基层的领导和工作部门所重视,从而发挥有效的积极作用的问题。
民建作为中国的参政党之一,现阶段的任务中就包含了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努力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保持和发挥与经济界密切联系的特色,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因此,民建各级组织必然要发挥其独特的政治引领作用,去不断提升国家治理系统应对环境所产生的空前压力或挑战的能力。这些压力换个角度而言,就是当前工作任务中所要面对的各种利益要求、诉求、纠纷所产生的系统压力,也就是民众输入到治理系统的各种要求或利益诉求。
当今的中国处于社会急剧转型变动时期,国家治理体系要有政策制度稳定来确保国家治理常态化。但要使国家治理具有适应性、灵活性,应当具有主动应对社会转型所形成的“压力”,即具有超强的变革和创新能力。民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参政党和联系经济界人士的政治联盟,就应该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工作中发挥好“稳定器”和“保护器”的作用。比如:通过正面引导会员企业提高对当前形势的正确认识,促进企业在解决好自身困难的前提下,进行正常生产,保障国家经济的正常运行,从而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为社会创造就业机会。然后通过政策性的正确引导和解读,加强民建会员企业对国际国内金融形势、金融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平衡好会员企业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通过政策性保障会员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创新金融服务助力会员企业成长的能力。科学引导会员企业真实评估自己的收支状况、投资产出实力和企业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筹资渠道、负债水平,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使会员企业能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从《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来看,其政治纲领分体现了参政党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属性。由于民建组织的意识形态认同是其获得合法性的根本所在,其意识形态决定了一个参政党的发展目标和方向。也正因为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民主建国会有着默契的意识形态认同。最终,才能形成中国共产党与参政党的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因此,民建各级组织在带领会内经济界人士为中国现代化事业作贡献的前提下,在意识形态领域也要发挥积极的作用。要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大局,科学地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发展趋势,不断地探索意识形态领域的发展规律,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的主旋律,讲好中国故事,传递中华民族历史悠久的文化正能量,传播中国好声音,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参政党的自身建设中,并使之成为一个展现优良传统的政治优势。这也是民建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目前,民主党派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作用仍处于探索阶段,面临诸多问题与困难。民建作为参政党的一员要积极争取主流媒体的支持,将政治素质好、表达能力强、参与热情高、网络上较活跃的党派成员或机关干部培养成为主流媒体的“话筒”或“扬声器”。在面对与统一战线、多党合作领域相关的错误观点、不实言论和模糊认识的紧要关头,要支持和鼓励他们参与正面评论引导,甚至是有针对性的舆论交锋。并通过打造一支导向正确、反应机敏、判断准确、懂政策、懂理论的民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让主流、权威、真实、可靠的声音占领公众意见领域。尤其是对那些有能力“发声”,在重大内政外交和社会热点问题上敢于发声的民建中青年骨干,不要等到他们功成名就后才去“锦上添花”,而是要在他们承受事业和生活双重压力的时候,多做关心、培养和破格提拔重用的“雪中送炭”工作。要让他们在理性发声的领域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增进思想共识,为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国际、国内舆论空间。另外,在涉及民建成员的新闻报道中,要多从他们民主党派身份的角度去宣传报道,体现其优良作风和政治引领的风采,这也是从统一战线的角度对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最合适的宣传。
(作者系贵阳市政协委员、民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