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翊清与福建船政
□文/图 赖 晨
沈翊清,字丹曾,号澄斋,咸丰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1862.1.17)生,光绪三十四年四月初五日(1908.5.4)卒。他是沈葆桢的嫡长孙,沈翊清两岁就开始识字,天资聪颖,所以他是沈葆桢格外疼爱的一个孙子。其父为沈葆桢长子沈玮庆(1842—1880),其母为林德琼。
沈翊清从1880年进入福建船政局工作,1903年卸任,任职二十余年,历任船政总稽查、船政提调,及会办船政大臣各职,并实际承担了船政的具体业务。那么,他为船政做出过哪些贡献呢?
光绪六年(1880),十八岁的沈翊清应船政大臣黎兆棠之邀入船政工作,当时船政大臣均由总督、将军兼职,轮换频繁,船政业务实际由沈翊清总负其责。
马江战役中,中国兵商船毫无准备,被击坏者有9艘,官兵伤亡700余名,阵亡管带有陈英等6员。法舰又炮轰船厂两日,受毁最重者有合拢厂、水缸厂、拉铁厂、瓦灰厂、绘事院、广储所等。船槽陡出江干,受炮最多,即将下水之第25号铁胁船,船身被敌击穿百余孔。
1885年1月29日,时任船政大臣张佩纶被革职赴京听候查办,裴荫森代任船政大臣。1885年12月,裴荫森申请朝廷拨款试造钢甲军舰,称前总理船政沈葆桢,多次商办钢甲军舰。他说:“国家设立船政垂二十余年,靡费不为不巨,今益仿制钢甲,不用洋员、洋匠,脱手自造,按图以成范,实以求精,是可知其确有把握,而不愧奇才异选矣。”时出国留学的学生肄业已逾7年,以魏瀚、郑清濂、吴德章监造船身,陈兆翱、李寿田、杨廉臣监造船机,确有把握,蒙允准在案。
光绪十二年二月(1886.3),魏瀚出洋选购钢甲舰料件,九月初回华,钢甲船钢胁即行开工,轮机也制模开铸。光绪十一年十二月十日(1886.1.14),闽浙总督杨昌濬等奏《会同考核船政员绅分别应裁应留及应备资取各衔名折》,谓沈翊清“渊源家学,品粹才优,督课工程,坚任劳怨,应留用,月支薪水五十两。”为除提调外船厂最高的薪俸。
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十七日(1881.2.9),钢甲舰“龙威”号下水,全船载重2100吨,共用银52万余两。九月初十日(10.4),由闽开行,十四日抵沪。北洋水师提督丁汝昌验称:“龙威舱位工程布置妥贴,大机两副也复坚固灵通,闽厂首先试造之船,能是也足。”光绪十六年三月十六日(1890.5.4),“龙威”号北上,改名“平远”。光绪十八年(1892),闽浙总督谭钟麟奏报试造钢甲船有功人员为:“魏瀚、郑清濂、吴德章监造船身,陈兆翱、李寿田、杨廉臣监造船机,其稽查厂务催趱工则沈翊清专其责,赴津沪交收,许贞于总其成。”
此后,船政掌握钢甲船造船技术,共造船11艘,除500吨“广庚”浅水兵船为钢胁木壳外,其余均为钢胁铁壳或钢胁钢壳。
一号船坞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山下东侧青洲,又称青洲石船坞、新船坞。该船坞的左边为出海口,右边为罗星塔,离船厂约三华里,当时建有木桥直达船厂。
清光绪十四年(1888),福建按察使裴荫森署理船政,计划“依照洋式”建造船坞,供南北舰船维修。建造经费由船厂每年造船经费项下按年匀摊,光绪十五年(1889)至次年(1890),因为福建海关欠款太多,加上粤船工程正在吃紧,只好将船坞工程暂行停建。光绪十六年(1890)复工,于光绪十九年(1893)竣工。
该船坞全用花岗石砌成。船坞坐北向南,长128米,宽33.53米,深9.3米,坞口设有水闸。坞前临大江,坞口潮平时深三丈余。一号船坞及其周围设施有:抽水厂、机器厂、官厅、丁役房、水手房、木料房、机房等建筑,占地约3.26万平方米,共耗资49万两银元。
与国外比,该船坞仅次于英国利物浦船坞,为世界第二大。该船坞曾接受“海筹”“海琛”“海容”等军舰,以及美国“西能达”夹板船,法国兵舰、商船等进坞维修。
沈翊清在船坞建设的第一阶段为总稽查,后三年兼任船坞总办,实负工程的全部责任。船坞建成之后,福州将军裕禄、闽浙总督边宝泉给朝廷上奏嘉奖沈翊清,说:“在事最久,恪守前规,器识宏通,志趣远大,请送部引见,以备录用,奉朱批着送部引见。”
沈翊清在福建船政任职期间,原法国海军军工人员、时任船政正监督(总工程师)的杜业尔等人企图控制福建船政局与中国海军,为了维护船政主权,沈翊清联合船政官员魏瀚等人,多次与其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并最终驱逐了他。那么,这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光绪二十二年(1896),福州将军裕禄兼管船政,派道员徐建寅为提调,前总办道员杨正仪、总稽查道员沈翊清、工程处道员魏瀚协助整顿。八月间,商议聘用洋员来华问题,拟聘正监督、监工、矿师、绘图员及书记各一名。正监督由法国外交部推荐从法国大制造厂及海军人员内选择,聘期均以5年为限,期满后,续聘或换员,或无须再聘,届时再议,其他洋匠等正监督到后视情形再定。
杜业尔为法国政府推荐的海军军工人员,其所用工匠,皆法国沙邦尔官厂匠首。中国驻法出使大臣庆蔼堂建议选用民厂人员,精练朴实,易于约束,又建议月俸为2000法郎。而杜业尔月俸高达5000法郎,显然法国政府有意作难。至于续聘洋匠人数问题,法国公使卜玳有意多致20余人,几经磋商,先定等正监督到后再议。但杜业尔到任后竞聘工匠至30人之多,聘用洋员目的在于教导中国匠徒新法,沈翊清在代裕禄起草致庆蔼堂函内说:“船政开办已三十年,虽制造仅囿旧式,而机器一途,学生工匠能放手自造者,也复不少,如非循循善诱,转恐枘凿性情各不相下,则材艺精能者,要不可不和平其心气也,务乞我公留意及是幸。”此段全为裕禄涂去。以后杜业尔等盛气凌人,技术保守,约束困难,与中国学生工匠矛盾激化,不幸皆被沈翊清言中了。
杜业尔遇事擅专,又因船政积欠其采办料价约50万两,更形跋扈,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廉价擅制华法立兴公司商船2号,工料及期限未定,即擅行动工,收立兴公司工料银19.5万元。魏瀚请律师声明其擅专危害船政,暗使船厂受损,并报告中法两政府,要求撤退杜回国。杜业尔限满在即,要求续订5年,沈翊清不予同意。后经谈判立兴公司两船合同作废,退还工料费,酌贴利息4万元兑还公司了结。以前积欠采办料价50万两,在庚子赔款内清偿。废约续造之江船“宁绍”号,出售浙江宁绍公司,行驶长江沪宁航线。
杜业尔管理混乱,前主持制造各员,既触其所忌,多相率洁身离去,匠徒也不乐受其驱遣。魏瀚为船政第一届留法学生,历来造船负责船身设计,与杜业尔不能相处,魏居工程处,杜居办公所,几不相问。魏瀚身为总稽査,责在监督巡工,与杜屡有矛盾。后盛宣怀调魏瀚赴京汉铁路,干员居闲职,杜业尔仍继续从中作梗。
时法驻闽领事高乐时与杜有隙,暗示船政当局,愿帮助以监工柏粤镗代杜业尔。沈翊清坚决反对,表示:“杜限将满,照章遣散,可绝根株,如当日之遣日意格。今去一杜而诸洋员悉留,杜去犹未去也。杜去又择一人以代杜,宽其年限,固其盘踞,则杜去更甚于未去也。”
但清廷与领事高乐待续订合同,选柏奥镗为总监工,最终仅遣散杜业尔一人。至光绪三十二年(1906),续订之洋员期满回国,4年内仅造2000马力江船“宁绍”号1艘,可见沈翊清与魏瀚等遣散洋员判断之正确。
沈翊清总结数十年之经验,对船政建设提出整顿建议,但此时清廷已摇摇欲坠,于事无补了。光绪三十三年(1907),沈翊清赴八省检阅新军。三月二十三日(4.23)事毕回京,积劳成疾,于四月初五日(5.4)去世,年仅46岁。
朝廷追赠他为内阁学士,特旨宣付史馆立传,附祀沈葆桢专祠。
沈翊清像
一号船坞遗址
龙威(平远)钢甲军舰

马尾造船厂周边炮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