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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1-03-26

别让“靓号经济”侵害消费者权益

 

□王 琦

 

  用了7年多的手机号码,只因尾号连续两个1,就悄然变成通讯运营商口中的“靓号”,丈夫想过户给妻子,也得先和运营商签10年的合同,还得承诺“10年不得携号转网”。近期,四川日报民情热线和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接到多位消费者反映:自己使用了多年的手机、座机号码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摇身一变成了“靓号”,用户过户变得困难重重,被设置了诸多“隐形门槛”。(3月15日《四川日报》)

  “靓号经济”在我国通讯、车牌等方面都有体现,一个好的号码承托着人们美好的祝愿,但靓号资源有限,稀缺就意味着可以带来经济,靓号经济由之而来。早期,由于管理漏洞,炒卖靓号市场火爆,很多人为求靓号一掷千金,这不仅侵害了民众获取幸运靓号的公平性,也造成了多起纠纷。因此,通讯运营商等网络商家负有管理责任,并有一定的监管权力,这也就是通讯运营商工作人员称的“为了规范靓号市场,避免投机行为”。

  但是,相关运营商以此为借口将大量号码“被靓号”、过户预存高额话费、设置高额最低消费、禁止携号转网等,就未免拿着鸡毛当令箭了。新闻中夫妻之间过户也可证明非炒卖靓号,又何以依然被多重制约呢?想来,这只是要抽取“靓号过户”的过路费罢了。至于禁止携号转网,也只是要“留住靓号”。消费者要么掏钱,要么销号,“靓号”又能进入新的“市场”。这不可谓不是霸王条款。大数据时代,要规范靓号市场,相关运营商可有多种更科学的方法,不应以牺牲民众权益来实现。

  “携号转网”等相关政策的出台本应是为了给予民众更多的方便和权益,也是为了促进市场的流通和公平性,打破市场垄断,让市场“活”起来。而相关运营商为了留住号码和客户,私自将号码“被靓号”,设立多重门槛,显然已经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等正当权益。电话号码归属国有,并不是运营商私产,运营商们想要留住靓号和客户,更应该做的是提升服务质量,真正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让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顺心舒心,而不是强制捆绑消费,这只能激起消费者的反感心理,让本来只想“过户”的客户,反而想携号转网了。

  面对此类乱象,相关管理部门应尽快加强监管惩处,细化规定规则,避免各运营商们以此对民众霸凌,将本应打破垄断的措施反而变成变相的垄断。好政策的推行需要更多的护航,这样才能让民众真正享受到政策福利,少些糟心,多些顺心,提升消费者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