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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9-09-24

商会百年:民初商界齐护法 (接上期)

 

投桃不报李

  走进新时代的商人和实业家们,为建设强盛国家的热情所鼓舞,决心团结起来。但政治形势再度急剧变化,导致北京政府态度前后摇摆,却让全国商联会成立未几,即面临夭折的命运。

  袁世凯一向务实,且倚重商界,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屡次力邀老同事张謇北上执掌实业(先后任实业、工商、农林总长),即是一例。1912年底王一亭等在京发起全国商联会时,工商总长是同盟会干将湖南人刘揆一,刘在批文中称工商界此举富有远见,值得嘉许,此后必能“实力进行,扩充商业”,工商部则乐观其成。这一表态,至少是得到袁大总统默许的。

  1913年3月,刚在国会选举中率国民党大获全胜的宋教仁,入京组阁前夕于上海火车站遇刺身亡,孙中山借机发动“二次革命”讨袁。以上海总商会为首的全国商联会,对此持不赞成态度,在战事爆发前,曾以总事务所名义致函请孙中山、黄兴、陈其美等通电各省,“表明素志,其有谋为不轨者,一律严拿,依法惩治”,但遭孙坚拒。

  因为“集合团体通电各埠同心拒逆”,“实属深明大义”,北京政府特地传令嘉奖上海总商会,主其事的总商会协理兼全国商联会总干事贝润生,还获得了农商部(由工商部与农林部合并而来)颁发的四等勋章。

  但“动乱”平息后,袁世凯痛定思痛,对宪政民主那一套倒了胃口,开始处处收权。尽管全国商联会关键时刻在政治上“站对了队”,但他们事变前夕公然索要商界国会议员“指标”的做法,事变期间显示出足以影响局势的实力,局面稳定后又屡次发出不和谐声音(如1914年初奉天省商联会上书反对政府现行税制),不能不引起擅长权谋的袁总统高度警惕:若任其独立发展,日后势将尾大不掉。于是,他指令农商部,设法取消全国商联会,监督分化各省商会。

  1914年9月,北京政府公布《商会法》,规定各省可成立商联会,但对全国商联会只字未提,无形中取消了后者。此法案一出,商界哗然,农商部的回复口气强硬:全国商联会系前工商部批复立案,现《商会法》既有新规定,从前章程当然一律无效。

 

形势比“袁”强

  按北京政府《商会法》精神,附设于上海总商会的全国商联会总事务所失去法律依据,此时已不便公开活动,只好宣布停止对外办公,由湖北省商联会“接棒”牵头继续向政府抗争。

  1915年3月底,经湖北省商联会总干事盛竹书提议,商联会上海总事务所召集了21省区53个商会的78名代表,在上海举行全国商会临时代表大会,专门讨论《商会法》,最后达成共识:全国商联会的存废,实为全国商务盛衰和各地商会存亡之关键,决不能稍作退让。

  此时的袁世凯政府,外受与日本交涉谈判“二十一条”的巨大压力,内有加紧恢复帝制的秘密图谋,孙中山等流亡海外的“叛党”又不时鼓噪反攻,也急需再跟紧握钱袋子的国内工商界拉近关系,他不得不对商人们让步。1915年12月14日,修改后的《商会法》颁布,明文规定“总商会、商会得联合组织全国商会联合会,全国商会联合会得设立总事务所”。至此,三年前曾得到过一张“准生证”的全国商联会,几经波折,终于拥有合法的身份,可以名正言顺地“落户京沪”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