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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7-11-28

毕节出台系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毕节市日前出台系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其中,在毕节注册并经认定为总部的企业,首次被评为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的,将分别给予4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在毕节投资并经贵州省认定为首次入黔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将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

  在土地利用和标准化厂房使用上,政策也给予投资者极大让利。工业项目用地出让金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至50%执行。外来企业领办园中园项目用地鼓励实行长期租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地,入驻标准化厂房实行3+2免租,自建标准化厂房给予每平方米80元、120元、300元不等补贴。农业项目流转用地实行“两免三奖励”政策支持。

  今年以来,毕节市规划制定了29条产业链,并要求一个产业制定一个支持政策,此次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将与29条产业链单项政策形成完整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据毕节市投资促进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毕节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与此前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将形成合力,助推毕节试验区成为外来投资者的创业乐土。

(谢朝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