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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5-11-25

红色家规里的精神传承


□蔡忠海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于国,法为治世之基;于家,规为立身之本。基固则国运昌,本立则家风正。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深谙此理,极为重视家风家规建设,他们率先垂范、言传身教,对子女、亲属、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为全党全社会作出了表率。红色家规涵育出的红色家风,亦是以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的家庭文明、传统习惯、行为准则及处世之道,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道德、价值取向及作风在家庭生活中的集中体现。革命先辈把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化作治家的规矩和行为准则,为子女立下的不仅仅是行为规范,更是精神坐标。这些岁月深处的红色家规,如今读来让人依旧如沐春风,在感动之余收获启迪。

毛泽东,作为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革命导师,身体力行,以身作则。睡衣、毛巾使用多年,补丁加补丁,仍然舍不得换新的。他教育子女,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的一员,不能搞特殊。毛岸英从苏联回国后,不以党和国家领导人子女自居,深入工厂、农村,接受锻炼,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深受老百姓喜爱。抗美援朝战争发生后,他主动请缨参军,毛泽东要求他隐姓埋名,作为一名普通士兵,奔赴朝鲜战场。这种“不搞特殊”的家规,让子女们懂得,革命者的后代必须凭借自己踏踏实实的努力取得人民群众信任,建功立业,不能有任何特权思想。

周恩来和邓颖超是有名的模范夫妻,他们订立了“十条家规”,如: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只能出差顺路时看看;来者一律住招待所;来者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没有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不许请客送礼;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凡个人生活中能自己做的事,不要别人去办;生活要艰苦朴素;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等。对于侄儿周尔辉、侄女周秉建,周恩来平时关心其学习和成长,可是在择业时,他动员侄儿侄媳离开首都北京,回到老家淮安工作,而对于在内蒙古参军的侄女,其转业后周恩来动员她回到大草原,在内蒙古安家和工作。从日常生活细节着眼,周恩来对家人提出的严格要求,公私分明,用心良苦,体现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严以治家的风范。

刘少奇给子女们制定了一个严格的“成长进度表”:9岁学会游泳,10岁学会骑自行车,11岁要会自己洗衣服,13岁能够生活自理,15岁独立出门。他对最小的儿子刘源十分疼爱,但并没有降低要求。相反,他有意让儿子到艰苦环境中去锻炼。比如刘源的中学时期,每年暑假都在部队接受严格训练,每天和战士们一样托着砖头练射击,顶着烈日练刺杀,常常是一身汗水一身伤。巨大的训练强度,让刘源感到有些吃不消,产生过放弃的念头。刘少奇鼓励他,要克服困难,毫不松懈地继续训练。

朱德经常教育子女“工作上要向高标准看齐、生活上要向低标准看齐”。家里的饭菜总是简单、清淡,孩子们的衣服总是老大穿小了老二接着穿。这种艰苦朴素的家风,就是在告诉子女们,无论职位高低,都要保持艰苦朴素的劳动人民本色,始终同人民群众同甘共苦。

邓小平教育子女要“自立自强”,不能依靠父母的“庇护”。据邓小平女儿邓榕回忆,父亲从不为子女的工作“打招呼”,要求所有机会靠子女自己争取。儿子邓朴方遭遇挫折后,邓小平没有运用权力为他“铺路”,而是鼓励他振作精神,凭自己的能力创造社会价值。这种一切“靠自己”的家规,锻造了子女独立坚韧的品格,也诠释了共产党人“不谋私利”的精神境界。

陈云为家人定下“三不准”家规:不准搭乘他的公车,不准接触他的文件,不准利用他的身份谋取私利。女儿陈伟华上中学时,学校离家有几公里远,每天上学放学,来回都是步行,从未坐父亲的专车。陈云告诫子女,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只能给人民群众办事,绝对不能当作私产来使用。这种铁一般的纪律意识,让红色家风淬炼出永不褪色的精神底色。

任弼时常年忙于革命工作,却始终不忘教育子女心怀家国。女儿任远志小时候,他经常给她讲革命先烈的故事,教育她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在病重期间,他还叮嘱子女刻苦学习,将来为建设祖国贡献力量。他一生节俭,廉洁奉公,把所有精力投身革命事业。这种“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深刻影响着孩子们的言行,成为他们的行为“标杆”。

这些革命前辈的家规,虽无豪言壮语,却字字句句饱含实在的力量。它们有一个共同的鲜明特征:将党性深深融入家风,让原则始终摆在首位,把无私贯穿于家庭教育的每一寸土地,以奉献作为永恒的精神追求。在新时代的壮阔征程中,这些堪称教科书般的家庭教育典范,历经岁月洗礼而永不过时,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借鉴与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