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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5-08-06

将“纸上建议”转化为“发展实效”


——罗甸县政协“五字诀”提升重点提案办理质效


□罗  杰


如何让政协提案从“纸面”落到“地面”,真正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招硬招?近年来,罗甸县政协积极探索提案督办工作新路径,通过念好“提、选、办、督、转”五字诀,让重点提案办理从精准选题到成果转化形成闭环,有效推动提案建议落地见效,充分发挥了政协提案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夯实质量根基,确保提案“提得准”


县政协始终坚持质量导向,精准引导委员选题,通过汇编《提案选题参考目录》、开展“书香政协”活动等,提升委员政策把握能力,确保提案主题聚焦党政中心工作。以委员界别联组为单位,联动开展提案调研,培育“精品提案”,或通过“预审”机制筛选潜力提案定向打磨,确保提案“提得准”。同时,强化委员履职能力培训,印发提案范例与撰写指南,提升委员提案撰写规范性,切实提高提案“言值”,为重点提案遴选储备优质素材。

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132件,经审查立案104件,转社情民意12件,充分体现了提案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严把入口标准,确保提案“选得优”


县政协严格遵循“提案委初选、部门推选、政府办审核、县级领导终审”原则,层层筛选重点提案,确保遴选过程科学严谨、精准高效。重点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重点提案,确保与县域发展同频共振、靶向发力。

坚持“少而精、示范强”原则,合理确定党政领导和县政协班子成员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数量,避免“贪多求全”,确保每件重点提案都能得到充分关注和有效落实。今年,从立案的104件提案中,遴选出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协班子成员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37件,进一步提升了提案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深化协商协同,确保提案“办得实”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多次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县“两办”及时召开会议,对提案分类、交办、督办、答复实行全周期管理,有效促进提案成果转化。

承办单位将提案办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责任要求,形成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把关、科室具体负责、专人落实的工作格局,实现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多方参与。承办单位严格落实“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跟踪回访”要求,将“三沟通”贯穿提案办理全过程,通过充分沟通协商消弭分歧,凝聚办理共识,确保提案办理不出现偏差。


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提案“督得紧”


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协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提案办理,亲自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研究办理举措,深入承办单位、提案现场推进落实。2024年,县委主要领导到县综合体育馆、玉湖公园,实地了解重点提案《关于把罗甸打造成为贵州省体育运动冬季训练基地的建议》办理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承办单位积极落实要求,通过向上争资争项、引进社会力量和投入资金等扩大场馆面积,完善体育基础设施,成功举办系列文体旅活动,进一步提升罗甸知名度。

县“两办”督查室和县政协专委会将提案办理纳入常规督导,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各承办单位,对提案协商、办理、答复等情况开展督导,确保工作及时有效推进。县政协探索建立走进提案承办单位“四看”协商监督工作机制,由班子成员领衔各专委会和委员主动走进承办单位,通过座谈交流、现场督办等搭建面对面沟通平台,共商办理举措,增强办理成效。2023年以来,县政协班子成员组织承办单位和提案委员开展“四看”协商监督60余次,凝聚了提案办理的思想共识。


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成果“转得好”


县政协将提案办理成果转化作为助推发展的关键抓手,通过系统性机制建设与实践创新,推动提案从“纸上建议”转化为“发展实效”。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转交的332件提案中的大部分意见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纳,转化为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策,彰显了协商民主制度优势与政协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

为确保提案办理成果真正落地见效,县政协建立了提案办理“回头看”长效机制,将“回头看”调研纳入年度协商计划,针对往年提案办理中需长期推进、分步解决的事项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承办单位压实责任,确保委员提案“件件有着落”、群众关切“事事有回应”。同时,出台相关文件,严格评优标准,每年评选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提案工作先进个人并在全会通报表扬;在《罗甸政协工作动态》(季刊)设置提案追踪专栏,刊发高质量提案、优秀办理经验等,强化宣传引导,激发委员建言资政热情和承办单位、人员办理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