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反腐防线 弘扬清风正气
□王传雄
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今天,贪腐现象更加多样化、复杂化。贪腐问题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说是人的价值观和荣辱观发生了扭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退变,导致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淡化缺失,人生追求出现偏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群众观随之坍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鲜明提出了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提出:“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把反腐败作为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坚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勇气,也对把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提出了更高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我革命就是补钙壮骨、排毒杀菌、壮士断腕、去腐生肌,不断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防止人亡政息。”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具有革命的深刻性和广泛性。反腐败斗争是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通过强化各方面举措使党员干部“不愿”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除了革除贪腐现象,还能够相应地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体系,确保自我革命不断向纵深推进。
强化学习教育使人“不愿”腐。人的一切行动都受思想意识支配,正所谓“行成于思”,坚持不懈地进行思想教育,不断探索教育方法,强化教育力度,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教育效果,才能铲除滋生腐败的思想动机,斩断贪腐念想的思想根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是筑起“思想道德防腐墙”的关键举措;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和正确的舆论导向是筑起“思想道德防腐墙”的重要环节;在各类学习教育中要强化以案说纪,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案例,现身说法,使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常态化长效化的学习教育,能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律意识,有效提升“不愿腐”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强力监督使人“不想”腐。加强巡视监督,是防止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环节。没有监督的权力是滋生腐败的直接原因。面对新型腐败、隐性腐败,不断创新监督机制,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立体监督,构筑“监督管理防腐墙”是重要治理手段。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审计和检察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本部门组织的监督约束和上级组织部门的监督管理。一方面健全民主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述廉评廉考廉活动、强化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的同时,通过建立反腐倡廉网络渠道,进一步拓展反腐舆论监督的有效形式。
强抓惩治使人“不敢”腐。严肃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最有效的震慑。狠抓案件查办,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有贪必肃、有腐必惩,才能达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之目的。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关键环节,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是监督查办的重点目标,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是监督查办的重点对象。要进一步提高发现和查处腐败能力,采取严格的惩治措施,才能巩固深化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堵塞系统性漏洞,防止“破窗效应”。
强推制度约束使人“不能”腐。体制、机制、制度的不健全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因此,构筑“约束规范防腐墙”就需要积极稳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狠抓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人在制度的约束下没有贪腐的空间。对公共权力实行有效控制是“源头防腐”的核心,要强化权力制约用好“权”,加强资金监管控好“钱”,规范从政行为管好“人”,让人、财、物运行有清晰程序,有严格规范,让党员干部有法必依、有规必遵,从而保证“苍蝇”“老虎”无处藏身,广大党员干部能够廉洁从政、清白为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担当作为为国家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