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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5期 本期34154版 当前A3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23-10-31

创新社会治理 共建和谐社会


——省政协“加强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社会治理”专题协商会发言摘登



编 者 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加强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社会治理”是“民之大事”,不仅关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

日前,省政协召开“加强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社会治理”专题协商会,副省长贾利军出席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赵德明主持会议。会上,委员们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协商发言,针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贡献了政协智慧。本报摘登部分会议发言,共飨读者。



殷勤委员代表民革省委发言:

老旧小区有机更新既要“面子”更要“里子”


实施棚户区、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改造,是坚定不移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对改善城市人居,提升城市品质和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大意义。建议: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推进改造内容系统化。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一要结合实际需求优化绿地布局,提升公园绿地和广场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增加居住区、公共建筑、商业服务业设施等附属绿地,通过拆违补绿、留白增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等方式,扩大区域绿地面积和绿量,满足人民群众健身休闲和公共活动需要。二要结合道路建设,合理安排供水、排水、供热、电力、通信、环卫等市政设施和管道、停车场改造。三要加快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设施落地和供水、供电、供气等老旧设施及管网改造,有序推进各类架空管线入廊入地,并与周边区域市政系统有效衔接。

(二)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推进筹资渠道多元化。一是充分调动老旧小区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群众从“要我改”真正转变为“我要改”,依靠基层自治力量,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将居民意见充分落实到方案征求、施工监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形成共建共享、共治共管、共同缔造的社区治理新格局。二是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机制,在进一步加大政府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的同时,将居民的需求与社会资本的赢利点相结合,依靠“自我造血”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建立各地的筹资个性化方案。

(三)完善协调合作机制,推进治理主体科学化。一是由地方政府牵头,建立职能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以及改造企业共同参与的“五方联动”议事平台,实现“民呼我应”“吹哨报到”,推动利益协调、组织实施、服务监督等环节高效运转。二是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全力推进住建、城管、公安、消防、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进小区工作,特别加大对电动车和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力度,解决小区居民的“关键小事”。

(四)持续提升治理水平,推进运营管理长效化。坚持“三分建,七分管,改管一体,长效运营”的原则。一是引入更专业的物业服务,探索建立“以质定价、质价相符”的物业收费动态调整机制,提升业委会在小区事务中的理事能力,广泛听取居民群众代表呼声,争取“一次改造,长治久新”,实现美丽家园“共建共享”。二是根据老旧小区改造类别、居民消费水平和缴费意识等情况,分类实施市场化运作、准物业管理、托底型管养等模式,进一步缩短社区生活距离,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创建就近便捷、丰富多元、温暖贴心的社区生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何林委员代表民进省委发言:

推广完善“自管会”院落自治模式 有效解决老旧小区社会治理难题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引导和发动老旧小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创新老旧小区社会治理机制,健全老旧小区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区居民自治能力和效力,是解决社会治理痛点难点的关键所在、路径所依。

近年来,白云区大山洞街道办事处东升小区通过创新“自管会”院落自治模式,在小区组建“自管会”,引导居民成为小区“大管家”,有效解决了环境整治、车辆停放、楼道卫生、邻里纠纷等事关群众的“纠心事”“烦心事”,让这个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典型老旧小区再度换发勃勃生机,转变成了社区居民齐抓共管的活力小区,在老旧小区社会治理上探索出了有益经验。建议借鉴推广“自管会”院落自治模式,有效解决老旧小区社会治理难题。

(一)出台支持政策,明确“自管会”性质、地位与职责。将“自管会”明确为同时履行业主委员会和物管公司职责的准公益性特殊组织,在“自管会”人员选举、办公用房及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把“自管会”办公用房纳入社区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为“自管会”发挥功能提供保障。

(二)加强复制推广,引导居民自己管好自己的小区。持续加强基层党建,大力在既无业主委员会、又无物管机构的老旧小区推广“自管会”模式,让“自管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和物管机构职责,发动居住在老旧小区的中共党员积极参与“自管会”,把小区周边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纳入自治“管理层”,用好“枫桥经验”,不定期收集意见建议,推动化解小区矛盾纠纷,促进“自管会”更好服务群众。

(三)加强基层协商,促进居民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幸福小区。搭建小区协商议事平台,建立小区公共事务协商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小区居民开展协商活动,让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在老旧小区厚植根系。加强小区文化阵地建设,提升居民精神素养,增强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建设与管理。

(四)强化资金保障,推动“自管会”院落自治模式有效运行。持续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建设资金的投入,对小区的道路、绿化、路灯、文化娱乐及健身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舒适宜居小区,更好激发居民“人人出力,爱我家园”的情怀。引导居民逐步树立有偿物业的观念,制定小区自治组织有偿提供服务的相关政策,确保小区自治之路行稳致远。



耿贵刚委员代表贵阳市政协发言:

夯实基层基础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贵阳市多管齐下抓实抓好基层治理,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精准化、精细化水平,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一是做好民生实事。坚持在“强省会”中“强民生”,把“一圈两场三改”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盲点和痛点,强化统筹调度、创新工作举措,办成了一批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事。二是织牢联系服务网。坚持把“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建设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程,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三是凝聚群众共识。贵阳市委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大力支持贵阳市政协创新探索开展政协“社区协商”,将政协协商延伸到基层,与基层治理有效衔接。全市建立街道、社区“协商议事室”“同心会客厅”“议事广场”“协商长廊”等协商平台309个,全市2470名委员按居住或工作就近原则,划分到相应街道社区,通过“社区吹哨、委员报到”参加协商议事活动,今年已开展协商活动130余场(次),促进解决问题120余个,助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建议:

(一)坚持基层治理的“党建引领”。发挥党建的核心和引领作用,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二)统筹推进城郊结合部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安装“平安黔哨”,构建“小天网”布局,提升“雪亮工程”建设水平;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推动信息技术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进一步织密防控网络;拓展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形式载体,形成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同向发力的共同体,推动治理力量落到每个村(居)民小组、楼栋、家庭。

(三)夯实“社区协商”基础工作。不断建强协商阵地,丰富协商形式,围绕群众所需所盼开展协商,推进政协工作向群众延伸、协商民主向基层拓展;积极探索“社区协商”成效评价机制,强化协商成果运用,全力推进“社区协商”提质增效,着力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刘晓星孔维林委员的发言:

推动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 共建共治共享美丽和谐家园


城市治理与城市规划建设相生相伴,城市发展转型需要城市治理方式相应转变。目前,我省城镇化处在快速发展中期,城市建设进入存量时代,城市更新成为城市转型提升发展的重要抓手。城市发展不仅要空间更新、硬件更新、品质更新,更要治理更新,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是城市更新的重点,也是推进城乡社区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为切实提升“两区一部”社区社会治理,建议做好“规—管—智—共”四环节工作。

(一)抓规划指引,谋实改造项目。一是科学编制县城及以上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逐步完善城市更新单元详规,将城市社会治理纳入规划。二是谋实建立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更新改造项目库,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内容、进度、投资和周期,分级分类指引更新行动。三是正确处理拆旧与建新关系,留改拆结合,同步完善提升养老托育卫生安全等社区配套,科学推动改造。

(二)抓管放结合,营造和谐环境。一要把准“管”的标尺,“管”就是常态管束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确保管得住并保持延续性,系统整治乱停乱放、乱牵乱挂、乱堆乱倒等问题,严厉打击乱搭乱建、欺行霸市、违法犯罪等行为。二要把好“放”的尺度,就是要弯下身子、放下架子,“职”变“群”、“权”变“服”,强化引导、解释,扩展协商疏通渠道,建立更多方便群众的机制措施,增进工作人情味。

(三)抓数字赋能,提升治理效能。一是以数字化手段赋能精细化治理,强化调查摸底、完善资料补测补绘和及时录入项目数据库。二是研究开发省级数据管理平台,融通市州和部门数据。三是持续发挥好“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优势,实现基础数据全科采集、动态更新、多方共享。

(四)抓“共同缔造”,塑造人文价值。一是推动社区“共谋”“共建”,把群众知晓、参与、监督和满意贯穿治理始终,重点改善群众生活配套,让居民方便舒心。二是推动多元“共治”,调动街道指导、社区主导、居民主体的多方积极性。三是推动治理成果“共享”,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柔性”治理,探索规划建设社区开放区域和时段,满足移动摊贩的合理营需求,让“烟火气”和“文明风”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项建委员代表安顺市政协发言:

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 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社会治理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形成齐抓共管局面,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进展,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安顺市加强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社会治理的经验,建议:

(一)强化统筹调度,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辖区内各级各部门资源力量,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加强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棚户区、老旧小区建设补助资金真正落实到项目,保障相关项目的有序推进,及时、高效完成好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任务,不断提升居住环境质量和社会治理效能。

(二)增强风险意识,切实化解风险隐患。由政法部门牵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研判分析,有力防范棚户区、老旧小区社会治理各领域风险隐患,最大限度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加大力度做好因小区改造而产生的特殊困难群体的排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利用现有资源、整合有效房源,引导群众以等价置换等方式,统筹做好紧急安置工作,优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烦心事揪心事,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深化部门协作,积极凝聚工作合力。由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主导,以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为重点,将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设施建设纳入社会治理工作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压实部门责任,促进通力协作,积极通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对小区内水电气管道更换、安装电梯等公共部位的维修维护,不断改善社区的硬件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宣传动员,引导社区居民及相关部门树立“共建共享、共同缔造”理念,建立健全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四)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充分发挥社区党建引领作用,凝聚民心,汇集力量,有力推进社区、业委会、物业共治共管。由政法部门和住建部门牵头,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引导小区逐一明确各类工作的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不落实责任的主体严肃追责问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侵占公共部位、侵占破坏公共绿地、占用消防通道、住改商等突出问题,充分利用行政、司法、舆论监督等多种手段,依法依规提高处置效率。通过严格执法管理,让小区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