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文章检索
关键字: 标 题: 作 者:
3722期 本期33374版 当前A3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23-06-07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张能秋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这对于新时代新征程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认真学习领会,深刻认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意义

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举的旗帜。在各个历史时期,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进行艰辛探索、不懈奋斗,逐步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和程序机制,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基石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积极回应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取得历史性成就,成为新时代我国民主政治领域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标志性成果,使我们党对于民主理论和实践的认识达到历史新高度,极大地增强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自信和底气。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全过程人民民主深深植根于中国大地,是党团结带领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新时代我们党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我们党领导人民百年奋斗的伟大成果,也为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提出了要求。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是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在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如何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如何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如何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新时代,地方人大要积极探索,科学立法,制订和完善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法规,推进社会有效治理。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提出了要求。如何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各部门必须面对的课题。要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通过政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从而有效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强大的国家治理合力。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对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提出了要求。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如何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如何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新时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回答好解决好这些重大课题。

(四)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提出了要求。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如何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动员全体中华儿女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如何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履行职能;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级各部门必须围绕中心大局,发挥好统一战线桥梁纽带和凝聚人心作用,创新载体、增强成效,不断凝聚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的强大合力,把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谋深落细做实。

三、坚定行动自觉,认真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中央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部署和各项举措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和发挥代表作用等工作中去,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加强党对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确保各族各界代表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咨询、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参与到决策过程中,在重大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让群众意见转化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保障人民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在各个层级、各个领域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形成共同致力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

(二)科学民主立法,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立法是国家重要的政治活动,担负着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重要使命。要把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有机贯通起来,确保立法过程成为集民意、汇民智的过程。要增强立法调研、座谈、论证、评估功效,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了解来自一线、来自基层的法治需求,持续推进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最大程度凝聚立法共识;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为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三)提升监督实效,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担当使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党领导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彻落实到党治国理政的各领域全过程。必须将人大法定监督、政协协商监督和社会民主监督有效结合。人大监督工作要守正创新,不断完善监督工作体制机制、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认真开展好调查研究,切实用好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评议、专题询问、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备案审查、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手段开展监督;政协协商监督要听取各界别民主人士的监督建议,积极与“党委政府两院”的协商平台,促进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社会监督就是开门纳谏、广开言路,收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加强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监督,围绕改革发展、教育、卫生、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环节,强化跟踪检查、监督问责,以监督推动落实,扩大群众的监督参与,增强监督刚性,提高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自身建设,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坚强阵地。打铁还靠自身硬。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性的认识和行动自觉;要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信念不坚定、宗旨不牢固、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要做到清正廉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党员干部切实将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将目标任务抓在手上,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和舍身忘我的拼搏精神担当作为;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新贡献。


(作者单位:岑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