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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3-04-11

在新征程中彰显新担当新作为


——榕江县政协2022年工作综述


□廖少禹


  2022年,榕江县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坚持“五个聚焦”,推动政协工作创新发展,在新征程中彰显了政协的新担当新作为。


聚焦中心工作任务

协商议政广泛开展


  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新媒体产业”“佛黔家居产业园项目建设”等8个专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开展好各项协商议政活动打下坚实基础。县政协与广东省南海区政协创新举办“山海协商”,形成“山海协商专报”,为榕江加快打造对接融入大湾区“桥头堡”主阵地建设提供重要智力支持。2022年9月22日,榕江作为贵州省唯一的县、全国四个县(区)之一,在2022年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全国视频直播会议上,就榕江县“山海协商”“院坝协商”工作作经验交流发言。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等4个专题开展常委会议协商,聚焦“招商引资”“工业园区闲置资产盘活使用”等4个专题开展专题协商,提出工作建议90余条。召开县长与政协委员协商座谈会,围绕乡村振兴、教育发展、交通建设等协商座谈,实现政府主动问计于政协、政协紧扣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的良性互动。围绕“诉源治理”召开县法院院长与县政协委员协商座谈会,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联动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县政协的10项协商成果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转办落实,为助力榕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聚焦重大决策部署

民主监督走深走实


  把民主监督贯穿于政协履职全过程,围绕全县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开展民主监督。组织政协委员对“卫生健康建设”“木材加工产业”进行视察,提出意见建议。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乡村振兴和改善民生提出提案。加强提案督办工作,全年办理提案84件,提案办复率、满意率和落实率“三个100%”,《县政协委员提案汇编》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并转办落实。推动政协民主监督与督查督办有机融合,组成巡回督查组对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明察暗访。县政协与县检察院共同推出《关于加强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双向衔接转化的办法(试行)》,进一步推动了民主监督广泛深入开展,使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对推动平安榕江、法治榕江、和谐榕江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推荐县政协委员担任有关部门特邀监督员,就营商环境等开展民主监督,组织县政协委员参加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听证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聚焦基层社会治理

“院坝协商”扎实推进


  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和成效考核机制,制定《榕江县政协“院坝协商”工作2022年推进方案》,落实县政协班子成员分片督导制度,加强对乡(镇、街道)“院坝协商”工作督导,确保“院坝协商”取得实效。2022年,县政协开展督导46次,聚焦基层社会治理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开展“院坝协商”会议177场次,协商解决产业发展、移风易俗等102个问题,搭建了民主协商平台,畅通民意表达的渠道,切实做到“议题来自群众,协商交给群众,成果惠及群众”,赢得广大群众的点赞和积极参与,让“呼声”变成了“掌声”。“院坝协商”工作得到黔东南州政协高度肯定。


聚焦大团结大联合

广泛凝聚智慧力量


  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优势,推动经验共鉴、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组织县政协委员赴省内外考察学习30余人次。扎实推进智力支边工作,动员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捐资助学共计29.5万元,资助困难家庭学生71人,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余人次。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非公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络,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深入企业调研走访60余次,为企业纾困解难。积极响应县委号召,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全体县政协干部和169名县政协委员在不同岗位、不同行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彰显新时代政协干部、政协委员的责任与担当。县政协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主动领衔疫情防控任务,请战一线,参加疫情防控工作。面对突如其来的“6·18”洪涝灾害,县政协领导干部闻“汛”而动,组织动员120余名县政协委员投身抗洪抢险第一线,为榕江打赢抗洪抢险阻击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聚焦“两个薄弱”环节

自身建设坚强有力


  认真分析并找准工作中存在的“履职成果有差距、人员力量相对薄弱”突出问题,积极争取县委支持,在全州率先出台了《县委推动人民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为建强“两支队伍”,推动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强化县政协专委会建设,将49名委员推选为专委会委员,更好发挥专委会作用。加强“两支队伍”建设,开展新任委员培训2期120人次,着力提升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建立委员常态化管理机制,委员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加强政协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修订完善政协工作规章制度,推进政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