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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9-03-16

清代“提督学政”官的履职历程(上)

□文/图 宋晓勇

  清代的“提督学政”官,简称“学政”,别称“学臣”,尊称“学台”“学宪”,是负责一省风尚教化及教育科举的清贵之官。关于提督学政官的权利和职责,《清史稿·职官三》记载:“提督学政,掌学校政令,岁、科两试。巡历所至,察师儒优劣,生员勤惰,升其贤者、能者,斥其不帅教者。凡有兴革,会督、抚行之。”

  《清史稿·职官三》对提督学政官职责的记载

  关于这一官职的品衔及任职条件等,乾隆《历代职官表》记载:“提督学政官,各省一员,各带原衔品级,三年而代,以侍郎、京堂、翰林、科、道、部属等官由进士出身者充。”看来,提督学政这一官职本身是没有品级的,关键看其人被任命时的本身品衔是什么。但是,根据《历代职官表》的记载不难看出,清代的学政官,至少得是由正途科甲进士出身(捐纳获得出身属“杂流”)的二品以下,六、七品以上的京官才能有资格充任。

  《红楼梦》里,贾政并非科甲正途出身,其官职,是他的父亲贾代善临终遗本奏上去后,皇上顾念先臣,遂恩荫贾政一个工部主事的部院小吏。然而,第三十七回开篇却说,皇上因见贾政人品端正,风声清肃,“虽非科第出身,却是书香世代,特将他点了学差,也无非是选拔真才之意。”这里的“点学差”,就是外放任学政官的意思。这显然是情节需要贾政“消失”三年而进行的杜撰。行文滴水不漏的曹雪芹肯定也注意到了贾政的出身并不能被“点学差”,于是,他一笔便为贾政挽回了“颓势”——虽非科第出身,却是书香世代。可见,曹公很明白,非科甲出身是“点”贾政学差的硬伤。因此,他必须有一笔看似合理的交代。

  因二、三品大员已经不希图在履历中再增加一段学政官的经历,所以,普遍都以六至四品小京官充任各省学政,品级确实不高。

  《清稗类钞·考试类》关于提督学政官为钦差性质的记载

  但据《清稗类钞·考试类》之“道考院考”条记载:“各省学政之本职,虽有六、七品者,以其出于钦命,仪同钦差,故以‘宪’字、‘台’字称之也。”在清乾隆《历代职官表》及《清史稿·职官志》的阐述顺序中,都将提督学政官排在地方一、二品督抚大员之后。其排序甚至超拔于主管一省日常行政事务及司法刑狱的藩、臬二司(即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别为从二及正三品衙门)之前。

  在小说《官场现形记》中,赵温中举后去拜谒学台大人时,就有被其钦差的威严吓得望而却步的生动描写:“他平时见了稍些阔点的人,已经坐立不安,语无伦次,何况学台大人,钦差体制,何等威严,未曾见面,已经吓昏的了。”幸亏一个叫王仁的厚道的举人教他如何磕头,如何回话,赵温自己又将一应礼节操演了一夜。

  可见,清代的学政官仪同钦差体例,直接对皇帝负责,不受地方督抚节制,且其背后是一省读书人为其站队,地位相当尊贵,地方督抚对之也要礼敬三分。

  分析清廷在地方行政机构中的设置发现,“提督学政署”实际上可与巡抚都察院署、承宣布政使司,以及提刑按察使司并称为清廷在省级行政机构中的“四大班子”。且其体系相当完备——主管通省学校政令,及岁、科两试的有提督学政官,主管府学的有教授,主管州(厅)之学的有学正,主管县学的有教谕,辅助上述主官工作的还有训导。其职位的设置,颇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意思。

  《清史稿·职官三》记载,提督学政官在履职期间,若对地方有兴革利弊的举措,可“会督、抚行之”。这里的“会”,是会同、会商的意思。这为提督学政官干预地方政务开了个口子。可见,任提督学政官之人或许其本身的品衔并不高,但却可与省级其他三大班子的一、二品长官平起平坐。

  《清实录·雍正实录》卷50关于雍正四年为提督学政官加翰林院编修、检讨之衔的记载

  乾隆《钦定学政全书·学政事宜》记载,自雍正四年起,“奉旨提督学政者,加翰林院编修、检讨之衔。”翰林院的编修、检讨不过是文职正、从七品之衔,分别是明清时期殿试一甲二、三名进士(即“榜眼”和“探花”)及二甲进士“释褐”(即脱去平民的服色,喻初次任官)后的初授官职。关键在于,翰林院的编修和检讨都可统称为“翰林”。明清时期的官场,有“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说法。

  《宋史·仁宗本纪四》关于科举殿试无落第者始于嘉祐二年的记载

  因萦绕着这许多炫耀的光环,因此,加衔翰林院编修或检讨,这对那些在殿试中仅获得三甲“同进士”出身的官员来说,诱惑力是巨大的。相当于他们当年奋力拼搏未得到的荣誉,只需被点一次“学差”便可轻松获得。这其中的原因是,自宋仁宗嘉祐二年乙亥科殿试无黜落者以来,历代殿试均无落榜者,“虽杂犯亦收之末名”。即,自宋仁宗嘉祐二年以来,历代殿试中,哪怕最糟糕的试卷也可列在最末之第三甲,并被赐予“同进士”的出身。因此,读书人深以殿试中三甲进士为耻。他们一般是不能入翰林院任职而被称为“翰林”的。

  这也可见,明清时期的读书人,只要通过了礼部住持的会试,实际上已经是“准进士”,因为在接下来由当朝皇帝亲自住持的“殿试”中根本不会有落第者。这也是明清时期将通过会试者称为“贡士”的原因。

  上述雍正四年为提督学政官加翰林院编修、检讨之衔,显然是为进一步提高低品级京官充任提督学政的地位和荣誉感。同时也给出京任职之人吃“定心丸”——到地方提督学政后,你原来在京的职务虽然被自动免去了,但三年任满回来后,你至少仍是个“翰林”的清要之官。

  为切合乡试每三年一次的周期,各省学政官的任期也是三年,可连任。其任内的主要工作说来也简单,大概是主持好一省的三大考试,即“岁试”、“院试”和“科试”,并顺带访闻和考察地方上的“乡贤”人物。

  至于全省统考的“乡试”,学政官连参加的资格都没有。那得是通过礼部严格的身世背景和回避制度的筛查,并通过多轮考试后,再由皇帝亲自任命主考和副主考分发各省主持。其目的之一,就是防止学政官监守自盗,收受贿赂,为本省考生开绿灯。所以,电视剧《于成龙》里面,提督山西学政的周瑞和竟然能住持山西省的乡试,这显然是演绎的。

  可以说,有清一代,各省的学政官,不是在住持考试,就是在去住持考试的路上。他或许是一省官员中,对全省驿道最熟悉的官员。

  他们下车伊始,连板凳还没坐暖和,就得和前任学政作交接,索要全省生员的花名册细加研究——各府、州(厅)、县儒学的学额是多少,实际的生员又是多少,哪些是廪膳生、哪些是增广生、哪些是附学生,等等。一些学政官还会想方设法了解一下生员的家庭背景,哪些是达官显赫的子弟,这属于得罪不起的。哪些是家境殷实出得起钱的,某种意义上说,学政官未来三年的进项都得靠这些生员了。接着,他忙不迭的就要查阅各府、州、县的地方志,规划全省各考棚之间的驿道如何走才能最省事。然后,他马不停蹄的就要到各府、州、县去巡试当地儒学的生员。

  上任伊始的这次全省轮试叫“岁试”,其目的,是根据考试结果,重新划分全省生员在未来三年中的等次及其待遇,是新任学政对一省生员的一次重新“洗牌”——从此以后的三年,都得按照我的规矩办。

  简言之,这次考试要决定,哪些生员可以拿朝廷的奖学金,即所谓“食廪”,哪些不能再拿;再根据成绩,按照“六等黜陟法”的规定,重新划分哪些属于廪膳生,哪些属于增生,哪些属于附生,哪些该开除生员资格,贬为“青衣”。要知道,廪膳生、增广生和附学生,是清代生员在儒学里的等级。这一等级不仅决定生员是否可以拿到朝廷奖学金,还决定着在科举道路上,生员是否能多出一条进入朝廷最高学府进修的机会。毕竟各省贡入“国子监”的五类贡生,大多都是在各省的廪膳生中角逐名额。而从附生到廪生是根据考试成绩逐级晋升的。这其中充斥着盘根错节的利益勾连,也是学政官权力寻租的一个巨大的空间。

  《清实录·嘉庆实录》卷三十九关于贵州学政无“棚规”的记载

  在这次轮试中,学政官每临考一处,生员们,尤其是那些考得好,被纳入廪生“食廪”的生员们,一般都会送一笔名叫“棚规”的银子给学政官。也有例外的,据《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记载:“据称各省学政,俱有棚规……惟贵州并无棚规。”对此,嘉庆帝还专门于嘉庆四年二月,命军机大臣传询任满回京的贵州学政谈祖绶进行核实,贵州确实无“棚规”。

  到了第二年,学政官也得尽早赶路到各处去巡试。这次轮试叫“院试”,性质相当于招生考试。考试对象,是各地在此之前已经通过了当地“县试”和“府试”的童生们。这些童生一旦再通过学政官主持的“院试”,就取得了科举的最低功名,成为朝廷官办儒学的生员,即民间所谓“秀才”。他们这才叫“进学”了,从此,就被纳入科举制度的轨道中去轮回。进学的生员,见着县官已不必下跪,即使触犯刑律,也不能对其用刑,必须通过一套程序剥夺其生员身份后,才能对其判刑。

  但若没能通过学政官主持的院试,即使白发皓首,也一律称被为“童生”。院试的第一名叫“案首”,凡院试被录取的生员,须交一笔银子给学政官,叫“红案银”。不交的话,就会拖延着不放榜,甚至已被录取者会被除名。

  到了任内第三年,更是忙得不可开交,这是乡试之年。全省那么多生员,并非全都能参加乡试。某省能参加乡试的生员数如何确定?得看你这一省被朝廷核准为大省、中省、还是小省,以及朝廷核准你这一省的“举额”多少而定。即以我省为例,核为小省,清廷核准贵州每届乡试的举额为40人,而小省举额与参与乡试的生员额数比为1:50,即,每录取1名举人,准予乡试生员50名。照此推算,贵州每届乡试的应试生员额数为2000人。全省那么多生员,得通过考试,刷下一大批去。

  这次全省轮试叫“科试”,说白了,就是为本省将于当年秋八月举行的乡试作考试资格的筛选——至关紧要。因此,对那些因种种原因未能参加“科试”的生员,以及“科试”中不合格的生员,还要再给两次考试的机会,分别叫“录科”和“录遗”。为那几个漏考和科试不合格的生员,学政官又得跑一趟。这多少体现了清代科举制度对读书人“但凡有一线之明,就不抛弃、不放弃”的一抹温情。

  正因为提督学政官是一个总要“跑路”到各处临考、巡试的职务,所以,为保证任内上述三次考试能按时、且保质保量的完成,对于地域辽阔的大省,如湖广、江南两省,不得不分设两名学政。否则,仅凭一位学台大人的两条腿,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本无法“亲临遍莅”。

  《清实录·乾隆实录》卷303关于陕西学政胡中藻奏请陕、甘分设提学官的奏折

  据《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记载,因所辖地域辽阔,疲于奔命,陕西学政胡中藻对此苦不堪言。他在乾隆十二年十一月奏请陕、甘各自分设学政的奏折中简直声泪俱下:“陕、甘每考一棚,周行至千余里。臣办理四年,非案(此处特指学臣的临考、巡试)不彻烛(洞察,仔细鉴别)。即(即使)骑不停鞭,仗恃强壮,不敢顾惜其身,然病且死者二次。向来议设此省两学政,皆梗(受阻碍)不能行,不过为省一学臣养廉(指清雍正二年开始施行的官员的养廉银。据《钦定学政全书·学政事宜》记载,乾隆三十四年,定各省学政养廉银3200两至4000两不等。)然与其潦草塞责,即一学臣养廉,如同虚耗,诚不若分设为愈(较好、胜过)。”

  可知,因陕西所辖地域辽阔,每遍考一次,路程“至千余里”。胡中藻到任后,即使“骑不停鞭”的赶赴各地临考,又自持体格强壮,不以爱惜身体而旷职,然而,因旅途艰辛,他自己差点两次病死在巡试的路上。乾隆帝批示道:“汝奏尚属据实,但未免自表之意多,而且语不得体,岂敬慎事君之谊。至于此事,另有区画也。”看来,胡中藻的奏折虽有自我表功之嫌,然言辞恳切,令乾隆帝动了恻隐之心。从中也可窥见,一名称职的学政官,他确实总是在路上。

  前文提到的三次考试,必须于当年的10个月内轮试完毕。《钦定学政全书·学政事宜》记载:“学臣考试迟误,限内不能完结者,降一级调用。”或许有人会问,学政官就那么傻,他不会叫全省生员集中到某几个地方,分几次考完吗?还真是不能这样,《钦定学政全书·学政关防》记载:“提学官巡试各府、州,务亲临遍莅,不许移文代委,及于隔别府分调取生儒,以致跋涉为害……违者题参。”一旦有其他官员题参学政官“惮于亲临,将生童远调考取”,一经查实,最轻的处罚是降二级调用。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