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成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
本报讯(记者 李 丽)12月18日,由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推动的贵州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在贵阳成立。成立大会上,省民政厅首席代表宣读联合会成立批复并向联合会会长、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副行长吴涛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标志着贵州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正式成立。当天,贵州省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贵州省金融消费纠纷调处中心也正式揭牌。
会上,为贵州省金融消费纠纷调处中心特约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吴涛代表全体会员发布并签署了《贵州省金融广告自律公约》;贵州省高院副院长赵传灵,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张瑞怀共同签署《关于共同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合作协议》,将在全省联合推动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
据悉,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人民银行对推动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组织建设肩负重任。自2013年起,人民银行总行分别在上海、广东、山东、陕西、黑龙江等地陆续开展试点,并于2017年底在全国全面铺开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从实践效果看,这一模式能够优化金融纠纷调解效果,综合协调多种资源,有效扩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覆盖半径,是优势较为突出的模式。
据介绍,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于今年5月启动筹备成立贵州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相关工作,得到了相关各方的支持,于12月10日获得了省民政厅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书》。下一步,贵州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与各会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整合全省金融机构、社会各界保护金融消费权益的力量,培育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有效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
“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组织是金融业的‘减压阀’和‘润滑剂’。”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马绍刚认为,贵州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可缓解金融投诉处理压力,有效润滑金融机构与消费者的关系,扩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覆盖半径,促进金融体系稳定、高效、健康运行。
成立大会现场(记者 李 丽/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