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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8-12-14

关于支持民族医药发展加速脱贫攻坚的建议

□杨政宇

  我省民族医药资源丰富,被誉为中国“亚热带物种基因库”“天然药库”和民间的“流动医院”,特色明显,价廉物美,深受各族群众欢迎,为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做出了积极贡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医药发展,先后出台了支持民族医药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但我省民族医药在发展上仍受诸多因素制约。

  一、我省推进民族医药发展的基本情况

  我省拥有苗药药材品种405个,出产苗药材占全国的90%。近年来,我省积极打造以苗药为主的少数民族药品牌。省委、省政府将少数民族医药融入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出台《关于支持苗药做大做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贵州省新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等文件,推动少数民族医药快速健康发展。截至2016年,全省少数民族药材种植面积达599万亩,居全国第2位,产量166万吨,产值超过百亿元,覆盖贫困人口66万,农户药材种植人均收入4614元。我省重点打造新医药产业圈核心聚集区,对具备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的地区集中力量重点支持;实施差别化、特色化、精准化政策,指导10亿元以上级少数民族制药企业制定“一企一策、精准施策”方案,把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48个品种列为重点培育对象;为全省少数民族药企搭建科研平台,培育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苗药品种154个;大力支持企业整合,形成大企业、龙头企业、大园区的集聚。截至2016年,我省少数民族医药制造业总产值366亿元,年均增速16.1%。例如黔东南州,中药、民族药种植面积达70.9万亩,苗侗医药产业规模正在形成。使用苗侗医药就医比例明显提升,2015年、2016年总诊疗人次数分别为53.7万人次和72.65万人次,分别较2010年的30万人次增长了79%和142%,有效扼制了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申报并获得道地药材国家地理标志,建设医药产业园、中国苗药基地、药物标本馆和“苗侗医药文化街”等重点项目,打造中药民族药品牌“萨玛兰心”。56件中药民族药获得国家专利,国药准字号苗药产品6个,初步实现从民间零散的草药走向科技含量较高的医药产品转化,从省内知名到省外有影响。

  二、我省民族医药发展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是省级层面的指导和规范有待加强。省级苗侗医药专家委员会没有成立,关于民族医药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理论教材欠缺,缺乏专业指导,没有认定主体,导致民族医药考核认定无具体标准、无考试大纲、无考核范围,制约了民族药审批、进入医保或新农合等诸多方面的发展。

  二是民族医药诊疗服务技术推广应用困难。苗医侗医诊疗技术大多数以师带徒、家族传授的方式进行传承。考核认定的苗侗民族医生只能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苗侗药物进入新农合和医保报销名录、苗医侗医行医许可范围等目前还受到很大的限制。苗侗医药人才队伍后继乏人,科研投入不足,可持续发展受到挑战。

  三是民族医药产业的脱贫攻坚功效不理想。大多数民族医生没有执业资格,无法正常行医,群众看病远、看病贵、看病难、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依然存在。苗药侗药健康相关产品体系尚未形成,缺少具有竞争优势的统一品牌。《贵州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实施效果不佳,审批过于机械死板,前期投入过大,审批时限过长。群众因为担心种植药材的出口和销路,不敢大胆种植,脱贫致富功效不佳。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民族医药发展指导。成立贵州省民族医药专家委员会。制定《贵州省中医药法实施条例》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实施办法。建立贵州特色民族医生认定标准,明确“苗医祖传秘方”可视同于中医药法中的“古代经典名方”。

  (二)支持民族医药的保护与传承。推广民族医药诊疗技术,放宽民族药品进入医保和新农合目录条件,将更多符合条件的苗侗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纳入医保目录和新农合报销范围,参照中医药报销比例报销。省内医疗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区域的民族医药产品。建立省级苗侗医药人才培训基地,组织拜师活动,落实“名医工作室”制度,培养民族医药人才。将全省民族医生的培训、考核、认定定点放到黔东南州。省、州联合,系统挖掘、整理、完善苗侗医药理论体系。

  (三)推进民族医药产业扶贫。培育贵州道地民族医药品牌,实施保健品带动战略,督促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贵州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加大力度支持民族医药企业,建设一批苗侗医药特色项目,打造集旅游、康养、医疗有机融合的苗侗医药康养圣地。大力支持贵州特色食疗产品、保健品生产,迅速扩大市场份额,促进“黔货出山”“康养在黔”,真正实现“发展少数民族医药产业,促进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黔东南州政协副主席、民进黔东南州委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