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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2期 本期22918版 当前B2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8-01-11

  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针对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幼儿教育普遍存在问题,民建省委提出了《关于加大对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扶持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日前,提案主办单位省教育厅回复:

多措并举重点扶持 推动乡村幼儿园建设

□本报记者 蒋兴华

  广建幼儿园 让山村孩子都能接受早期教育

  民建省委指出,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学前教育发展极不平衡,特别是山村幼儿教育成为全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块“短板”。建设乡村幼儿园,让山村孩子都能接受早期教育,成为当前实现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解决重大民生问题最现实、最紧迫的任务之一。

  民建省委认为,目前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幼儿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教育资源严重短缺,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二是由于贫困地区财政困难,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几乎处于空白,各级政府没有专项经费保障,没有满足基本办园条件的校舍维修改造和基础设施设备经费;三是师资严重不足,公办幼儿教师编制无法落实,民办幼儿教师工资无法保证;四是校舍短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没有列入校舍危房改造范围,没有新建校舍,办园设施不足。

  如何加快学前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提高农村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和教育质量,扶持和发展贫困地区学前幼儿教育,民建省委提出以下建议:

  ——扩大乡村学前教育覆盖面。根据全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在每个乡镇都要建设1所及以上中心幼儿园。建议省教育厅进行督导检查,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覆盖面,在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无法辐射到的偏远贫困行政村,实施一村建一所公办幼儿园,在行政村小学办一年制学前班,让每个儿童都能提前接受1-3年学前教育。

  ——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我省学前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加,2011年以来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已超过80亿元。但仍然不能满足我省农村学前教育的实际需要。建议我省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扶持力度,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将学前教育从义务教育经费中单列出来,避免学前教育经费被挪用占用,并固定且逐年提高整个学前教育经费占公共教育经费投入比例,把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办学条件等刚性指标纳入对各级政府教育发展的考核指标。

  ——配齐配足幼儿教师,稳定幼儿教职工队伍。建议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1:8)的要求配备幼儿园教师。高度重视幼儿园保育员、保健医生普遍不足的情况,要适当提高保育员的工资收入。鼓励医科院校毕业生到乡村幼儿园工作,同时把乡村幼儿园保健医生纳入西部志愿者计划。要建立师资准入制度,从入口上严格把握质量。

  ——将农村3-5岁入园幼儿纳入营养改善计划范围。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建议我省对相对贫困的市、县给予专项经费扶持,对3—5岁农村入园幼儿学前教育经费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实行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让所有农村幼儿园的幼儿与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一样享受同等待遇,从而保障幼儿身体健康成长。

  ——要加强对乡村幼儿园安全知识、疫病防控、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指导,完善工作制度。强制执行幼儿园晨检、消毒、食品留样、传染病预防等工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传染病的发生。并指导乡镇、村级幼儿园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如何加快推动乡村幼儿园建设,建议省教育厅出台鼓励办园的具体优惠政策,鼓励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办园的积极性,采取政府补贴及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和引导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补充壮大农村幼儿教师队伍,要保障民办幼儿教师与公办教师享受同等社会地位,多渠道为民办教师参加在职学习培训、提升业务素质提供帮助。

  加大扶持力度 推动我省乡村幼儿园快速发展

  针对民建省委的多项建议,省教育厅给予了答复:

  一是关于扩大乡村学前教育覆盖面的建议。遵循农村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原则,将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规模变化,科学测算学位供求,合理规划布局,加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每个乡(镇)在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原则上常住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办好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可作为分园纳入乡(镇)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

  二是关于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将继续健全多渠道投入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积极向中央呼吁,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支持;二是积极和省财政厅沟通,争取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专项工程,同时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追加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额度,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三是联合省财政厅尽快出台指导各地建立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形成相对稳定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更好地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四是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多措并举,筹集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五是全面推进教研指导责任区建设,建立健全城乡教研指导网络,完善教研机制,扩大优质资源共享,切实发挥城市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幼儿园业务指导。

  三是关于配齐配足幼儿教师,稳定幼儿教职工队伍的建议。将继续完善幼儿园教师队伍保障体系:一是多形式补充幼儿园教师。二是规范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管理。把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作为重点工作,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等有关规定,完善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符合学前教育实际且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积极探索教职工退出机制。三是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确保幼儿园教师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落实到位。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四是关于将农村3-5岁入园幼儿纳入营养改善计划范围的建议。我省按照“政府主导、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原则,在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整体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向在农村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和经教育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儿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在家庭承担基本生活费用的基础上,为农村学前教育儿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不断提高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健康水平。2017年春季学期实现全省66个贫困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同时,我省正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监管、供餐管理等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儿童营养健康水平监测评估,并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膳食营养要求核定经费标准,确保政府补助的资金在家长交费的基础上切实起到提高供餐质量的作用。

  五是关于加强安全、防疫、应急管理制度建设的建议。我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问题,始终把幼儿健康安全成长放在工作第一位。下一步,将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三防”措施,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幼儿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幼儿园园长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各地要健全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并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六是关于多措并举、加快推动乡村幼儿园建设的建议。自实行一期、二期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省加大投入建设乡村公办幼儿园,特别是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期间,我省建设村级幼儿园4100所。下一步,我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今年启动,我省将重点支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遵循农村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原则,加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每个乡(镇)在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原则上常住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办好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通过加大建设,推动我省乡村幼儿园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