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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2期 本期22904版 当前A1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8-01-10

我省下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本报讯 (记者 靳春华) 日前,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有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和法人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

  发展目标:2018—2020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增速年均达12%以上。到2020年底,实现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8.5%左右;全省特级企业总数达15家以上,新增一级总承包企业30家以上;全省建筑业企业创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不低于10项;全省建筑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进一步提升,培养20000名以上传统建筑工匠、1000名以上优秀建筑业项目经理、100名以上优秀建筑企业家,60000名以上建筑工人通过培训取得建筑行业技能岗位证书。

  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用人单位要与建筑工人或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推行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和工资月结月清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资支付和监督责任。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将有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和法人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给予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建筑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