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实行强制垃圾分类,并画出了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方案》要求贵阳、遵义、贵安新区先试点,并于2017年底出台具体办法。
生活垃圾分类:贵阳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
□本报记者 曾 丹
生活垃圾分类在贵阳
2015年4月,贵阳市被列为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入选两年多时间,贵阳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如何?近日,记者就此进行走访。
12月11日上午9:40,在盐务街公交车站旁,3个崭新的垃圾箱并排摆在一起。垃圾箱上面写有可回收物、其它垃圾、有害垃圾。此时,一位年轻男子走近垃圾箱时,把手上喝的可乐瓶,看也不看就扔进有害垃圾箱。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贵阳的大街小巷,都有这种垃圾箱并排摆在一起,尽管垃圾箱上标着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和有害垃圾,但许多市民并没有垃圾分类意识,也不清楚到底哪些垃圾属于可回收垃圾。
在紫林庵附近,一位40岁左右的女士提着一大袋废纸,随手丢在不可回收垃圾箱。记者在这个垃圾箱前统计,20分钟内,就有7位市民将塑料瓶扔进了“不可回收”垃圾桶。
记者了解到,贵阳的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两块,一是住宅小区(单位)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另一个是临街市民随手丢弃的废物。在生活垃圾的处理上,小区(单位)的垃圾先由楼栋保洁员收集,然后转运到附近的垃圾收集间,然后再由专人转到垃圾中转站;街头生产的垃圾,则是由社区聘请的清洁工人收集转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
在垃圾转运的过程中,楼栋保洁员、清洁工人和拾荒者,会把5%的垃圾捡走,从中牟取利益,从另一个角度说,这部分人扮演垃圾分类的角色,不过,这些垃圾被捡走,虽然客观上减轻了填埋场承载生活垃圾的负担,一定程度上延长了垃圾填埋处理场的使用寿命,但他们缺乏规范、检验和约束,致使垃圾在捡拾、收集的过程中会造成二次污染。剩下的垃圾,到了垃圾中转站后,先是被压缩,然后再由垃圾运输车密封运到填埋场填埋。
“我省早在2010年就开始垃圾分类试点项目,探索可持续处理模式。”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当年,由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等单位联合余庆县多方合作开展的贵州省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在遵义余庆县正式启动。当年,贵阳市也编制了垃圾分类“路线图”:从2011年起,贵阳市逐步向中心城区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至2020年,贵阳市将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直接进入废品回收清运系统的垃圾占20%,清运垃圾为80%。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2011年前,贵阳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集为混合收集模式,采用“源头-垃圾转运站-垃圾填埋场”的收运体系,进入回收系统的比例占垃圾总量的8%,大量可回收垃圾未经分类直接进入垃圾收运环节。
“搞了两年多时间,在小区分类垃圾试点中已亏损160余万元。”全国有名的“垃圾经理”兰亚军已在贵阳坚持了几年分类垃圾回收处理工作,但一直以来举步维艰的局面还是让他感觉力不从心。
在曾经的试点之一贵阳欣歆园小区,记者看到,每个单元楼前都有一个绿色的大垃圾桶,小区内道路两侧则摆放着黄色和绿色两种小垃圾桶,但桶内的垃圾并无差别。小区物业的徐经理告诉记者,原先试点时,黄、绿两色垃圾桶分别是装不可回收垃圾和可回收垃圾的,但垃圾分类标识两三天就被小孩子撕了,随着居民入住率的提高,渐渐地就没有人关心垃圾分类了。
在贵阳经典时代小区,卓信物业一名姓叶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拥有2040户居民的小区内有4对8个分类垃圾桶放在小区内的公共区域,用以提醒居民将垃圾分类,其余的均为单元楼前的单个大垃圾桶。记者打开分类垃圾桶,发现两个桶内的垃圾也无差别。
诸多因素制约垃圾分类实施
“破解‘垃圾围城’和‘垃圾围村’这道难题,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被公认为是最好的途径。”记者在省环保厅采访中了解到,早在2000年,全国就确定了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十几年过去了,一些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还是停留在起点,如何让垃圾分类真正落到实处,依然面临许多难题。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如今走在大街上,尽管标有“可回收”“不可回收”标志的垃圾桶随处可见,公众对垃圾分类的意义有了普遍认识,但对“分什么”“怎么分”“分类之后怎么处理”等,市民们并没有形成共识。另一方面,居民的意识习惯不强,垃圾分类主要依靠社区指导员的二次分拣,让垃圾分类制度陷入形同虚设的困境。
据悉,2013年6月至12月,在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和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的指导和资助下,贵阳市物资回收公司云岩分公司在保利温泉新城(一期)选了100户居民做垃圾分类回收试点。在50余万元资金的资助下,试点居民领到了配发的餐厨垃圾筒,每天还能免费拿到分别用来盛装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红、绿、黑三色垃圾袋。半年下来,100户家庭分类出16.2吨厨余垃圾,占家庭垃圾总量的80%;这些垃圾经过加工处理变成了12吨有机肥。此外,可回收垃圾占家庭垃圾总量的15%,产生利润近6000元;其他真正需要填埋的垃圾仅占总量的5%。
“尽管取得了成效,但分公司经理聂文君认为,目前在贵阳推行垃圾分类还需要政策支持、法律支持,并在中小学加强意识培养等,可以说很多条件都不成熟。”
试点期间,他曾在100户居民中做过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如果不免费提供垃圾袋,有70%到80%的居民表示不会继续将垃圾分类。
资料显示,垃圾分类的流程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哪一环节出了问题,都不能最大限度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除了市民分类意识淡薄外造成分类链条前端无法推进外,记者还发现,目前,环卫工人和拾荒者成了我市垃圾分类回收的主力军,而在分类运输上的欠缺,则使之前的分类努力付诸流水。
前不久,有环保公益组织就市民垃圾分类的状况在我省随机抽样调查了93位市民。此次调查将调查对象分为,20岁以下、20至50岁、50岁以上三个年龄段。调查显示,三个年龄段的市民中有66.67%平时将垃圾整袋一起处理。有90%以上的市民见过自己所在小区有垃圾分类的垃圾桶。但是都没有人或者只有很少的人按照分类扔垃圾。有82.64%的市民认为现在投入使用的分类垃圾箱没有作用或者作用很小。有89.88%的市民一般了解或者不了解垃圾分类流程。有很大一部分人只知道焚烧、填埋两种垃圾处理方式。
在调查结果中,20岁以下的市民,在公共场所会根据垃圾桶上的提示,将垃圾分类丢弃的占79.17%。该年龄段的人大部分是通过电视、广播以及网络这三种途径了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其中该年龄段有33.33%的市民认为自己没有将垃圾分类的原因是,别人都没分自己分也没用。50岁以上的市民中,认为在小区中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困难主要有:居民环保意识淡薄、设施不够完善、宣传力度不够、居民对垃圾回收分类知之甚少。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省环保厅的专家告诉记者,这些垃圾不仅污染环境、破坏了城镇景观,而且传播疾病,影响人体健康,成为社会公害之一。因此,城镇生活垃圾是目前国内(外)所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人均年产生量为400kg,全国城市垃圾排放量高达1.3×108t/a,而且以每年8.98%的速率递增。我省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现已达2.70×106t/a,且还正以4%的速率增长。目前全省人均排放量为0.6kg/d。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43.4%,而我省仅为11.25%,城镇生活垃圾的快速增长与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低下的反差形成了“垃圾围城”的局面。
推动垃圾分类贵州“动真格”
“今年5月,我省6个县区级人民检察院分别对辖区内乡级政府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我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团结乡将城镇生活垃圾未经任何有效处理,集中运输倾倒于该乡银山村大田组的溶洞内。威宁县金钟镇政府将该镇生活垃圾集中倾倒在本镇冒水村龙井组格斗井公路旁的垃圾场,露天堆放,恶臭扑鼻。安龙县普坪镇政府建设的垃圾场未建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垃圾堆放不仅造成交通安全隐患,而且焚烧污染了周边空气,渗滤液流出污染了附近土壤。
在当地的检察院介入后,三地的乡镇政府均回复称已作整改。但在后续现场查看时,仍发现补救措施不力,生态环境和群众的生产生活仍受影响。
同时,黎平县坝寨乡政府将辖区内的垃圾集中运输至县道旁露天堆放,造成雨季行洪通道堵塞,医疗垃圾携带的病原体、重金属等对周边农田及水环境特别是清水江支流产生污染。赫章县可乐乡在该乡新民村多宣组河滩临时堆放固体生活垃圾,垃圾倾倒地点未采取任何防渗漏、防扩散措施,长期处于露天状态。
在当地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两地乡政府一直未作书面回复。垃圾造成的污染仍然严重,社会公共利益仍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此外,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湾镇政府未经规划等部门同意,未办理环评手续,将幸福村一处渣场作为垃圾堆场,且未采取防渗等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保部门的监测报告及专家意见,该垃圾堆场渗滤液的粪大肠菌严重超标,对周边大气、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鉴于以上情况,为保护生态环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6个县区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分别对辖区内乡级政府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垃圾分类,贵州要动真格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贵州将实行强制垃圾分类,并画出了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
今年5月,我省出台《贵州省“十三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出台,根据规划,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投入建设资金超百亿元,提出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存量垃圾治理等建设任务。按照规划,“十三五”期间,投资估算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投入建设资金100.43亿元。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贵州省生活垃圾产生量日益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我省刚出台的《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我省将实行强制垃圾分类,并画出了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方案》要求贵阳、遵义、贵安新区先试点,并于2017年底出台具体办法。
《方案》明确。垃圾分类实施的主体范围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
《方案》鼓励支持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垃圾回收处理,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各地应加快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